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笔趣猫 > 仙侠 > 长生:从大周神朝开始 > 第五八六章 共掌两极 镇守南麓

几人闻言,不免皆露出诧异之色地望向明陵真君。

林玄之更是心头一突,却仍神色未变地做好奇之状。

原本,选定道场洞府之事上,他便有意以自身属性之由,定下远离不死火山的外围区域。

而在这之中,南麓灵岛中规中矩他即便选定也并不算突兀。

如此合情合理,任谁也是挑不出什么毛病的。

但是不成想,眼下云兮灵君竟搞这么一出。

无论是冰火两极峰的位置,还是执掌者都有些出乎意料。

相君不过略微诧异后便轻笑点头:“他们两个倒再合适不过。”

青鸾灵君不置可否,只挑眉问了一句:“南麓那里宽敞是宽敞,两只凤凰落脚也算他们的福气。”

“只为何偏偏是那里”

借他人之口,问出了自身疑惑,林玄之不免心中好好感谢了一番青鸾灵君。

明陵真君也无意隐瞒,漫不经心地翻阅着案上简书道:“云兮灵君并未明说,可能是尚不清楚,也可能是不便多言。”

“但前些年那边上报说,南麓之下地脉有异,此番或许便是为了防备什么。”

话音落定,他不由朝林玄之二人笑道:“你们又意下如何呢”

林玄之一副随遇而安的从容姿态,见状便轻笑着道:“我并无异议,原本因修行之便也是想挑个离不死火山远些的位置。”

“如今还能得一件法宝相助修行,那便更好不过了。”

众人这才似恍然地一笑,这个条件对于林玄之来说确实不错。

灵霄公子原本的道场已然开始动工,但这也不是什么大事。

眼见林玄之点头,他便似也舍不得好兄弟一般道:“既然如此,我便也去那什么南麓岛吧!”

“平日里还能有个一切切磋、说话儿的,其他人可未必有泫冥兄弟这般能耐。”

青鸾灵君颇为认同地颔首道:“此言不差。”

“天南之中,二灾层次你们两个便是顶尖的了。”

说着不禁煽风点火似地打趣:“但就是不清楚到底谁是第一、谁是第二喽!”

灵霄这人说傻肯定是不傻的,该有的机灵聪慧也并不差。

但关键是寻常并不大爱用的样子,此时闻言,便似受了挑拨一般,眼神火热地看着林玄之。

“好兄弟,搬了家咱们两个可得好好比划比划!”

林玄之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语气凉凉道:“我是有多头铁才啃得下你这位公子。”

青鸾灵君闻言当即乐出声来:“哈哈哈,正是呢!”

灵霄公子却是大大方方道:“大不了舍了一身宝物,你我肉搏便是。”

林玄之果断摇头:“有辱斯文,打打杀杀不好。”

“况且,我的道场还没影儿呢!”

这时便听明陵真君笑道:“此时简单。”

只见其随手一点,冰火两极峰横空飞出落向了南麓岛中央一处似被专门空出来的区域。

与此同时,又见诸如太阴精魄、广寒仙晶、天火玄炁、不死真焰等等玄之又玄的事物,连同各种五花八门的材料一起飞出。

诸般太古雷纹与先天神纹自天地间浮现,自发地与各种材料结合融入虚空。

整片南麓岛霎时间宛若一重重绚烂仙境。

仔细看出,便可发现纯阳真仙惊人手段中蕴藏的玄妙。

林玄之看得仔细,他虽精通阵法,于大道感悟上颇有自信,却也不会看轻了一位货真价实的纯阳。

诸多玄机变化于他心头演变,观摩参悟之中,所得可谓不小。

如此之下。

随着明陵真君抬手于虚空变幻,很快,一方奇特复杂的阵势,便以冰火两极峰为核心,嵌入了南麓岛上,上通天地大道法则,下通地脉灵机,整座南麓岛的灵机道韵赫然因此上升了数个小台阶。

而南麓岛下,重重地脉、海眼的缝隙之中,太上只觉上方骤然有莫大压力传来,无形而森严的镇封之力下,南麓岛下的一切仿佛被碾压、凝实了许多,再非寻常之人可轻易进出之地。

而弥漫而出,淡薄却又无处不在的幽冥气息却霍然消退,周遭仅有一阵阴寒与微凉残存。

太上心头微动,刹那间已然化作一道虚幻的光影,却并不完全受外界影响。

“南麓岛下幽冥气息泄露被此地主人得知倒是在正常不过。”

“毕竟就在人家眼皮子底下不是”

“不过,他们是无意深究还是无法亦或是守株待兔”

当然,这鬼帝的布置确实难搞!

太上面色淡然,实则也十分苦恼。

他蛰伏于此多日,始终未能捕捉到确切源头何在。

偏南麓岛附近那处海眼本就是天南炎海中主要的海眼之一,从那边也轻易行不通。

如今又被明陵真君这么一镇——

仙识捕捉着周遭幽冥气息消退的痕迹,太上心头一动,当即全力引动生死泉。

试图从动静变化之中,捕捉地脉深处法则气息的变化痕迹。

之前不愿太过深入,一来是本尊不在,二来也怕引发什么变故。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