啰哩吧嗦地写了一大堆。
别说别人看不懂了,就是他妈的我自己写完了再读一遍时,也是晦涩难懂。
仅依稀记得写这篇文章时的心情,如往常一样,就只是想要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而已。
小狼就是那第一个,让我看见了家的雏形的女人。
是我做错了事情,亲手将这个“家”给毁了。
后来对她的一切眷恋,不过是想要“回家”的强烈欲念罢了!
其实我打心眼里痛恨这个,总是同时游走于许多女人之间的自己。
我不愿再做一个渣男。
即便我已看穿了那只能是“幻想”,却还是想要试着再做一次,那个“只愿得一人心,白首不分离”的人。
包子的电话,恰在此时响起。
开口,即是质问:“你写的那是啥意思啊?说谁是笨蛋呢?”
她观察一件物时的视角,总会“清奇”到令我哑口无言。
在那篇“九夜连醉”的长诗里,她就只能看见“霓虹胭脂”。
这篇充满哲思的“如果”,她便只看见了“笨蛋”。
但结合最近的发生,我一时间又不知该如何作答。
说“我是”吧,怕她做贼心虚,觉得我是在含沙射影那“两万块钱”的故事;
说“你是”吧,又怕她讳疾忌医,受不了我的忠言逆耳。
总之无论答案是我俩之间的谁,她都保不齐要与我大闹一场。彼时的她,正“紧箍咒”在手,风头无两。纵然“不羁”如我,亦不得不让其三分。
才吵过一次狠架没两天,又是异地恋刚开始,感情最为脆弱的阶段,我很怕若再来一次火上浇油的“二场”的话,再落得个鸡飞蛋打的结局。
正犹疑间,包子早不耐烦地开口道:“谁跟你俩我们、我们的,要傻你自己傻去,我可不傻!”
好吧,我又一次低估了她的智商。
在“笨蛋”之前,她还是看见了“我们”。
而她看见的“我们”,只能是我们。
于是,我郑重答道:“除了你之外,还有人能与我一起,凑成‘我们’二字吗?”
“那谁知道了!你多厉害啊!”
听我之言,包子的语气虽倔强依然,笑意却是难掩。
一年的朝夕相处,喜不喜欢姑且放在一旁不讲,我俩之间还是产生了一定的感情基础。
都说一日夫妻百日恩,那我俩可以算是百日成钢。
三言两语的挑逗后,“我想你”便成了唯一可以重复的“语言”。
多场恋爱,并没能将我练成一个真正的“高手”。对每一个人说“我想你”时,我都是真的很想她们。
千百遍的“我想你”之后,已是深夜。
电话挂断了许久,我却始终未能成眠。
心思翻涌间,我想要结婚的欲念,达到了有生以来的顶点。
二十五岁,不是一个很老的年纪。
我却已经孤独了太久。
我想有个家,一个不需要太大的地方。
它只需要是一个,属于我的房子即可。
我可以为属于我的房子里的每一个人,付出一切。
我愿意扮演任何角色,只要那个房子,能够被欢乐填满。
我想要的,只是在那个房子里,可以有属于自己的房间。
这样想着,我开始不自觉地哼唱起了一首歌曲,《你爱我像谁》。
模仿张卫健那如泣如诉却无比认真的吟唱过程中,我仿佛变成了一场婚礼中,正在“独白”的新郎。
唱着这首“舔狗”世界里的经典曲目,我不禁又怀念起,当年那条总是为爱“摇尾”的自己来。
在那个充满“人性”的夜晚,我从床上一跃而起,借着汹涌的情绪,在我QQ空间里,写下了人生中的最后一封“情书”。
《亲爱的你,爱我,像谁?——再致未来的妻》:
我曾经,听过这样一个传说:“神”在造人的时候,先造了男人。后来神发现男人总是一个人孤苦伶仃的,太孤独了些,便趁这个男人睡着的时候,取下了他的一条肋骨,并重新把肉合起来。
然后,又用这条肋骨创造了另一个人,与男人作伴。
并在男人清醒的时候,告诉了他,这个伴侣的来历。
男人听到后便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她为女人。”
我常想,这个男人是幸福的。
因为当他的寂寞被“神”看到后,只是睡了一觉再醒来,就有了他的女人。
而当我哭着来到这个纷扰烦乱的世界的瞬间,却像所有的男人一样,与自己的“肋骨”走散。
于是,我不得不从出生起,便带着终身的隐痛,潜心寻找。
我常想,我会是幸福的。
因为我相信,我的她,始终在一个地方,等我找到。
我常想,那过程一定会是痛苦的。
因为“神”取走了“你”,又把属于“你”的地方,用肉合了起来。
她带走“你”时,我正在熟睡。当我们要再次合二为一时,我却是要清醒着操刀,这场没有麻药的“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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