在确定了组织架构后,林向安又思索着必须制定规矩和惩罚措施。
毕竟,无规矩不成方圆。
不过规矩不能太多,太繁琐反而适得其反,必须简洁明了、人人都能记住。
反复斟酌、删改之后,他最终拟定四条核心原则:
第一条:物资共享,统一分配。
第二条:绝对服从,令行禁止。
第三条:守望相助,一致对外。
第四条:卫生防疫,人人有责。
光有规矩还不够,还需要与之配套的惩罚制度。
得具有层级性,从轻到重,并且公开执行,以儆效尤。
林向安在纸上逐条列出:
第一级:警告、罚没口粮。
适用于初犯或轻微过失。
第二级:强制劳役、公开检讨。
针对较严重或屡次违规者。
读书人要脸,公开检讨的羞耻足以让人长记性。
第三级:鞭笞、体罚。
用于严重威胁集体安全的行为。
此项极具威慑,需慎用,但必须存在。
第四级:驱逐出会馆。
终极手段,也是最无奈的处罚。
毕竟出了同乡会馆,动荡时,哪里还能安身?
还会影响乡里名声与仕途前程。
然而,有惩罚还必须保证公平和程序正当。
否则作为提出者的林向安,名声定然会受损,于未来不利,得规避。
于是他又细化了执行流程:
首先,发现与举报:
任何人若发现违规,可向“巡查组”或任一头领举报。
其次,调查与听证:
由巡查组调查事实,召集当事双方及证人对质,允许被指控者申辩。
再者,合议与判决:
特别是三级及以上惩罚,必须由主事人召集各组头领合议,需多数同意方能执行,王管事也可到场见证。
毕竟举人,在家乡也是要处理日常事务的。
有些处理方式是相通的。
最后,公开执行与记录:
所有处罚(除口头警告外)都要当众宣布理由并执行,并由专人记录在案,以形成震慑。
类似学校处分,日后也将成为人生污点。
林向安独自坐在书案前,写写画画,足足忙了大半日。
段昊初几人不敢打扰,只静静等在一旁。
忽然,林向安放下笔,起身伸展,神情坚定。
“阿远,”他朝林远喊道,“我已经规划好了,快去把王管事请来,一起商议!”
......
王管事听完林向安的规划,先是一愣,随即连连点头,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
“林公子,这样做太妥当了!有了规矩,大家才有章可循。”
当夜,几人便商议细节,把公告的内容逐条敲定。
第二天天还没亮,公告就已经贴出来了。
在庭院照壁和伙房门口等显眼位置,都钉上了告示。
一早起来的举人们纷纷围着公告观看,彼此交头接耳,读过的人又主动转告没看到的同乡。
告示的标题赫然写着:
《告浙江会馆全体同乡书》
公告中写道:
今日有匪类窥伺我会馆,幸赖在王管事统筹之下,我浙籍子弟同仇敌忾。
林向安等义士奋勇击退来犯之敌,保我桑梓安宁。
此乃自卫之举,不得已而为之。
然恐贼心不死,为保万全,经公议,即日起成立‘浙江会馆护馆团’。
由林向安暂领其事,一应号令,皆代表本管事。
所有青壮同乡,皆有守土之责。
即刻起,需听从护馆团调遣,参与巡夜守备。
老弱病残,亦需紧闭门户,闻警即避。
诸位!
值此危难之际,正是我辈同心同德、共渡难关之时!
望各位遵规守纪,共维乡谊!
落款为:王管事画押 暨 浙江会馆全体同仁谨启。
大多数举人看后都长舒一口气,觉得终于有了主心骨。
公告的发布,意味着之前的混乱局面开始向秩序过渡。
“好,好,好!早该如此了!”
“有王管事和林相公主持,我们就放心了。”
有人拍手称赞,也有人心里复杂。
看到告示的陈启泰微微泛酸,心中有些嫉妒。
原本他们才是众人推举的领头人,如今大家却纷纷支持林向安。
虽然不甘,却也不得不承认林向安的确做了实事。
还有人冷眼私议:“哼,逞匹夫之勇,岂是圣人之道。”
尽管嘴上不服,却找不到反对的理由。
也有极个别人心里自私,担心被安排巡夜守门。
但告示是以王管事的名义发出,具有强制性,他们不敢公开抵触。
消息很快在整个会馆传遍,院子里、伙房边、井口旁,随处都能听见举人们对公告议论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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