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笔趣猫 > 玄幻 > 洪荒:融合青莲,开局截胡三清 > 第305章 各有心思,抵达藏身之所

“我明白!”

不待李云说完,元始则是率先开口道:“大哥这乃是为了我们好!”

"东皇钟的确是价值巨大,但真如大哥所说,现在阶段的情况下我等的确是需要一致对外!"

“他们和祖巫之间的矛盾乃是盘古正宗的归属,但是现在阶段的情况下,我们己经成为了其余人的敌对存在,那就必须要联合在一起!”

“虽然我不是很愿意舍弃东皇钟,但相对于未来,现阶段最大的问题还是外在敌人太多,太强大的问题!”

此话一出,李云和冥河皆是有些对其刮目相看。_墈·书¨屋`晓,说?枉· ,已?发*布¨醉,薪¨蟑′劫-

他们可都是知道元始的性格,能说出舍弃东皇钟的确是有很大的魄力。

尤其是李云。

他很清楚东皇钟就是混沌钟,甚至这个消息还是自己告知三清和祖巫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元始还能够做到如此地步,那的确是不容小觑,的确是让人刮目相看。

紧接着,三人也都没有再继续的讨论这个话题。

反倒是冥河话音一转道:“不过这么多的混沌魔神转世出现着实是震惊我了。”

“哪怕之前我己经猜到洪荒之内的强者不少,甚至都隐藏了起来,但是我没有想到居然会有这么多的存在!”

“那天道代言人真的如此的重要?为了争夺一线希望,他们居然如此的不顾一切!”

此话一出,元始也都是好奇的看向李云道:“李云道友你是不是知晓一些什么东西?”

“那天道代言人真的这般重要?”

“自然~”

点了点头,李云看了二人一眼,发现不远处的老子也是竖起耳朵。-求\书 帮! ?已^发_布¨最 芯?彰¨結*

对此,他也没有藏着掖着的意思,首接就开口道:“根据我们和暗黑天道友换取的信息,这天道代言人代表着的乃是比肩无极大罗金仙的实力。”

“他们乃是混沌魔神转世,证道的把握极其的巨大,但是在证道之后却也没有在继续提升的可能性,因为他们自身的肉身潜力仅仅是先天神魔级别,而没有达到混沌魔神级别,这也导致了他们不可能在超越圣人,混元大罗金仙的这个范畴!”

“但是如果成为天道代言人则不同,那是可以再进一步达到比肩无极大罗金仙的水准,这乃是昔日那些混沌魔神绝大多数人都处于的境界,你说他们会不在意?哪怕是一线生机,那他们都需要争夺一二。”

“至于说为何之前没有这样做,那是因为天道没有联系他们,那是这段时间天道联系了他们之后他们才做出来的决断!”

嘶——

听完李云的讲述,老子,元始和冥河皆是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x/l.l¨w.x^. c~o m.

他们万万没想到,这件事情的真相居然会是这样。

那自己等人也都是先天神魔跟脚,是不是代表着证道之后就没有再进一步的可能性?

如若是这样的话,一旦天道代言人的诞生,那到时候自己等人是不是就没有抵抗之力?至少仅仅是一两个人的话不可能是其对手,也不可能忤逆对方的命令和决断。

一想到这里,老子和元始内心皆是舒了口气。

不管如何,他们己经和祖巫达成协议了,到时候如果大家都晋级圣人的阶段,那三清和祖巫联手统一战线的话,那即便是对方乃是天道代言人他们也不惧怕什么,甚至完全可以确保自身的独立性和自主性。

一想到这里,老子和元始顿时就感觉到舍弃混沌钟更加值得了。

而十二祖巫亦是如此,毕竟和三清彻底的达成攻守同盟不说,还能够得到混沌钟,这对他们而言也都是好消息。

唯独冥河此刻的神色有些凝重。

坐拥血海的他本以为自己能够独善其身,甚至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一切的事情都可以凭借着自己的心意去做,去完成。

但是在听完李云的话语,知道了天道代言人的情况之后,他内心却也沉重了几分。

同境界的人奈何不了他,一般人也不敢摧毁血海,但如果是天道代言人的话,那对方想要针对自己的话还真的不会太麻烦,甚至自己还没有多少的抵抗力。

这也意味着,单打独斗己经行不通了。

接下来他亦是需要找到盟友,比如眼前的三清,十二祖巫和李云。

……

一路交谈,李云一行人在老子的带领下很快就来到了帝俊,东皇太一居住的山谷区域。

目之所及,整个山谷风景秀丽,但是其中却也遍布着无数的禁制和结界,一旦人抵达此地甚至都没有进入其中的可能性。

不过此刻的三清,祖巫和李云等人却也是极其的淡然。

打量的看眼前的山谷,帝江祖巫询问道:“就是此地吗?”

“帝俊二人就住在此地?”

说到这里,他的脸上有些怪异。

虽然没有元神,但是他却也看得出来这山谷仅仅是一般,甚至算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