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笔趣猫 > 玄幻 > 我有无限分身,成就仙帝不过分吧 > 第522章 惊天秘密

“高阳啊高阳,你连一个小孩子都斗不过,怎么当上七杀楼分楼楼主的?

难道是靠裙带关系?

可我不记得你们高家的女人,貌美如花婀娜多姿啊。”

开口之人身材高大,面色红润,正是逍遥剑派刑罚殿执事叶振海。

他与高阳,向来不对付。

“叶振海?哪阵风把你给吹来了?”

高阳冷冷笑了一声,道:

“别告诉我,你来新天宝城,是为了找你徒弟来的。”

听到‘徒弟’这个字眼的时候,叶振海的脸上,立时多了几分怒容。

叶振海之所以和高阳不对付,不为别的,只因为高阳的弟子,暗杀了叶振海的得意弟子。

虽然叶振海在事后,将高阳的弟子大卸八块,但这并未彻底消减他心底的恨意。

叶振海的那位得意弟子,可是风火双属性灵根的天之骄子。

若是能够成长起来,至少可以继承叶振海的衣钵,成为逍遥剑派刑罚殿的执事。

便是晋阶金丹境,晋升为刑罚殿的长老,也不是没有可能。

如此有天分又有前途的得意弟子,却是死在了一场不值一提的暗杀之中。

这让他如何不恨?

因为得意弟子被暗杀的缘故,叶振海彻底恨上了高阳。

便是有金丹真人从中斡旋,也没能改变叶振海的想法。

他此生最大的愿望就是,将高阳大卸八块,然后将跟高阳有关的所有人,全都屠杀干净。

眼见叶振海已经动了震怒,另外一位逍遥剑派执事,连忙上前几步,将叶振海拉了回去。

“对不住啊叶道友,我刚刚说错话了。”

高阳阴阴一笑,道:

“我刚刚忘记了一件事,那就是你的得意弟子,已经死了,还是神魂俱灭的那种......”

不等高阳继续说下去,一阵破空声忽然响彻整座大殿。

破空声停下的同时,原本洋洋得意的高阳,忽然栽倒在地。

他的脸上,多了一个鲜红的巴掌印。

“高阳是吧?

你比本座想象的还要蠢。”

不见凤星瞳如何动作,高阳的另外一边脸上,已是多了一个巴掌印。

“给你一个时辰的时间交接分楼事务。

一个时辰以后,自己滚回第一楼请罪。”

凤星瞳说完这句话后,转身看向叶振海,道:

“不管你同意还是不同意,那件事都只是一个误会。

如今误会已经解除,彼此之间,就不要继续追究下去了。

某些人就算再如何蠢笨,那也是七杀楼的人。

若是有人敢动他们分毫,七杀楼绝不会放过那些人。

你是聪明人,应该能够分清其中的利害。”

凤星瞳大袖一挥,高阳连滚带爬地出了大殿。

叶振海深深地看了凤星瞳一眼,道:

“前辈的话,晚辈一定铭记于心,永世不忘。”

凤星瞳知道叶振海没把自己的话当做一回事,但她并未当场发作,而是看向殿门的方向,语气随意地说道:

“刘真人既然已经来了,何不现身一见?”

躲在暗处的刘清风,心中一惊的同时,身形飘至殿内。

“见过凤道友。”

刘清风冲着凤星瞳微微点了点头,笑道:

“不知凤道友如何看待五峰城一事?”

“他们既然有本事修建五峰城,自然有应对妖兽发难的手段。

凤某虽然不会在背后搞小动作,但也绝不会施以援手。”

凤星瞳环视一周,道:

“我知道有些人对五峰城不满,但我不希望看到有人在背后搞小动作。

同为人族,不管五峰城的立意如何,都是为了人族的繁衍和发展。

若是被我发现有人在背后搞小动作,我凤星瞳一定将他/她当做人奸处理。”

包括叶振海在内的诸多筑基境修士,齐声道:

“晚辈不敢!”

凤星瞳摆了摆手,众多筑基境修士,一齐涌出大殿。

“刘真人,你还有别的事?”

见刘清风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凤星瞳直接开口问道:

“道友莫不是还在怀疑千幻宗和龙牙岭?”

刘清风犹豫了一瞬,道:

“凤道友难道不觉得千幻宗和龙牙岭的金丹真人/三阶真人数量,属实有点儿多吗?

光是千幻宗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宗门,就有两位三阶真人。

两位三阶真人呐。

以御兽之法威震山都府的御兽宗,有且只有五位三阶真人。

御兽宗存在了多少年?

那可是传承了数千上万年的宗门。

千幻宗又存在了多少年?

满打满算,不超过三个年头。

在如此之短的时间内,出现两位三阶真人。

这其中要是没有猫腻,那才是咄咄怪事。

如果说这只是巧合,那龙牙岭呢?

龙牙岭内至少有两位金丹真人,至于三阶真人,同样至少有两位。

难道凭空冒出四位,甚至五位六位真人,也都是巧合?

如果天底下这么容易出现巧合的话,山都府何至于位列灵州诸府之末?”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