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笔趣猫 > 都市 > 让我顶罪,满级出狱你们下跪干什么 > 第110章 玄阴噬魂咒真相

王雪儿原是巫神教圣女转世,于一年前被巫神教分支黑煞门的人找到。

而后黑煞门的人,在她体内种下玄阴噬魂咒,试图将其转化为活死人之后,剥离其冰凰血脉。

而身为王雪儿好姐妹的馨月,同样被他们用咒术控制,用来监视王雪儿的一举一动。

黑煞门的人答应馨月,要留王雪儿一命,但后来被馨月猜到了真相。

阴差阳错下,王雪儿体内的玄阴噬魂咒,被半路杀出来的上门赘婿叶飞解除。

见她彻底恢复,馨月便找了个回老家的借口离开,实则前往黑煞门,想阻止他们继续加害王雪儿。

于是便有了之前的一幕。

馨月本是抱着必死之心前来,可怎么都没想到,王雪儿之后还会有更大危机。

她并不知道,王雪儿体内的玄阴噬魂咒,乃是被叶飞所除。

无奈之下,她只得继续与黑煞门虚与委蛇,想看看有没有可以拯救王雪儿的方法。

”说吧,你想让我做什么?“

听到馨月的问题,黑煞门大护法满意点头,而后沙哑开口。

“随着记忆的恢复,她也会逐渐找回巫神教圣女的力量,一旦这力量太过强大,就再也没人能阻止圣女归来。”

“我要你现在就回去,继续监视她的变化,一旦发现她有异样,立即向我汇报。”

“另外,江城西郊那块地方有古怪,我们折了一名高级祭师在那里,近期我会带人去江城,到时有些事或许会找你配合。”

“最后,黑煞门培养的那个冰凰体容器跑了,她怕是也会去江城,你帮我留意一些。”

大护法最后的话消失在耳边,馨月模糊的视线一实,意识重新被拉回现实。

她看着面前,和她从小玩到大的好姐妹,心中暗暗发誓。

“雪儿,我绝对不会让巫神教圣女,在你身上回归,一定!”

......

早早离开的叶飞,自然察觉不到馨月归来的异样。

他只觉得很倒霉,心情有些不太好。

回到王家之后,顺口怼了王向东两句,便上楼睡觉去了。

不过这一晚,对青龙会和血鹰帮的人来说,还远未结束。

经过叶飞的帮忙,血鹰帮成员虽然有很多负伤,且伤势严重,但却都活了下来。

将这些受伤的兄弟,安排到血鹰帮控股的医院后。

赵怀茹、秦虎、何元卓、薛浩阳四大宗师,连同还有战斗力的四十多名血鹰帮骨干齐聚一堂。

赵怀茹眼神冷冽,沉声开口。

“青龙会的人绝对想不到,我们一个晚上,就多了三名炼气宗师,所以我们要打他们个猝不及防!”

秦虎闻言赞同点头。

“没错,趁他病,要他命!

如今青龙会的人,也绝对聚在一起,正是咱们将其一网打尽的好机会!”

“我没意见。”

“我也没意见!”

何元卓、薛浩阳说着,直接站了起来。

“那好,咱们出发!”

“等彻底收拾了青龙会,再向帮主报告,给他一个惊喜。”

随着赵怀茹一声令下,血鹰帮众人杀气腾腾,冲向青龙会总部。

另一边,青龙会的一众高层,也在开会。

只不过比起气势如虹的血鹰帮,他们这边就要惨淡许多。

包括眼睛男、鬣狗等多名淬体九段巅峰的高手,此刻个个带伤,看起来无比狼狈。

庞通端坐上首,面色阴沉得可怕。

其实青龙会并不是一个独立组织,在它之前还有靠山。

否则多年前,也不可能请来三位炼气宗师,将强势崛起的赵怀林生生按了下去。

这次他们会长前去省城,便是去向青龙会背后的组织,汇报工作。

临走前,他将覆灭血鹰帮的事交给庞通,便是有意提拔,将这个功劳的一半算在他头上。

只等他彻底灭掉血鹰帮的消息传来,会长便会立刻去向那个组织汇报此事,让他进入高层视线。

可现在呢,本以易如反掌的事情,彻底被他搞砸。

庞通根本不敢给会长打电话,只想召集手下众人商量,尽快重振旗鼓,把场子找回来。

虽然叶飞打伤了一些人,但青龙会有生力量还在,收拾血鹰帮那些残兵败将绰绰有余。

作为青龙会的智囊,眼睛男率先发言。

“副会长,血鹰帮那群人不足为据,如今我们最需要做的,是查清今晚那人的来历,想办法避开或者除掉他。”

一提起叶飞,庞通就气不打一处来。

他瞪了杨军一眼,冷声喝道。

“你老丈人怎么回事?怎么还没把商场的监控拿过来?”

他话音刚落,吕五爷就风风火火闯了进来。

“拿到了,监控视频拿到了。”

说着,他便将视频上传,会议室的大屏幕上,很快出现叶飞四人的画面。

看到叶飞,庞通眼睛立即红了,对众人咆哮道。

“发动青龙会所有渠道,天亮之前,我要知道这四个人的全部资料。”

“我知道了。”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