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笔趣猫 > 古典架空 > 上午毁我丹田,下午在你坟前烧纸 > 第857章 血噬寰真乃一代奇才

凤溪虽然心里吐槽她这位首席爷爷越来越能吹,但是也没戳破,还配合的帮着吹嘘了几句。

血噬寰的心情顿时阴转晴。

他其实也知道自己在吹牛,要是天阙盟真没什么能耐,当初九幽大陆也不会经历浩劫了。

远的不说,就说那几处死寂之气就是大麻烦。

不过痛快痛快嘴罢了。

“你把那个尹长老教你们的剑法展示一下,我看看。”

凤溪因为有“伤”在身,不方便展示,就让君闻和景炎对练。

等君闻和景炎把尹长老“传授”的两套剑法展示完了之后,血噬寰啧啧道:

“第一套还凑合,第二套什么狗屁玩意儿!

我看啊,他在剑法上面的天赋也就那么回事儿。

第一套之所以稍稍有些出彩,那是因为他吸收借鉴了原本的长生剑法,至于他自己研究出来的那套剑法狗屁不是!”

凤溪:“……”

您说这话不觉得昧良心吗?!

似乎是猜到了凤溪的想法,血噬寰冷哼一声:“你是不是觉得我在胡说八道,这么和你说吧,这两套剑法在我眼里全都是漏洞。

如果你不信,你现在就按照我所说和君闻那小子较量一番,看看是不是让他无力招架!”

凤溪听完也顾不上装病了,当即唤出木剑。

木剑虽然已经醒了,但还是没什么精神,要不然血噬寰醒了,以它那贱嗖嗖的性格肯定会和凤溪嘚啵嘚两句闲话。

不过,凤溪和君闻比试主要是看招式,倒也不用木剑发力。

君闻率先用了尹长老独创的两仪万象剑法,凤溪按照血噬寰所说进行破解。

最开始,君闻还没觉得怎样,但是很快就陷入了被动。

剑招还没等完全使出来呢,凤溪的出剑就迫使他改换剑招,否则他就得被凤溪的灵剑刺中。

君闻干脆改用了“君氏剑法”,这回情况好多了。

不过在十几招过后,他就觉得有些束手束脚,总觉得剑法的威力受到了很大的限制,怎么说呢,就是打得很憋屈。

他是挺憋屈,凤溪那眼睛都要冒绿光了!

她最开始真以为血噬寰在吹牛,但是没想到按照他的指点,竟然真的能限制“君氏剑法”。

之前在和白虎峰几名亲传比试的时候,他们也能限制“君氏剑法”的发挥,但很有限。

血噬寰教她的破解之法可比他们的精妙多了!

当然了,这也是君闻放慢了速度,要不然凤溪边学边用也达不到现在这个效果,但也足以说明血噬寰所言非虚,这两套剑法在他眼里全都是破绽。

凤溪不由得再次感慨血噬寰真乃一代奇才!

甚至用奇才都不足以来形容他,若不是他为了拯救琅隐渊牺牲了躯体和大部分神识,他一定能干出一番惊天伟业!

不过,凤溪想到这个便宜爷爷的性情,惊天伟业可能性不大,惊天大祸害倒是有可能!

血噬寰“瞧”见凤溪脸上的震惊和崇拜之色,得意劲儿就别提了!

“小溪,到了我这个境界,其实用什么剑法已经不重要了,无形似有形,无招似有招,任何东西都可以当剑,随手一挥便是杀招。

你们的剑法在我眼里不但全都是破绽,而且很慢,一招一式就跟那乌龟爬似的!

当然了,你们想要达到我这个境界还早呢!

不说别的,就你们这修为吧,一个比一个废物!

尤其是你!

我都睡了这么长时间了,你怎么还是金丹期?

难道你对金丹期有什么特殊感情?!

你这是打算一辈子停留在金丹期了……”

他嘚啵嘚了半天也没听见凤溪说话,这才发现小丫头子在凝眉沉思,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血噬寰有些不高兴,嘴上说对我这个亲爷爷如何如何看重,结果我说话你却在开小差?

果然孙女的嘴,骗人的鬼!

他正想训斥凤溪一番的时候,凤溪自言自语道:

“剑招在不同的人眼里快慢截然不同,也就是说,同样的时间流速落在不同人的眼里并不一样。

这算不算在某种意义上掌控了时间之力……”

血噬寰听得云里雾里,什么乱七八糟的!

不过,他也看出来了,凤溪似乎是……又又又要顿悟了。

他一向自诩天才,但在顿悟这块,他和自己的亲孙女是真没法比!

这小丫头没事就顿悟,也不知道她这小脑袋瓜怎么就那么多想法!

关键是这些想法还契合了天道规则,要不然也不会顿悟。

果然,他正想着的时候,凤溪开始原地打坐。

君闻和景炎都已经习惯了,两人对视了一眼,开始给凤溪护法。

护法的同时,两人也在琢磨刚才凤溪用的剑招。

君闻这段时间飘得厉害,现在就跟那戳破的皮球似的,自惭形秽!

他这个所谓的剑道天才和人家血噬寰比起来,连屁都算不上!

以后还是踏踏实实修炼吧!

此时,尹长老正在训斥司马宗主。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