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笔趣猫 > 都市现言 > 无限惊悚:原来我是npc > 第7章 那间屋子死过人

“4栋401住进人了,我听齐林那老小子说他把房子租出去了。”

“啊?还有人敢住那间房?”

“齐林说了,人家是小年轻,胆子大,一个人住,我瞅着说不定是孩子闹脾气离家出走,被他给忽悠了。”

“老齐可真没良心,房子有问题不说明白,租金也没降价。”

“可不是嘛,要是再出事儿……”

“唉,缺德玩意儿……”

林献见她们不说了,连忙转过身子,拉住她们问:“大姐,我就是401的租户,你们刚刚说……”

大妈表情讶异地将胳膊抽出来,退后了几步,连连摇头:“你听错了,我们没说啥!我还要买菜,先走了。”

林献急忙追上去,拿出平生最高的演技,红着眼睛,语气哽咽:

“大姐,您行行好,告诉我吧,您这么善良,也不忍心看我出事儿对不对?”

“我不会和房东说您的,我就是想有些心理准备。”

“呜呜,我爸妈刚出事儿了,我才十八,一个人住特别害怕……”

林献本就长得乖,这么一哭,让家里有个叛逆儿子的大妈心软了,她将林献拉到一个角落,偷偷跟他说:

“你住的那间屋子,三年前死过人。”

烟罗小区刚开始卖房时,大妈就买了,如今住了五年了。

她家就在林献所在的4栋3楼,所以记得很清楚。

三年前401发生命案的时候,她们这些邻居都被警察问过话。

那可是王大妈人生中第一次近距离接触人民警察。

现在想起来简直就像是在做梦,那可是电视剧里面演的警匪片、刑侦剧一样的离奇曲折的命案啊。

当年让王大妈一家提心吊胆了好长时间,就怕杀人犯狂性大发杀个回马枪,伤到他们这些无辜的邻居。

“小伙子,当年401住的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单亲妈妈,和她四岁大的女儿贝贝。”

“她们娘俩生活不容易,全靠小刘一个人的工资生活。”

“我记得有几次小刘要赶夜班,还把贝贝托给我照顾,白天的时候贝贝一个人待在家也会自己乖乖的。”

“然后那年冬天,快过年的时候,警察上门,我们才知道她俩死了好几天了。”

“我没进去看过,听说那房子全是血。”

“监控里也没有陌生人进去过,警察到现在都结不了案。”

林献着实没想到背后隐瞒的事情这么血腥,但他不觉得屋里死过人就不能住了。

王大妈多眼尖儿啊,一眼就看出了林献的不以为然。

她紧接着说:

“你以为这事儿就完了?”

“像你这样觉得不碍事的人多了。后来隔了半年这房子又住进去了一个二十七八的小青年,结果一个星期人家就匆匆搬走了。”

“从那以后,来来回回搬进又搬出了四波人。大家都觉得那房子有脏东西。”

“小林啊,大姐劝你最好换个地方住,不行就找人合租,千万不要继续一个人住了。”

林献点头应下了,送给大妈一把青菜,好生谢过大妈后,匆匆回家了。

他认真思考了一下,还是不想找人合租,除了渐渐熟悉的沈鹤,林献对这个陌生的世界一直持拒绝的态度。

晚上睡觉时,林献还很不安。

虽然从小信仰科学,但也不耽误他看灵异小说,他甚至还亲自上阵创作鬼故事。

而且有句话说的好啊,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他害怕再听到什么奇怪的声响。

然而接下来几天并没有发现什么不对劲儿。

他渐渐忘了刚搬来那天的幻听和疑神疑鬼,和沈鹤在饭桌上更加熟悉,来往的更加频繁了。

他知道了沈鹤目前的工作和股市有关,太具体的林献也听不明白,专业词太多了。

林献也给沈鹤说过自己写的小说。

两人经常分享生活中遇到的事情,偶尔会聊到小时候的事情。

林献感觉自己在这个世界有了锚点,不再孤独,和此处有了羁绊。

就这么过了两个多月,林献一直安安稳稳的住着,让一楼的王大妈大吃一惊,她还专门解释过,她说的是事实,不是搬弄是非骗他离开的。

林献当然相信了。

这种事情大部分老住户肯定都知道,一打听就明白真假。

林献住满一个月的时候,房东还打电话隐晦地问有没有发生什么怪事。

他现在经常和王大妈等一群大妈一起组团去抢菜,大妈们看他才十八就一个人出来闯荡,都很照顾他,纷纷传授自己的砍价本领和各种做菜方法。

林献只觉得时间过的很快,沈鹤的脚也早就好了。

等林献快要忘记搬家当天夜里的惊吓时,他又陷入了新一轮的惶然。

那天他买菜回来,打开门后,愕然发现客厅的沙发上陷进去一块儿,好像有人在沙发上坐过。茶几上的杯子歪倒在桌面。

在林献的视线里,一个圆柱体的杯子无风自动,像被人推着一般,慢慢滚动着落地。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