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笔趣猫 > 灵异 > 综影:大佬的小棉袄暖和但漏风 > 第14章 何为人,何为妖?

离仑墨发黑袍,周身妖气如幽冥之火,缭绕不散,整个人肆意至极。

“你们人类张口闭口就是众生平等,真的平等么?为何妖害人就要被抓被杀,人害妖,则无需受任何惩罚?”

“你说世间万物要遵循自然法则,何为自然法则?”

“回答我!”

英招对离仑和烛阴的话,也颇有感触,但大荒向来都是由神女来统管约束众妖。神女对待大荒的妖怪也并未有任何的歧视、不公。

只是离仑提及自然法则,他也不禁深思,何为自然法则。

大荒的妖大多力量强悍,却心思浅薄。人类弱小,智慧却更胜一筹。

说到底人、妖两界本就无法和谐相处,无非是谁能压谁一头罢了。

此时,神庙之外,崇武营私下改造的妖化人正在和卓翼宸、英磊对战。

这些年,崇武营将捕猎到的妖怪悉数用来研究武器和克制妖怪的毒药,除此之外还有一批拥有大妖能力的妖化人。

每个妖化人体内都移植着不同妖怪的内丹以及部分肢体,使得他们拥有妖怪的天赋神通。

离仑感知到神庙外妖化人的气息,身上的怒气再也压制不住。

大手一挥儿,漫天的槐叶卷着妖化人,将其狠狠地掼在地面。

“看看,赵远舟睁开你的眼,好好看看,人类对大荒的妖做的事!!”

在场众人齐齐看向地上的妖化人。

“这是什么!”

离仑将妖化人的来历说出后,赵远舟、文潇、卓翼宸、英磊,也是大惊。

崇武营竟然将人改造成了半人半妖的武器...

“狡猾阴险人类。”烛阴也是第一次看到妖化人,不由得怒斥着。

其余大妖看到同类被人扒皮、拆骨、挖内丹,愤怒早已溢于言表。

文潇安抚众妖,“我知道你们心中有怨,恨意难平,但人有好坏,人也亦然。历代白泽神女的初衷都是为了维护两界的平衡,若是今日你杀我,明日我杀你,杀戮永无止戈。”

离仑冷嗤一声,“你是不是把你自己看的太重了,白泽令消失八年,那时大荒与人间你平衡得了吗?”

“妖是想偏安一隅,还是游离人间,本就不该由他族来统管。出门在外是生是死那是我们自己命,至少是我们自己选择的。”

离仑身后的大妖纷纷点头附和。是啊,至少他们有选择的权利。

赵远舟看着大荒的妖一意孤行,他道:“当年神兽白泽得白帝敕令,统管众妖,守护苍生,临终前不得已舍弃肉身,化为神力,世代挑选至纯至善之人为白泽神女,维护人妖两界的稳定。看似管束,未尝不是另一种保护啊。”

双方观念不一,最终的结果就是不欢而散。

老山神英招最后站出来,认为白泽令和神女一事,不该如此草草处置,三日后在此重新商议此事。

英招几乎对大荒的每个妖都有恩情,在大荒的声望较高,他的话,众妖略作迟疑便应下了。

赵远舟等人暂时留在山神庙中,从老山神英招的口中,得知恢复白泽令的办法。

白泽之泽为水,润泽万物,乃与天地同源。而瑶水与其灵脉相承,可令枯木重生,修复白泽令。

几人决定,接下来的三天,先找瑶水,再寻神木。

赵远舟六人来到槐江谷一路畅通无阻,直达瑶水池。当看到干涸的瑶水池时,众人只觉得,他们最后的希冀也没了。

“或许,还有一个地方的水有用。”

----------------------------------

槐江谷,赤岭峰,湖心岛。

蓝嫣坐在台阶上,两手托腮,正在看小红进食。

离仑走到蓝嫣身侧,伸出手,“有客人来了。”当他打定主意毁掉白泽令时,就将最后的瑶水喂给了蓝嫣,自然也能猜到赵远舟会想到这里。

“谁吖。”蓝嫣抓住爹爹的大手,借力站起身,小红飞入泉水中洗干净自己,落回蓝嫣的发顶。

“咦?我看到啦,是骗子他们。”

离仑身形高大,墨发自然披垂,单手抱着孩子,站在台阶上,睨着对面几人。

赵远舟看向台阶之上的父女俩,一副果然如此的表情,来时的路上他便猜到离仑或许会在这里。

“离仑。”

离仑没有应声,眉头微蹙,他不理解为何赵远舟如此执着的帮着白泽神女,明明不是同类,周身的阴戾之气不断翻涌。

蓝嫣看她爹又陷入从前的状态,带着肉窝窝的小手,拍拍她爹的胸口,“爹,爹爹。”

离仑回神,然后笑了,他抬手拍拍蓝嫣的后背,说道:“我没事。”

而后他看向赵远舟问道:“你带着他们来这里做什么?”

赵远舟:“我,需要这里的泉水。”

离仑:“用来修复白泽令?”

赵远舟点头。

离仑轻笑一声,深深地吐出一口气,“赵远舟,我一直有些地方不明白,你可否为我解惑。”

“你说。”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