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笔趣猫 > 仙侠 > 我重生之最强女帝大帝之上帝中帝 > 第272章 古主现世

混源界崩毁的余波仍在撕裂天幕,万界之间的壁垒宛如被狂风撕碎的布匹,层层塌陷、翻卷,虚空雷海万丈,雷柱贯穿九天,宛若万神怒吼。

星玄立于虚空尽头,身上那一道【天启主印】,已经与她的玄天真体彻底融合,澎湃的源能从每一寸肌肤中流泻而出,形成九层神光界轮,犹如九重天神降世。

她的神眸微阖,耳畔却传来来自不同世界的哭号与惊惧。

“主宰已崩,诸天重组,我等命运归谁掌控?”

“混源之主陨落,命轨碎乱……新的命运编织者……是谁?”

亿万苍生在命轨断裂的混乱中彷徨呼唤,那是星玄曾经以身护万界、血战十方所拯救的亿万众生。

她静静俯瞰下方,那一层层坍塌的命轨流线已如蛛丝乱舞,在时空缝隙中漂浮燃烧,仿佛整个宇宙意志都陷入迷茫与混沌之中。

而就在那命轨残碎的最深处——

一座幽古祭坛从虚空浮现,仿若超越时空存在,通体由“命源石”铸成,通体刻有亿万苍生名字与灵印,每一寸都闪耀着未定命运的光芒。

那是——

命源之台!

“真正的命源……终于显世了么。”

星玄双瞳缓缓睁开,瞳中万界缩影浮现,立于命源之前,她深吸一口气,步伐如神临九霄,一步踏上祭台,整个天地在那一瞬安静下来。

天地寂灭,万道归元,亿万道魂浮现在她周围,低声念诵着古老而神圣的“命源真言”。

她抬掌——

轰!!

一道震碎神域壁垒的源纹符印自她掌中浮现,映射至命源台核心,那是她以“玄天真体”融合“天启主印”之后,凝聚出的命源重启印!

“命轨既断,天命既毁,自今日起——由我,星玄,重构命源,布新命轨!”

星音如天道重诞,浩浩荡荡穿透九重天幕,落入亿万世界心海。

下一息——

整个命源台轰然激活!

【命源体系】浮现出三千源纲,每一条都宛如一界本源河流,在星玄意志下重新交织。

神纹层层堆叠,如仙古帝符,又如未来道书。

她以指为笔,在虚空中亲书命轨之法,十指疾点,如雷落九霄,电掣星海!

“以天启为主印,以命源为载体,定天地新律,立万界命序!”

轰隆隆——

虚空万界在她笔下逐步重组,浮现新的命轨节点,万族生灵的命魂之丝重新聚拢,被接入新的命轨大纲中。

整个宇宙,在这一刻,宛如再度诞生!

但——就在她书写“终序神印”之时,异变突生!

命源台下,一道极暗的涡旋浮现,一只苍老而邪异的手掌,缓缓从那裂隙中探出,掌心铭刻着血色的天道符骨,竟欲——逆写命轨!

星玄眉头骤蹙,神识瞬间沉入命源深层,那一刻,她看见了……

一个从未现身过的古老存在,正于命源最底部沉睡!

“……你不是命劫之主……你是——”

那一瞬,天地剧震,命源台裂!

命源台下的涡旋越裂越深,苍老的手掌彻底探出,紧随其后的是一尊模糊高大的身影,自无尽幽渊中缓缓升腾。他的身影若虚若实,肩扛九幽,头顶九日,血瞳似能吞噬一切天道。

而他头顶那一枚神秘黑印,赫然是……

命源初印·反序之章!

星玄瞬间明白了,这个存在从未在任何修道典籍中被记载,哪怕是在【天启古经】之中,都找不到关于他的只言片语。因为,他并不属于现世!

他是命源初开前,被逐出时空主流的——命源古主!

那是天地未分,命道未定之前,尝试以“毁灭命轨”来重建永寂之序的旧纪之主!

“原来如此,命轨之混乱、命劫之崩坏,皆是你从命源深处牵动……混源界不过是你眼中的棋子!”

星玄的声音如寒霜碎裂,识海震荡之际,一道道破碎的历史片段,如倒灌的洪流从命源底部冲击上来:

无数纪元前,命源古主企图掌控全部命轨,以逆命重塑天地,却被“天启纪元”的先祖以天罚封印于命源最深处。

而如今——

星玄破开命轨枷锁,反而成了他苏醒的引子!

“你身上的天启主印,是钥匙……小小玄天,竟解开了我这万古锁链。哈哈哈!”

那古老虚影猛然张口,声如万古风雷炸响,震得九界震荡!

星玄眼神如电,一步踏出虚空,以【玄天真体】全功力激发九重神光轮,天地顿时陷入金白交织的万象神辉中!

“我为玄天女帝,当镇万古邪序!”

她单手结印,天启主印浮现光焰,神轮震荡之间,一道道帝纹自她背后舒展开来——那是她昔年封印至极境大帝之后所领悟的终极秘术:

【九劫天印·轮转斩神】!

星辉骤放!

那是一记集天地天劫本源、玄天轮印、命轨再塑之力于一体的终极神术!

第一轮天印,镇魂斩魄,破碎命源涡旋的漩涡根本。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