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笔趣猫 > 玄幻 > 洪荒:融合青莲,开局截胡三清 > 第348章 冥河问道,鸿钧讲秘闻

“多谢师尊!”

“多谢师尊!”

“……”

鸿蒙紫气入体,此刻的帝俊,女娲和准提皆是大喜过望,一个个躬身行礼激动的面红耳赤。-芯·完,夲!鉮*占. ,首!发.

此刻的三人内心己经是充斥着期盼,有了鸿蒙紫气之后的证道希望绝对会更大一些,甚至……

“原来如此!”

“斩三尸还有最后的三尸合一?”

“需要以鸿蒙紫气才能够完成三尸合一,才能够更进一步?果然当年的猜测是没有错的。”

"按照鸿钧的讲述,斩三尸的极致就是准圣后期,亦或者是准圣圆满,只有得到鸿蒙紫气三尸合一才能够继续下去,还好当初我没有选择修炼此法!"

“不过如若能够得到鸿蒙紫气,那转修斩三尸似乎也不是不可以,只好这样证道的希望巨大,比之按部就班的修炼要厉害多了。”

“……”

无数的议论声响彻。

虽然己经知道了斩三尸有问题,但是这问题捆绑在鸿蒙紫气之上就能够解决,甚至可以继续变强,这就让不少人蠢蠢欲动。

尤其是那些从李云那里得到气运证道之法的修士,这么多年的时间他们固然己经晋级为准圣,但是气运这东西却也己经不是他们现在能够染指的了,想要继续的提升变强基本上不可能。¢x_i¨a¢o s!h~u\o,w`a!n!b_e?n¢..c,o-m′

反之,这斩三尸似乎让人看到了希望。

虽然最终的三尸合一需要鸿蒙紫气,但至少有达到准圣后期甚至准圣圆满地步的可能不是?

最主要的是,鸿蒙紫气还有西道,谁也不确定到时候鸿钧会给与谁,谁人会成为其弟子,最主要的是,鸿蒙紫气赐予了不代表着就彻底的归属于他,未来的事情谁人能够说得清?如若女娲等人死亡,那鸿蒙紫气成为无主之物的话,那自己是不是……

“嗯~”

摆摆手,鸿钧示意女娲三人坐下。

扫了一眼在场的修士,鸿钧大致上己经知道这群人的心思。

虽然不爽,这群家伙居然打自己弟子的主意,但他此刻却也己经顾不得那么多,毕竟不是道祖的他可做不到震慑洪荒,尤其是震慑全部生灵基本上不可能。

一想到这里,鸿钧顿时开口:“冥河,你作为洪荒血海之主,天生有大机缘,大气运,大毅力,且不久之前逆天改命让自身跟脚跨越了枷锁进入到先天神魔水准,吾欲收你为徒不知你可愿意?”

此话一出,在场两千多大神通者皆是扭头看向冥河,有羡慕,有妒忌,有怨恨,有急切,有祝贺……

不管如何,冥河此刻成为了众矢之的,毕竟那可是鸿蒙紫气,那可是证道的宝贝,只要答应下来,那这一切都是属于他的到时候……

“鸿钧圣人~”

在众人的注视下,冥河不急不缓的从座位上站起身,对着高台上的鸿钧抱拳一礼道:“我没有修炼斩三尸,也不打算修炼斩三尸,这鸿蒙紫气对于我的价值大幅度的削弱!”

“敢问鸿钧圣人,我所修炼的道这鸿蒙紫气能够提升多大的帮助?证道成圣,即便是不需要鸿蒙紫气,我亦是有三分把握,那它对我的价值又如何?”

此话一出,全场死寂。*看?书¨屋.暁*说′蛧~ ~更\芯.最,全¢

所有人都错愕的看向冥河,不敢相信他居然如此的刚烈,这样的话语都敢说出来。

包括李云也是意外的看了冥河一眼。

但是此刻的他却也明白了冥河的心思,那就是这鸿蒙紫气诱惑固然大,但我不修炼斩三尸的话,那它是不是还有效果和价值?

除此之外,这也是冥河对于鸿钧的试探,看看这个圣人能否看穿自身的情况,能否为自身的情况有所指点。

“漂亮~”

洞悉冥河心思的不仅仅是李云,包括一旁镇元子等人也都是对其竖起了大拇指。

毕竟这也是他们想要知道的信息,冥河此次提出来,那答案对于自己等人也都是至关重要。

如此情况下,高台上的鸿钧深深看了一眼冥河,而后缓缓开口:“洪荒之内,证道之法频出不穷,如以力证道,斩三尸证道,气运证道,功德证道这乃是诸位都有所耳闻的。”

“但除此之外,还有还有法则证道一说,也是冥河,包括在场绝大多数人修炼的道路!”

“这法则证道的确是能够完成,它传承来自于昔日的混沌魔神,故而修炼此法亦是有很强大的力量战力但说实话它并不适合全部人修炼,因为法则证道有弊端和要求~”

此话一出,在场大神通者顿时紧张起来。

包括李云也都被鸿钧的话语吸引,好奇的看向鸿钧所在。

毕竟他还真的不知道法则证道有什么弊端的存在,而且看鸿钧的架势,明显也不是在虚张声势。

“还请圣人赐教!”

冥河抱拳一礼开口询问。

此话一出,在场大神通者也如梦初醒,迅速的站起身行礼道:“还请圣人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