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笔趣猫 > 灵异 > 诡异末世:扮演伪人,我即灾厄! > 第116章 蓄意谋杀

【徐静怡:肯定的,我也相信你】

【李婷婷:啊,你是诗晴的邻居啊?@叶开 我是她的闺蜜,跟她在一个公司,诗晴可能没跟你说。】

【李婷婷:跟你一起来的两个人,没进群吗?】

【谢诗晴:叶哥说他们暂时不用进群@李婷婷 】

【李婷婷:那我跟着诗晴,叫你叶哥啊@叶开 】

【李婷婷:等他们加群的时候,叶哥给我们介绍一下。】

【叶开:[微笑]】

“**……”

谢诗晴恨恨地关上手机,眼不见心不烦。

但是手机一响,她又赶快抓起来看,怕叶开在群里跟别人聊起来了。

发消息的不是叶开。而是徐静怡。

【徐静怡:对了,@谢诗晴 你是怎么把叶哥拉进群的?我刚才在微信里找了一遍,没这个功能啊。】

【郑凯辉:是啊,我也没找到。】

【徐静怡:可能是熟人才能拉群吧?我们一开始跟叶哥他们不熟,不过马上就熟悉了。】

谢诗晴一僵,感到这两人的恶意。

他们两个,是想把自己去找叶开这件事,公开出去,然后指责自己没有提前跟大家通气!

不,自己其实已经借着叶开的身份,尝试在群里立威。

他们的想法更恶毒,是要提醒所有人,自己瞒着他们去私联——毕竟发照片的时候,肯定能看出叶开的样貌,结合名字,基本可以确定邻居关系。

他们真正想要的,是破坏自己在叶开心中的形象……

博览宫斗剧的经验告诉她,没有男人会喜欢特别精明、爱算计的女人。

再精明,也要在他自己的掌控中!

这对狗男女,就是赌一个,她没有把自己的私心提前说出去——也确实没有。

如果叶开回过味来,难免会产生反感。

“想踩着我上位……那也得看你们的本事。”

谢诗晴咬咬牙。

【谢诗晴:看到郑凯辉发在群里的照片那会,我还觉得太巧合了,所以冒险上门求证了一下】

【谢诗晴:没想到真的就这么巧。】

…………

杨晓芳和孙浩然两人气喘吁吁。

“小孙,你,哎哟……”

杨晓芳像是瘫了一样躺着,“你还真是……难怪都说保安厉害呢……”

“伺候杨姐怎么能不卖点力呢。”

孙浩然喘了一会,扯着嘴角笑道:“再说,杨姐的身材、皮肤,说二十五岁都有人信。”

“还算我占便宜了呢。”

“死相。”

杨晓芳笑骂一句,心中微微得意。

她已经四十出头,尽管很有钱,做了许多保养,自己也清楚韶华不再。

如果是在末日之前,一个小小的保安不要说对她动手动脚,就连看她的眼神让她不爽了,也会被直接开除。

毕竟,她才是度假村的大股东,投资不少。

要玩的时候,也都是去会所找年轻的弟弟,绝对不会轻易在身边下手。

不过,毕竟是末日了,这小保安体力也不错。

最重要的是,前些天仗着有点拳脚,还挺嚣张的小保安,这几天里像是忽然开窍,对她很是奉承。

这让她觉得,自己的魅力仿佛又回来了。

要是这样的话,小保安或许可以排在后面……

“杨姐你先休息会。”孙浩然说道:“我去洗一下。”

“好啊。”

杨晓芳答应下来,看着孙浩然走进洗手间,然后里面传来哗啦啦的水声,不知不觉迷糊过去。

然后,在窒息中醒来。

“唔……唔!”

“唔!”

她拼命挣扎着,双手乱抓,两腿乱蹬,缺氧的脑子里什么都来不及想。

到底是谁。为什么……

身上有人在压着,挣不脱。

孙浩然面露狰狞。

“你和杨俊杰前几天商量的时候……没想到我听见了吧。”

他恶狠狠地按住枕头:“跟杨俊杰说,要在物资不足的时候,杀完旅游团,就杀我……”

“我先杀了你!”

“唔!唔!”

“还真以为你多有魅力……TMD老子吃了药的!”

挣扎渐渐平缓下去。

“看见你那脸,不吐出来就不错了……”

孙浩然始终没有放松手中的枕头,直到系统提示出现。

【通知:杨晓芳 已死亡,恐惧已释放。】

【生成灾厄:鬼屋。】

【提示:出来】

他终于喘了口气,把枕头扔到一边,抓紧时间把床单扯了两下,去掉自己跪在床上留下的痕迹。

然后,又把床头的两杯水倒掉,涮涮杯子,重新倒了两杯。

其中一杯里有安眠药,正是这样,杨晓芳才会在兴奋之后突然扛不住困。

杨晓芳脸上的痕迹无关紧要,反正死人都会在一小段时间后消失掉……

没有留下血迹,屋子里也没有别的痕迹,就好。

做完这些,孙浩然冷漠地看看屋里,用冷水在身上冲了一遍,打开已经乱成一锅粥的【天籁度假村】群聊。

【林峰:怎么回事?她怎么死了?】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