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笔趣猫 > 古典架空 > 小宫女携崽重生,冷情太子被哄成翘嘴了 > 第117章 槛儿巧言审刁奴!太子清冷如山当辅助。

风吹得院中草木沙沙作响,屋中似有若无的抽气颤抖声仿若鬼魅之泣。

“殿下,这……”

曹良媛难掩惊愕地捂着嘴,看看太子,又看看槛儿,“宋妹妹,你……”

秦昭训的视线在太子和太子妃脸上转了一圈,又在曹良媛身上顿了顿。

最后投向槛儿。

郑明芷则是又怒又怄,胸腔里的那团火几乎要把她的理智烧成灰!

恼的自然不仅仅是今晚设这场局的人把她算计进去了,更为她没想到嘉荣堂竟被对方渗透得如此之深!

眼下光站出来指认的就有三人,这三人还只是最底层的奴才,那么肯定有更高一层的人指挥这些人!

能办到这事的。

除了曹良媛,别无他想!

她要帮宋槛儿把曹良媛揪出来吗?

还是顺势先除了宋槛儿这小蹄子,再重新找个好拿捏的奴才来借肚皮?

凡事有一就有二。

她能说动太子一次,就能说动第二次对吗?

郑明芷不确定。

也没时间让她多想。

槛儿像似终于缓过了神,来到太子面前郑重道:“殿下,可否听妾身一言?”

骆峋看着她。

她的肚子还算不得大,但在其他人的对比之下,挺着肚子的她便格外显眼。

骆峋曾许诺过她,日后不论遇上何事都会听她一言,给她一个说话的机会。

他本也不会偏听偏信。

“嗯,你说,孤亦想听你说。”

“多谢殿下。”

槛儿福身,继而转向那四个宫女太监。

“现在主要有三个说法,其一,芳莲与翠萍指证这件贴身衣物乃妾身所有。

其二,这个小太监指认妾身与小忠子两情相悦且有过亲密行为,有芳莲作证。

其三,芳莲说曾在前几天目睹小忠子自泣,言外之意妾身有杀其灭口之嫌。”

“妾身现针对第二条,有一问想要问芳莲与这个小太监,在那之前,翠萍。”

“奴、奴婢在。”

被叫到的翠萍忙不迭应声。

槛儿:“我问你,你除了指证这件贴身衣物为我所有,可还有别的事也要指证我?你可知我与小忠子之事?”

翠萍的脑袋摇成拨浪鼓。

“没有了,奴婢不知,奴婢不知道这事!”

“确定?肯定?”

翠萍:“奴婢确定,肯定!”

槛儿点头。

“那好,那我便先针对第二条问问芳莲和这个小太监……你叫什么名?”

好、好!

没认出他,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

方宏咬牙,很快又松开。

“回宋昭训,奴才叫小宏子。”

“好,小宏子。”

槛儿看着此人。

“你是何时知道小忠子对我有意的,又是何时知道的我喜欢小忠子,我与小忠子又是何时有的亲密行为?”

方宏低着头眼珠子转得飞快。

“回宋昭训,奴才刚知道小忠子对您有意是、是不小心听了他的梦话,小忠子在梦里叫了您的名字。”

槛儿:“大概什么时候?”

方宏:“起初是在您还没离开嘉荣堂的时候,最近一次是……一个多月前。”

槛儿问小元子。

“小宏子就寝的地方离小忠子可近?小忠子可有说梦话的习惯?”

小元子都要尿了!

拉了一晚的肚子就罢。

撞上死人就罢,这会儿居然又被卷入了这种一不小心脑袋就要搬家的事里!

他怎么这么倒霉!

小元子浑身冷汗直流。

“回宋昭训,小宏子就寝的地处和小忠子隔着一个人,小忠子有没有说梦话的习惯,奴才、奴才不清楚。”

“你可曾听他说过?”

小元子苦道:“奴才、奴才晚上睡觉一向沉,没听他说过什么梦话……”

槛儿不为难他。

继续问小宏子:“你是何时看见我与小忠子有亲密之举的?在哪看见的?”

方宏吞口水:“就、就今年三月……”

“哪一天?”

“三月、三月初几……十几,宋昭训恕罪,奴才不记得了!真不记得了!”

槛儿“什么地方?”

“洗衣裳那口井对面的巷道里。”

槛儿问芳莲:“你呢?”

芳莲看着那双绣着芍药的鞋尖,一咬牙:“奴婢也是那一天,奴婢在巷道另一头。”

槛儿:“总之你俩都是今年三月,看到的我与小忠子有亲密之举对吧?”

二人齐齐点头。

槛儿便问:“那以你们看,我和小忠子这种是结了菜户,还是只是对食?”

对食指的是宫女与宫女,或是宫女与太监临时结成的一种伴侣关系。

结菜户则为宫女太监结成名义上的夫妻,是一种长期且具有忠诚性的关系。

槛儿此言,可谓语不惊人死不休。

秦昭训嫌恶地皱眉。

曹良媛嘴角抽了抽。

郑明芷扭头去看太子。

行吧,太子仍旧不动如山的清冷寡淡。

方宏和芳莲怔住,都没想到槛儿会有此一问,反应过来后又齐齐磕头。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