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笔趣猫 > 都市现言 > 重生七零我从草根逆袭成白富美 > 第231章 迁出户口

“妈,佑佑呢?”也不知道是谁通知的,沐筠荷和林海竟然这么快赶了过来。

沐筠荷看到薛吉祥身边的林敏芝不管不顾就冲到她跟前,扬起了手。

只听“啪”的一声,响亮的声音,让众人皆是一惊。

“林海,你干什么?你疯了吗?冷静点。”

林敏芝防住了沐筠荷,却没想到一向以冷静自持的林海甩了自己一巴掌。

“妈,你放开,这丫头越来越无法无天了,你知道她都干了什么吗?”

林海指着林敏芝鼻子骂道:“就是她让那些筠荷的债主到我们厂门口讨债,害得我们两个被停职了。现在因为她交的不三不四的朋友,佑佑还被人绑了。你让我们怎么冷静?”

“那你也不该一上来就打孩子啊。还有佑佑没被绑,他是跟黎谨去玩了。琴琴这孩子胡说八道,你们信,你们这脑袋真不知道是怎么长的。”

薛吉祥一边没好气的责骂林海两口子,一边将浸了凉水的毛巾给林敏芝脸冷敷。

“有句话叫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你们两个,我早就说过,迟早要出事。”

“可也不能让她给我们背后里捅刀子啊,现在好了,厂里人都知道了,你让我们怎么活。”

“该怎么活就怎么活,只是让你们停职,又没让你们被辞退。回去好好做检讨,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相信组织上会给你们改过自新的机会的。”

林敏芝用帕子敷着脸,看着林海的眼神却一片冰冷。

自己这养父还跟前世一样一如既往的虚伪,好面子。如果说沐筠荷对自己不好是在明面上,林海就是那种当婊子又要立牌坊的人,他不是不知道沐筠荷对自己施加的精神暴力,但永远只是在冷眼旁观。

如今被撕下伪装的他,看着有几分好笑,

重生以来,林敏芝从未想过要报复他们,但不知道是不是蝴蝶效应的原因,沐筠荷跟林海总是在作死的边缘蹦哒。

“妈,你总偏袒着死丫头,你不能为了这个养孙女害死自己孙子啊?你总这么护着这丫头,这丫头又不是董家的孩子,你总不可能在街上随便捡个孩子还对她那么好吧。有句话我早就想问了,死丫头是不是你老蚌生珠的私生女?”

“沐筠荷,你思想真是龌龊。老娘不发威你还以为我是病猫是吧?”

薛吉祥薅着沐筠荷的头发就将她的头往墙上撞。

董家这房子是土墙,伤不了人。

“妈,你别生气,筠荷这也是话赶话,脑袋糊涂了。”

“糊涂了?那正好我给她醒醒脑。”

薛吉祥力气到底比不过林海,在林海的帮助下,沐筠荷顺利逃脱。

林海只能在婆媳两间做和事姥:“妈妈,筠荷话虽然不对,但你确实太护着芝芝了。芝芝这孩子,在我们家也不是个事,我们总不能因为她一个人毁了一个家的和谐。

再就是因为芝芝在占着我们家户口名额,害得琴琴不能迁进来。我是这样想的把芝芝从我们家户口迁出去,我们在外面给她租个房子,以后她就自己生活,也算是仁至义尽了。”

“谁给你的脸?”

“好,户口我迁走。”

两道声音同时响起。

“芝芝……”

“奶奶你还记得千佛寺的签文吗?”

薛吉祥哑然,她叹了口气:“罢了,罢了,强留不得。不过有些话,我还是要说,林海以后你们两口子好自为之。今后你们也不许以我的名义上门找芝芝。”

董琴琴没想到弄这一出还能有这样的好事,心中偷着乐。

董大勇将林智佑和黎谨关进了地窖。

他本想的是晚上再把两人运出村,再跟其他人汇合,将这次抓的壮丁一起运到边境柳家矿。

黎谨也打着这个将计就计的主意。

计划赶不上变化,因为沐筠荷和林海带来了许多公安搜村,导致董大勇就这么被抓了,黎谨的潜伏计划也泡汤了。

已经打草惊蛇,黎谨只好另寻他法。

另一边,沐筠荷为了把林敏芝赶出自己的家。

一回到城里就拉着林敏芝去派出所办理迁户口手续。

户籍迁出的手续办的很快,林敏芝拿到新鲜出炉的户口本,心中五味杂陈,又如释重负。

董琴琴却没如她期望的写进林家户口本。

不是林敏芝阻拦,而是董琴琴户籍登记手续不全,登记信息存疑。

“怎么可能?”沐筠荷尖锐的质问在户籍办公室响起。

“你们自己看,村那边报给镇派出所的出生日期是1967年5月22日,而你们家孩子出生日期是1969年3月25日,差了两岁呢。这女孩怎么也不可能是你们家的孩子。按照户籍政策,你们这不沾亲不带故的,不能入户。”

“叔叔,我们有亲子鉴定书也不行吗?”

“姑娘你也别为难我,你们这资料有问题,现在实在是不能办了。最好去董家村查清楚再来办也不迟。”

董琴琴的表情可就精彩了,如同三月的天,说变就变。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