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笔趣猫 > 游戏 > 说好的水灵根,你批量生产神器? > 第427章 傲空骸尊·镇魔灭世·震古烁今·破虚裂界·混沌之圣王

方宁取出一枚灵币。

发动御物术,直接送到骸骨领主面前。

骸骨领主虽不知道灵币,但是从其蕴含的灵气波动来看,跟灵石或魔石有些类似。

对于资源贫瘠的白骨领地来说,也算是好东西。

虽然灵气不多,但是留作收藏也不错。

骸骨领主很满意,点头应道:

“吾允了!”

方宁见对方答应,放心下来。

果然如此。

骷髅能聪明到哪去?

骸骨领主继续道:

“其三……”

“嗝~”

“其三……”

“嗝~”

“……”

方宁无语,这是还没想好?

但也不好多言,只好继续等下去。

过了一会。

骸骨领主握紧骨爪,捶了捶自己的头盖骨,似有些懊恼。

“吾听说过‘事不过三’这个成语。”

“但吾这第三个条件怎么都想不出来,汝等我想出来再跟你契约!”

这简直是,

无语的妈妈给无语开门一一无语到家了!

方宁可没时间跟你耗,他还得突破法修瓶颈呢!

他盯着对方的属性面板,简单思考过后,提议道:

“骸骨领主,你看这样行吗?”

“你不是还没有名字嘛!”

“不如我帮你取一个名字,就当第三个条件了,如何?”

骸骨领主闻言,眼眶中的幽绿色火焰陡然旺盛了几分。

“甚好!”

“就按汝说得办!”

言罢。

方宁便开始催动泥丸宫中的恶魔契约符文。

精神世界中,血红色恶魔契约符文犹如一枚实质的血珠,其上布满密密麻麻的妖异纹路,即便以方宁的符文造诣,也根本看不懂这些纹理。

血红符文其内陡然发生变化,在剧烈抖动下,逐渐分裂成两个新的血珠。

然而,分裂过后的恶魔契约符文却发生明显的变化。

一枚恶魔契约符文种子呈现出赤色晶状,一看便知对应的是炎晶恶魔的符文。

另一枚恶魔契约符文种子依旧是血红色,其上暂无任何恶魔的气息。

方宁意念一动,这枚新诞生的恶魔契约符文,再次分裂,化为两个更小的符文之中,其中一枚飘出泥丸宫,径直飞向骸骨领主。

骸骨领主望着面前的血色符文,没急着签订契约,而是仰天长叹一声。

“唉!”

“魔天!”

“既然汝不让吾这个孤寂万年的骸骨领主随着时光长河消散,那么吾就如你所愿!”

“嗝~”

言罢,骸骨领主直接控制恶魔契约符文投入眼眶内的幽绿色魂火中,同时精神低语着:

“骸骨为躯,灵魂为焰,魔契相融,终结孤寂。”

“魔天,汝既给吾新生契机,吾便以这王者之姿,于这混沌世间,重塑骸骨的荣耀。”

方宁听到如此豪言壮语,真想为其鼓掌助兴,但念其正在 感慨,还是不要打扰对方为妙。

此时,眼前也传出系统提示。

【叮!】

【恶魔契约签订成功!永久绑定骸骨领主—未命名。】

【日后你所获得的经验,可给契约的恶魔自由选择分配30%-50%的经验值。】

【注:当前仅可绑定两只恶魔,待修为到达一定程度,可再次签订恶魔契约。】

“嘶?”

方宁看着系统提示,不由惊疑一声。

日后还能签订一头恶魔?

两头恶魔直接分他六成的经验,虽说经验对他目前而言,并不难获取。

但要再来一头分他三成经验的恶魔,那么他辛苦打怪、修炼得来的经验,最后只能得到一成?

那也太欺负人了!

况且,这个骷髅架子要是日后表现出的价值没让他满意,且会影响他的修炼进度,即便骸骨领主再强,方宁也会毫不犹豫将其解除契约。

契约恶魔有两种方式,以后修为达到要求,待契约第三头恶魔时,完全可以采用第一种契约方式,即双方各自修炼,互不影响。

魔修魔的,人修人的。

简直完美!

当系统提示契约成功之后,泥丸宫处的恶魔契约符文陡然开始变化,颜色朝着白色转变,但是内部似乎隐约有条条透明空间线飘出。

很明显,这枚恶魔契约符文之种如今已具备骸骨领主类似的特性。

方宁也能借此感受到骸骨领主的状态,如同铸绛一般,可直接对话。

此时。

骸骨领主顺利完成契约,变得更加放松,脸骨好似期待地望着方宁。

方宁目光与其对视,立即心领神会。

他想到对方之前的举动,吃灵力吃得老是打嗝,脑海中当即蹦出一个好玩的名字。

“你的名字就叫‘噶咕’如何?”

闻言,骸骨领主周身散发出剧烈的空间之力,整体散发出一股森然危险的气息。

“人类,汝在逗吾?”

“啊哈哈……”方宁尴尬一笑。

“开个玩笑而已,别当真!”

“稍等片刻,容我仔细想一想!”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