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笔趣猫 > 其他 > 影视世界从小舍得开始 > 第六百五十七章 演戏,程建军蔡晓丽结婚

知道了程建军和蔡晓丽要结婚,韩春明的心情怎么都无法保持冷静,吃饭的时候,连话都不怎么说了。

吃完饭,韩春明也没有久留,急匆匆的就离开了。

韩春明的反常让韩春燕一脸疑惑,她还是比较了解自己这个弟弟的,这可不像他的性格。

“小五他这是怎么了?”

周辰把旁边的结婚请帖放在了桌上。

“喏。”

韩春燕诧异的打开请帖,“程建军跟蔡晓丽要结婚了,难怪小五会心事重重,毕竟当初他可是跟蔡晓丽谈过,现在知道蔡晓丽要和程建军结婚,心情肯定不好。”

周辰感慨的摇摇头,到目前为止,韩家这一大家子人,都还不知道事情的真相,韩春明跟蔡晓丽根本没有谈过恋爱。

不过他也没有揭穿这个事情,都已经过去那么多年了。

“你到时候给我包个红包。”

“那包多少钱?”

周辰回忆了起他和韩春燕结婚的时候,虽然他没有邀请程建军,但程建军还是来了,蔡晓丽也同样来了,两人都随礼了。

“包四百吧。”

韩春燕一听,顿时惊道:“这么多?”

要知道她工作了这么多年,一个月工资还只有几十块,现在工厂效益不好,更是只能拿百分之六十的工资。

这么一算,四百块都抵得上她大半年的工资了。

“不多,我不是给了你钱吗?你不用节省,尽管用。”

韩春燕连忙摇头道:“那怎么能行,那么多钱,我还是要存着,你不是说想要买房子吗?”

周辰表情无奈:“春燕,你真的不用省,现在商店那边,生意不错,分红也不少,虽然现在钱都用去开新店了,但要不了多久,就能收回更多钱,我给你的两万块钱,该买什么就买什么,真的别省着。”

周氏小商品商店开了已经半年,日进斗金是夸张,但一个月,周辰分红两三万还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再加上新店马上也要开了,到时候翻倍都不成问题。

他给韩春燕的两万,主要就是结婚时候收的红包,光是朋友之间,就收了几千块的红包,亲戚之间就更不用说了。

韩母给了五千,当然,这五千不是韩母自己的钱,而是周辰给的彩礼钱,她一分没收,全部都包了红包,并且还买了很多东西。

韩春燕的两个哥哥,一个姐姐,都是出了两百,韩春明出了两千,杨华健和毛地图则是一人一千。

作为周辰亲姐姐的周怡,直接就给了一万,二叔周良平也是给了五千,用他的话来说,周辰是周家唯一的男丁,他的钱除了给女儿,就是给周辰。

礼钱红包收了好几万,除去办婚礼,办酒席的钱,剩下的两万多,全都被周辰给了韩春燕。

韩春燕活了三十年,从来没有如此富裕过,不过她一向节省惯了,即便是有了钱,她也没有乱花,而是自己收好,准备给周辰买房。

其实她是不太能理解周辰的想法,因为周辰的这套四合院,在她眼里,真的是太好了,她不明白他们都有了这么好的房子,为什么周辰还想着要买房。

周辰也没跟韩春燕说自己想要买别墅的想法,因为现在才82年年底,商品房还没有完全兴起来,就算是燕京,房价每平米也不过才几百块。

别墅的话,房价实际上也相差不大,不过因为面积大,一套别墅,尤其是二环内,少说也得要几十万。

即便是周辰,现在也没有那么多钱,所以他必须要先钱生钱,过几年房价虽然也会涨,但他只会赚更多的钱。

所以他没准备现在就跟韩春燕说买别墅,若是他说了,肯定会把韩春燕个吓到。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周辰对韩母和韩春明感官很好,但是对上面的那两个哥哥和大姐,他根本没有什么好感。

了解剧情的他,很清楚那三人是什么情况,韩春明就是被他们坑惨了,他可不想被这三家给盯上,所以保持低调还是十分有必要的。

程建军和蔡晓丽的婚宴如期举行,地点就在他们家的那个院子。

周辰并没有去凑热闹的意思,所以快到了中午的时候,才跟韩春燕一起过去。

刚进四合院大门,程建军就迎面而来。

“哎呀,周辰来啦,欢迎,欢迎。”

大喜日子,即便程建军对周辰很不爽,但依然是笑脸相迎。

周辰客套的说道:“程建军,恭喜啊,蔡晓丽可是咱们知青当中,最优秀的女知青,不知道有多少人盯着呢,没想到最后被你小子得了便宜。你以后可得好好对她啊。”

“同喜,同喜,韩二姐可是咱们院里众所周知的贤惠,跟二姐比起来,我们家晓丽就一般般了。”

“你招呼客人,我们先进去了。”

“好的,那我就先不招呼你们了。”

因为后院的空间比较大,所以酒席是摆放在后院,不过周辰和韩春燕并没有立即去后院,而是先回了韩家。

“妈,你怎么没去后院帮忙啊?”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