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笔趣猫 > 游戏 > 说好的水灵根,你批量生产神器? > 第729章 杀鸡屠狗

方宁看着满脸通红的李玄易,感觉今日不留下点什么,很难全身而退。

净源幽府闭关期间,他总共锻造3210件金色上品装备,除了给姜一瑾2000多件帮忙售卖之外,自己还预留了1000件。

他干脆直接将这1000件金色上品装备拿出来,任李玄易挑选。

最终在李玄易喋喋不休的话语中,损失200件金色上品装备,同时还少了2000件金色中品装备和件金色下品装备。

用谜语人的话说,这些装备能用来壮大长生部的力量,并且可以保护更多的平民。

方宁本来也没打算留着这些装备,干脆半推半就给他了。

随后,他就快速飞往熊国妥巴市。

熊国紧靠夏国北面,因为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其占地面积是蓝星最大的国家。

熊国虽地大物博,但人口稀少。

在灰雾族冲击之下,完全无法守护庞大的领土。

妥巴市在熊国最北面,那里极为寒冷,随着灵气复苏之后,低阶修士去了此地,连那里的寒气都承受不住。

如今,就连灰雾族都不会轻易涉足这座蓝星最北部的城市。

方宁开启双倍幽水逸影步,同时加持踏虚步和晦迹藏秘法,在高空中以极快的速度飞行。

以他如今堪比八阶寂灭境的实力,不出半日便轻松来到妥巴市。

这个宛如冰之世界的城市,存在不少活人冰雕,还有不少灰雾族冰雕。

这里看上去极为安静,偶尔撕裂苍穹的幽蓝极光,在冰封的世界投下转瞬即逝的冷辉。

按理说,这座城市如今不会有灰雾族或者修士的踪迹。

等到方宁赶到,却发现寂静的妥巴市之下藏着很多水纹波动。

熊国的两位化灵境真身不敢前来,派出两个分身在远处隐藏。

妥巴市内出现十头灰装巨兽的踪迹,观其气息大概都在八阶寂灭境初期。

方宁即便如今实力远超灰装巨兽,但是稳妥起见,还是提前酝酿百枚水箭术。

有着幽澜隐息术和晦迹藏秘法,他施法产生的灵气波动没有泄露分毫。

方宁不打算留手,既然决定快速提升实力,那么还是用墨渊水箭最佳,毕竟归墟劫灭击杀的敌人,可是如同神御·炼器益法天赋一般,可以返还部分意境和术法感悟,能加快他的成长速度。

真正施法之前,他还唤出法力水灵和精神水灵,为他施加了将近上千道辅助术法,同时召唤出五成灵力的化灵分身,辅助施展《泽之篇》的五门秘法。

如此,方能确保万无一失。

而方宁本体则是发动永暝瞳秘法,直接硬控住所有的八纹灰装巨兽。

他的永暝瞳秘法目前虽是熟练层次,但也不是这些强行提升的灰装巨兽可以承受的力量。

直至所有的灰装巨兽都被数支墨色水箭贯穿,他们也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自己到底是怎么死的!

霎时。

庞大的灰装巨兽先是陷入沉寂的黑暗之中,紧接着身躯爬满了墨色晶体锁链,随后,身上所有锁链寸寸崩解,化为一个个小型黑洞,迅速将这些灰装巨兽吞噬殆尽。

妥巴市内存在的十头巨兽转眼消失不见,原地只留下无数崩裂的冰块。

躲在远处的熊国化灵分身见此一幕,当即吓得亡魂皆冒。

刚才十头无比威风的巨兽,怎就无声无息间就消失了?

莫非根本就没有神话奇物的消息。

一切都是夏国超管局故意散播的假消息!

这里定然有能灭杀一切的大恐怖!

这两位化灵分身见此,连多看一眼似乎都要爆炸一般,纷纷散去化灵分身,生怕晚一些,本体会被这个“大恐怖”牵连,从而直接身死。

此时。

方宁瞥了一眼熊国的两位化灵分身,便不再多管,而是专注消化十头灰装巨兽带来的意境和灰雾术法感悟。

【击杀八阶灰装巨兽*10,获得经验值 1652万,获得灰雾意境和灰装技能感悟(归墟劫灭水脉反哺效果)。】

方宁吸收完灰雾意境和灰装技能的感悟后,虽有些云里雾里,但对于灰雾族的力量也有了一些简单认知。

灰雾意境同样是一种意境之力,如同黑暗意境一般,掌握这种意境,可以快速让身体适用灰雾能量,使得身体具备吸收灰雾能量的基础。

他虽然掌握些许灰雾意境,但对修行暂时没有太大的帮助,好在知己知彼也不错。

这一战打的没有丝毫压力,即便是在攻击力方面不如沉渊水箭的墨渊水箭,依旧能秒杀这些只有八阶初期实力的八纹灰装巨兽。

寂灭境内的小境界差距变得越来越大了!

寂灭境中期杀寂灭境初期宛如杀鸡屠狗一般简单。

红色神话级别永暝瞳秘法的施展效果,大大超过方宁的预期。

方宁知道八纹灰装的强大,而融合了八纹灰装的巨兽竟然依旧在永暝瞳秘法之下无法反抗分毫,他估计现在永暝瞳的威力都远远超过墨渊归墟的神通。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