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笔趣猫 > 古典架空 > 守寡三年重生,全京城跪求我别杀了 > 第324章 苏氏自爆,相国府丑闻

忠勇侯这些话可谓十分不给李恒面子了。

同时也让周围的人一脸懵。

被雷劈的不是李相国的儿媳吗?若她真是忠勇侯的便宜女儿,那也该是死鬼李承海叫忠勇侯爹啊。

怎么轮到李相国喊忠勇侯爹了?

众人不明白,李恒却清楚怎么回事,他和谢瑾瑶的事败露了。

“谢邦,你过分了!”

他咬牙切齿。

决不会承认和谢瑾瑶的事。

忠勇侯冷哼,“过分的是你,你我本是同僚,往日虽不亲近,却也无恩怨。

可你拐走谢瑾瑶,还瞒着本侯,本侯素来恩怨分明,你先对不起本侯,就别怪本侯不给你留脸。

本侯可都听说了,这谢瑾瑶腹中的根本就不是李承海的,而是你的。

谢瑾瑶再是奸生子,也是本侯养大的,她的一切该由本侯做主,可你这般行事岂不是在打本侯的脸。”

忠勇侯眯了眯眸,“还是说,你这老色痞早就盯上了谢瑾瑶,想给本侯做女婿,又怕坏了名声,这才悄默默将人藏在相府?”

李恒吐血了。

被气的!

他自小就极为要面子,经历过王朝灭亡四处逃窜后对颜面名声更是有了一份执拗。

他瞧不起沈氏那个杀猪女,可为了颜面,他忍了,还与萧氏扮演多年恩爱,以解释当年娶两妻之举。

他想要很多很多的子嗣,以延续王朝血脉,可为了不被人说他有野心,为了看起来像个好官,多年来不敢明着纳妾,只能借谢瑾瑶的肚子。

两个女人在府中斗的乌眼鸡似的,他瞧着就烦,为了名声,他忍着她们斗,还得防着他们闹出去。

苦心经营了大半辈子,成了百官之首,皇帝不曾猜忌他,在百姓口中他也时常被称赞。

可这一切,都毁了。

先是因和离,他成了忘恩负义的陈世美,现下他更是不顾廉耻的扒灰者。

他都不敢想,世人背地里会如何嘲笑他,就像在旧王朝时,因着他的母亲只是个歌姬,他们无人将他和弟弟当做皇子,当面背后都是嘲讽。

逃出来后,他几经周折成了李家的李恒,虽家族落败,可在乡下那样的地方,却也是个读书人。

愚昧世人对读书人总多些敬重,童养媳沈氏对他也是处处敬着护着,给了他应有的体面。

之后他步步为营,走到今日,这段来时路,除了为得萧家助力娶萧氏时,被人议论过几句有负糟糠,其余他都算是风光体面的。

“谢邦,我是当朝相国,你怎敢如此辱我?”

他咳血质问忠勇侯,眸中是难以抑制的杀意。

可无需忠勇侯回答,有人低声在他耳边说了京城的谣言。

李恒捂着心口,骂道,“沈氏,我待你不薄,你何故如此诋毁我。”

他再不看谢霆舟他们,吩咐相府下人,“本相无愧于天地,无愧于陛下,今日羞辱实难承受。

老二家的怀着承海骨血,本是为孩子祈福,不料遭遇如此祸事。

老夫若连她的尸身都护不住,将来有何颜面见承海,又有何颜面立足于朝堂,若有人敢动她的尸身,便先碎了老夫这把老骨头,走!”

他拿出相国的官威,又摆出一副被强权压迫,却不愿屈服的姿态,在下人的搀扶下,带着谢瑾瑶的尸体往回走。

忠勇侯问谢霆舟,“他这是想让世人都骂太子咄咄逼人,之后是不是还得说沈夫人他们也是受您挑唆?”

亦或者说是皇家容不下他,才故意闹出这些事污蔑他?

忠勇侯想想,觉得极有可能。

毕竟,他们虽察觉李恒有野心,但并无多少实证足以锤死他。

谢霆舟笑了笑,“谢瑾瑶并未被赶出谢家,死了也是谢家的鬼,他不讲理,你就找百姓评理。

别人认不出谢瑾瑶,罗兰巧和贺铭,一个是她好姐妹,一个是她仇人,必定不会认错。”

罗兰巧傻归傻,但有些事还挺偏执,专门派人去了西南明家查探,眼下消息已传回京城,正好可以问问李恒。

李恒也想到了此事,回去的路上低声吩咐,“传信西南明家,坐实明月身份。”

原先,他想着西南距离京城千里,谢瑾瑶又是个微不足道之人,只需稍作安排,便能给她个身份。

可谁想,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若忠勇侯那不要脸的坚持称明月就是谢瑾瑶,他身为父亲的确有权做主女儿的尸体。

李恒闭了闭眼,大意了。

怎么都没想到,一个后宅女子也能惹出这么大的麻烦。

“回去后,寻个机会让灵堂起火。”

谢瑾瑶的尸体不能留了。

管家刚应了是。

就听得护卫拔刀,“什么人?”

管家转头看去,瞳孔微缩,竟是苏氏。

“苏夫人,你这是?”

苏氏被送去尼姑庵后,萧氏便交代庵里,给苏氏下慢性毒药。

按时间推算,吃了这么久的慢性毒药,这个时间苏氏该卧床不起,然后油尽灯枯而死的。

怎么会在这里?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