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笔趣猫 > 灵异 > 我拿阳寿玩恶魔游戏,一发入魂! > 第593章 传火游戏之二,开启!(中)

“我觉得圣骑士职业卡的价值在4件蓝装,如果是客人您刚才想要的那件防御装备,价值相当于两件还有的富裕。”黑元宝认真的告知苏弈。

“您如果要出手这张职业卡,那么我一定尽力为您换得客人您需要的装备。”

“包括刚才的那件装备。”

“蓝宝石骑士甲,其余的换成灵晶。”苏弈很简明扼要的说了一下需求。

因为其实在他看来保命装也好,其余装备也好,在游戏里其实只是为了兜一手底。

因为他的游戏基本全是限制类。

而自己本身实力的提升无论是现实还是游戏,都是最直接的。

限界突破也成了重中之重!

灵晶也成了比装备更重要的必需品。

况且装备在这哪能换到特别好的,像银色品质往上还得在游戏里获取。

别人可能获取装备很难,但对于苏弈而言,只要能活着出来,每次都是大包小包!

一件银色装备都算少的!

“其余的全都换灵晶?”黑元宝讶然。任他怎么想都没有想过,面前的客人居然要把职业卡换成灵晶……

“怎么,不行?”

“不,不是,当然可以!稍等。”黑元宝一时之间呆愣在原地,听到苏弈发话后,忙道。

“是这样,如果将装备换成灵晶的话,实际上来说比较亏。灵晶虽然起不到特别的效果,但他的价值也不低。”

“一般没人会这么做。”

“但是如果客人需要,我们真白商会一定安排妥当。”

“我可以做主,按照一件蓝装40枚灵晶的标准计算,您可以获得那件蓝宝石骑士甲,以及100枚灵晶。”

100枚……

按照一件蓝装40枚计算,也就是说像那件保命装一样价值的装备,应该能到60枚朝上。

也就是一张职业卡,实际上可以换到至少160枚的灵晶。

对于自己现在职业欺诈1000枚的需求量看起来并不多。

但要知道100枚的灵晶可就是1亿……

灵晶真的不便宜……

“好,安排吧,还有它,也帮我换成灵晶。”

“好。”黑元宝一愣,看到苏弈要将水波纹法杖也要交易成灵晶,他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这一方面告诉了黑元宝,这位客人根本就不缺装备,反而是很需要灵晶。

“客人,您稍等,”黑元宝赶紧抓住机会,利用权限,上报,准备替苏弈交换那件蓝宝石骑士甲。

一通操作下来,他才看到他之前发在京城客户群里的消息已然是弹出了99 。

这个群是他仅剩的一个客户小群,可以说他的资源完全被抢走,这个群总共也就60人。

甚至这60人里也有早已被拉走的客户。

虽说有一些不错的老客户,但是他脱离京圈以后,大家的联络都变少了,原因就是他已经没有了京城的资源。

没有好装备。

而这一支法杖,似乎得到了群里客户的认可。

【怎么回事?你回来了?】

【这装备什么情况?百分比?快给我私聊。】

【高价收购。】

【赶紧回我消息!这件装备别人拿不走!】

【你快啊!快回我消息,元宝哥哥!】

【元宝老弟,快回消息!】

【已经没了?卖给谁了!说!】

【我们的交情,你不理我?】

【……】

黑元宝又愣了,仿佛回到了当时在京城交易所的模样。

没想到,这件装备能够被哄抬起来,虽然知道这件装备很强……但没想到这么受法师职业的灵能者追捧。

经过和苏弈的交流,黑元宝即刻发起了该装备在该群的拍卖。

并把苏弈也匿名拉了进来,改名为元宝拍卖。

【大家,别急,这件装备并没有被我卖给任何人,我也暂时没有回复任何客人,刚才还在和该装备的拥有者沟通,最后决定以拍卖的形式,出售这件水波纹法杖。】

【好好好,速度拍!】

【来!开拍卖!】已经有人起哄。

【快!】

【该拥有者需要的是灵晶,80枚灵晶起拍!】黑元宝犹豫了一下道。既然这么受追捧,他就将这件装备的价值比之普通蓝装翻了一番,并以此作为起始价,就算80灵晶拍出,想必那位客人也一定满意!

【灵晶?】

【有没有搞错?】

【谁家带这么多灵晶?】

【80!】

虽然有人疑惑,但已经有人出价。

【85!】

【88!】

【90!】

……

【100!】

【我去,谁啊,上天啊?】

【我还准备帮我朋友买呢!100灵晶……】

……

看到100字样的时候,黑元宝心里定了,这客人跑不了。

100枚灵晶绝对是超出了这件装备本身的价值,代表着对方是真的非常需要。

一件装备好找,一件适合自己的好装备却是难找。

看样子这件装备,真的有不少人需要。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