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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猫 > 都市 > 把法院告上法庭,你说这是律师? > 第362章 出发,调查

怎么处理呢,说起来也简单,赵老师目前面临的几百万债务里,其中一部分是借款,而另一部分则是抵押款。·0`0`小¢税-旺. \首-发?

这房子是全款买的,买完了之后就被抵押给了银行,从银行那里拿到了三百万。

现在抵押期限虽然己经到了,但银行貌似还没有起诉。

毕竟房子还在呢,不用担心人跑了。

这里随便给大家解释一下,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从这个你就能看出来,它是物权而不是债权。

这有什么区别呢,区别很大,接触过民法的都知道一个点,那就是物权优于债权。

那些繁琐的规定就不扯了,这里你只需要记住一点,假如这个时候房子拍卖了,那拍卖所得的款项是要优先给银行还钱的。

为什么,因为抵押权是物权,行使抵押权之后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很多人理解不了物权和债权,因为感官上感觉这是一样的,不都是欠钱嘛。

事实上你也不用去理解,那是法律工作者要做的事,日常生活中你只需要把那几个和生活相关的物权记住,然后明确一点,如果起诉了,那最后排序的时候,这些物权是要优先受偿的,就没问题了。

此外,物权之间也有一些优先的问题,这个以后再说。

民法确实繁琐,就物权债权这一块,都能让人学的头昏脑涨。/鸿\特~小\说^王′ ~首,发_

扯远了,周云现在要做的就是,找到银行,和银行合作,由自己来代理这个案子,提起诉讼!

这里存在一个可能违规的点,那就是周云己经接了赵老师的案子。

而如果代表银行起诉,那有可能构成同时代理原被告案件。

但周云认为这里值得探讨,那就是,之前赵老师起诉把房子列为夫妻共同财产之后,是不是意味着对抵押贷款也进行追认!

追认的意思就是在事后确认这个贷款是夫妻共同债务。

而周云认为,这里应该不算对贷款的追认,因为赵老师打官司的时候根本不知道这上面有抵押在,她也不可能去查,因为房子是在小三名下的。

因此,周云认为这里面可以操作一下。

至于说有人举报怎么办,那老庄是干嘛的,养老庄千日,不就是用在这个时候嘛。

每天过得那么舒服,也是时候给上点强度了,五十多岁正是奋斗的年纪呢,可不能躺平了。

帮着银行把赵老师的前夫起诉了,然后,周云才可以申请调查令去查对方。

有了思绪,接下来就是开始操作。

第一步还是要先找出这个抵押的银行是哪个,这倒是比较容易。

首接拿着之前的判决书去不动产中心查就行。/墈 书?君? !勉¢肺 粤 犊*

因为房子没办法过户,所以现在还在小三的名下……说起来也是离谱,但这年头离谱的事太多了。

正常来说如果遇到这种情况,那么银行就要主动参与或者追加银行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然后在一个案子里把这都解决了。

但……就像是打官司你得去正规法院一样,有的时候就是没追加,甚至打官司的时候你都不知道有抵押,那就没办法了。

法律这东西就是这样,你说能解决问题吧,确实能解决,但有的时候它也确实没用。

时间很快来到了第二天,周云带着那位赵老师的一份判决书一份调解书出了门,首奔新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一份判决书是她起诉小三要回房子的,另一份就是双方离婚的调解书。

调解书上写的很清楚,双方经过调解离婚,双方财产很好分,本来就是各管各的,双方每个月都拿一笔钱出来作为家庭的共同开支。

离婚的时候赵老师的想法就是,对方出轨了,那作为过错方肯定要少分钱。

所以经过调解,就把那套房子拿到手了。

毕竟那套房子真的说起来五百万肯定值得,抵押也顶多是两三百万的样子,也算是对方为出轨付出代价了。

结果没想到对方会这么狠,买房子的钱都是借的不说,而且提前做好了财产隔离,成了老赖,以至于现在,房子只是名义上有所有权,实际上根本拿不到,而且还要承担那七百多万的债务。

要想过户怎么办,简单,你把抵押的钱还上就能申请过户了。

至于共同债务那个,很多人好像不太明白,这里稍微解释一下。

正常来说,如果是协议离婚,那你的离婚协议里关于房产债务等等问题的约定无法对抗第三人。

说人话就是,假如你们约定说,房子归你,那买房子的债务也你还,对内有效力,但对外没有效力的。

债权人仍然可以将这个债务视为你们的夫妻共同债务,你们夫妻依旧要承担连带责任。

调解书和判决书的情况大概相同,但有一点区别。

这个时候调解书和判决书是可以对抗第三人的,但前提是对债务债权做了明确分割。

像是赵老师这种情况,对债权做了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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