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笔趣猫 > 历史 > 三国:曹营第一扛把子 > 第171章 袁绍身死,臣随主去!

杀戮还在继续!

蒋奇被杀,焦触被赵云持枪捅于马下,孟岱死于重弩。

冀州将士只能拼着最后的信念,麻木的面对对方挥舞过来的刀锋、矛矢,静静等待死亡的降临。

一个时辰后,袁军已经锐减到五万,无数尸体更是铺满了繁阳城外的平原。

“鸣金!”

林辰目光冷淡的看着战场中间,下令道。

“铛 铛 铛!”

巨大鸣金声响起,后勤军放下手中的物资,连忙上前追回一些意识不清,还要继续杀戮的将士。

大军开始整齐回撤,四营两府将士再次在列阵,余留下满地的血腥,还有对面坚守不退的袁军将士!

“死战不退!”

“死战不退!”

“死战不退!”

看着早就被袁绍下令封锁的城门,以及脚下认不清面貌的袍泽尸首,袁军并未感到惧意,仍旧大口喘着粗气,一脸视死如归的紧握锋矛望着对面。

“袁绍!”

林辰立足战车上大喝道!

“这样的气势,我认可你们了!在忠勇坚毅方面,与我将军府交过手的军队中,没人比你们更优秀!,我林辰愿称你们为最强!”

“林辰!”

田丰眸子血红,一手将脸上的鲜血抹去,怒吼道:“主臣众人共赴国难,就算是全军将士皆亡,吾等也要从你将军府身上咬掉一块肉!”

“主公请下令!让全军再次前出冲杀!”

“主公!下令吧!!”

“主公下令!”

“主公下令!”

先是田丰直言,后有众多武将,而后全员将士上下整齐一心对着袁绍呐喊,比起困兽之斗,更像是视死如归之言!

“哈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袁绍目光扫过一众将其护在阵中,视死如归的将士,悲凉一笑。随后将目光落在兴远府阵地嘶哑道:“张儁义!”

“袁公!”

张合目光复杂的望向袁绍。

袁绍抬手制止欲言又止的张合,随后看向林辰,一脸坚毅道:“某死,这些将士可活否?”

“子龙!”

林辰漠然道

赵云拍马上前,愤怒中带着一丝敬佩嘶哑道:“今日取尔性命,以慰公孙将军一族在天之灵!”

“主公不可啊!”

审配眼中满是难以置信,田丰和沮授亦是上前阻拦!

“让开!”

袁绍翻身下马,步履蹒跚,尽量避开地上那些尸首,在夹缝中艰难向前,转身看着自己的部将悲笑道:“某生于洛阳,凭借祖辈余荫方至中军校尉,本想报效国家,却乱了大汉!!”

“某坐拥四州又如何?一路败个不停,直到现如今这个地步,何故再连累冀州儿郎与某一同赴死!”

“主公!”

田丰等人全身颤抖,军中也不断传来阵阵骚动!

“四州大势亡于袁氏!亡于我袁绍自负之心,亦亡于我之私心,若当初不立下四子共治之策,我军便可来去自如,哪里有这么多变数!”

赵云纵马停在两阵中间,看着缓缓走出来的袁绍,冷声道:“袁公,你也算得上雄主,自刎归天吧!”

“哈哈哈哈!”

袁绍望了望林辰,视线被鲜血溅射的一片模糊。“林辰!当初吕奉先是否也如同某一般?”

“呵呵!不一样!”

林辰开口道:“当日吕布暗地令人打开城门,任由手下将士出城投降,最后领着剩余二百骑,战死在下邳城下!当时他离本侯只有二三十步!”

“嘶啦!”

袁绍拔出腰间佩剑,点头喃喃道:“一反复无常的匹夫都能如此,某身为北方雄主如何能弱于他!!!”

他持剑最后转身望着身后掩面低声哭泣的将士,大笑喝道:“大汉江山还在!忠勇之士尚存!莫哭!诸位慢行!”

剑光闪烁,鲜血从脖颈而出,喷洒在众人眼前!

这一刻,平定四州,一时间成为黄河以北的枭雄,最终死在了繁阳城下!

“主公已死,某也不必苟活!”

审配手持长剑,望着林辰大笑道:“北平侯!士为知己者死!你输了!你终究还是输在了我主臣二人手中!”

“审正南!”

林辰眸子激动道:“哪怕是为了天下万民,你…可活!”

“不必了!”

“主死则臣随!”审配毅然决然抽动长剑,自裁倒在原地!

“主公!元皓随你来了!”田丰眼中满是解脱,持剑自刎于血泊之中!

“哈哈哈哈!士为知己者死!主公不必担忧路上苦闷!这一路某陪着!”沮授同样仰天长啸,自绝于众人眼前。

袁绍主臣,以同样的方式死在众人面前,这般决心同样震撼人心。

一句士为知己者死,令冀州三位谋士纷纷跟随而去,这般忠勇烈骨之士,自春秋至今,何其之多!

哐当!

哐当!

袁军中不断有人丢弃兵戈,站在原地放声痛哭,繁阳战事最终以这样的结局收尾。

这些普通士卒已经证明了自己的忠勇,现如今袁绍已死,他们只得投降。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