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笔趣猫 > 武侠 > 我就一杂修,成修仙界祸害了? > 第14章 你要徒弟不要?

不到两个时辰,君凌轩在千映雪的‘悉心’教导下,成功登顶。

千映雪在下方满意地点点头。

“坚韧程度,远胜于压力较小的慕无双,倒是值得培养。”

二人回到广场时,大部分人都已经散开,君凌轩独自站在空旷的场地,颇有几分高手寂寞的意味。

如果他背后的衣衫不是破破烂烂,那就更完美了。

“恨我么?”千映雪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

“不敢不敢,大师姐也是为了我好。”君凌轩连忙摇头。

“不敢就好,修仙最忌讳骄燥,日后你要脚踏实地,捷径不是那么好走的。

既然你曾经相助于我,我现在就给你一个选择,四位峰主,六大长老,你可以挑选一位,拜他为师。”

“必须要选择他们吗?”

“不,理论上来讲,选择师父是一辈子的事,要看契合度,例如慕无双,他的灵根是木与水,正峰主教他最为合适。

而你这种五雷之体属于特殊体质,就算是宗内,也没有非常精通的人。”

“那就是说,有略懂的喽?”君凌轩眼睛一亮。

“有,宗主是阳雷仙体,教导一位五雷之体应该很简单。”

“那我直接拜宗主为师不就行了!”君凌轩激动得差点跳起来,这简直是天上掉馅饼啊!

他是雷灵根,宗主也是雷灵根,他等于宗主,一点毛病没有!

“宗主闭关百余年,你去找谁拜师?我建议你等上七日,看看其他长老是否有意收你。”千映雪泼了一盆冷水。

君凌轩叹了口气,也行吧,有个长老或者峰主当师尊总比在外门待着强。

“多谢大师姐,我知道了。”

“嗯。”

千映雪化作一道流光,消失在天际。

主峰,议事堂内。

除了大长老跟二长老不见踪影,其余四位长老以及四位峰主都落座其中。

从闯关开始,他们的目光就没离开过那些弟子,即使失败者,也在关注范围之内。

毕竟,测试只是一种手段,有些天才或许只是运气不好,他们暗地里捞人的事也没少干。

长老峰主们已闲聊许久,气氛融洽,一片和蔼。

“那金灵根的程强,心性不错,与我有缘,正适合来我这儿。”

“四长老此言差矣,心性太好容易早夭,求道之路哪能没点心眼?我看他更适合来我这儿。”

“去你那?除了传承你还能教他什么?不如来我仁字峰,丹药管饱,还能学炼器。”

仁峰主身体后仰,气势十足:“这小子就是为我传承而生,我可警告你们,谁都别跟我抢!否则我可发飙了!”

“仁老怪,你天天捣鼓那些炼丹炼器的玩意,也没见你修为长进多少,我看你就是在耽误人家!”

“你说什么?!你是不是忘了前几年跟我要丹药的时候了?你给钱了吗?”

三长老嘁了一声:“那丹药是我用灵物换的我给什么钱,再说炼丹炼器什么时候学不行,成为我的弟子就不能学了?”

“你?就你炼的那破东西给我锄地我都嫌钝!”

“放屁!?你想要我还不给你呢!”

“三长老,仁峰主,你俩都多大岁数了,怎么还这么大火气?”正峰主出言劝解。

“哼!什么叫火气大,我这叫念头通达!”

“行,你俩继续,要不去后山练练,让新来的弟子们看看你们俩有多丢人。”

正峰主不再理会这俩人,而是指向镜中的慕无双。

“精灵血脉,天生无垢,哪怕是双灵根,修炼速度恐怕也比寻常单灵根快,只要不出意外,成仙是迟早的事。”

“正峰主所言极是,而且我觉得他跟正峰主比较有缘。”

慕无双谁都想收下,但此话一出,出奇的没人反驳。

因为正峰主掌管灵植阁,加上慕无双亲和自然,自能发挥出一些优势,而且正峰主的符箓在这儿首屈一指,以天生无垢之人刻画的符箓,威力只会更强!

“风水双灵根的陆道友也不错,就是性格太毛躁,喜欢张扬跋扈,但此子韧性很强,哪怕被诱惑也能反应过来。”

“是啊,跟他差不多的还有那个同源圣体舞汐羽,修炼速度绝对不低于慕无双多少,还有那个...”

一众长老峰主议论了一大圈,最后剩下一人,反倒是没人吭声了。

君峰主轻咳了一声:“这个...想必你们也知道,这君凌轩是我从外面顺手捡回来的,为保公正,就让他重新考核了一遍。

六长老,你门下弟子最少,你要徒弟不要,只要你开口,我马上把他给你拎过去!”

六长老点点头:“此子乃是雷灵根,放眼整个正气宗内,也就宗主跟他一样是雷灵根,可以看出他以后成就绝对不低,放在外门确实可惜了。”

君峰主面露喜色,刚想说话,六长老继续道:“不过,既然是君峰主捡回来的,那此子还是由君峰主收下吧。雷灵根,还是单灵根的天才,想必君峰主睡觉都会笑醒,呵呵呵呵…”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