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笔趣猫 > 玄幻 > 开局自创吸功大法,吸干家族老祖 > 第291章 你们也配以天下苍生为资粮?

“住手!”

一个冷漠的声音突然响起。

兽神殿内,一个黑衣男子缓缓走出。

正是兽神殿主。

他看着秦无涯说道:“阁下就是武道创者?”

“是。”

“阁下来我兽神殿,意欲何为?”

“拜访一下。”

“若只是单纯的拜访,那我们自然没有意见,你们两个给我回来吧。”兽神殿主看了一眼绿袍男子两人。

对方有点不甘心的收起了元神兽。

而秦无涯饶有兴致的看着那兽神殿主,对方居然没有出手对付自己,有点意思。

他倒是想看看对方玩什么把戏。

兽神殿主然后看向秦无涯,说道:“阁下来拜访我兽神殿,那就先请进来吧。”

秦无涯看了一眼幽暗深邃的兽神殿。

那大殿门口,就好像一只凶兽的大嘴般。

仿佛可以将一切吞噬殆尽!

秦无涯微微一笑,然后一步跨出,来到兽神殿的门口,负手而立,大步流星的走了进去。

进入后,映入眼帘的乃是一个宽敞无比的大殿!

而在大殿之内,有一幅巨大的石壁!

石壁上有着一个个凶兽的浮雕壁画!

穷奇,巴蛇,饕餮,梼杌,白虎,玄武,朱雀,青龙,碧眼金睛兽,金翅大鹏鸟,九头鸟……

一种种古老凶兽的浮雕都在石壁之上,每一个浮雕都栩栩如生,仿佛下一秒就可以活过来般,玄奥无比!

这就是白泽说的兽魂石壁吗?

秦无涯暗自想道。

的确是玄奥。

他能够感受到,这石壁中蕴含着与元神兽类似的力量,但却充满了怨气,那是,兽魂!

这石壁,封存了众凶兽的兽魂!

这才使得这石壁看上去如此的栩栩如生。

而元神兽修士在这里观摩石壁,可以达到观摩观想图的效果,不,应该说比观想图强出十倍不止!

“呵,武道创者,你在外界发展武道的事,我们都听说了,只不过,发展武道并非是一件坏事,让人人都拥有抵御凶兽的力量,这个理想是好的,只不过你夺取了诸多元神兽,这一点,未免做得有些过分了。”

此时,兽神殿主轻笑一声说道。

而说到后面,他话锋一转,语气带上了几分冷冽。

不知何时,兽神殿的大门也缓缓关上!

秦无涯轻笑一声,“你们什么意思?打算将我关在这里,然后一群人打我一个吗?”

“其实,我们还有更好的办法。”

兽神殿主说道。

“哦,什么办法?”

“只要你交出夺取元神兽,还有吸收武道真气的办法,那我们就可以与你和平共处,甚至,帮你一起发展武道!你觉得怎么样?”兽神殿主目光炯炯的说道。

秦无涯思索了一下,然后恍然大悟,轻笑道:“原来如此,你们想要跟我一样,以天下苍生为资粮,壮大自己!呵,真是不错的想法呢!”

不错。

兽神殿主看上了武道的潜力。

想要跟秦无涯索要吸功**,然后跟他一样,以天下苍生为资粮,吸收武道修为。

他坚信,以自己无上神魔的境界,若是再结合武道的话,肯定可以达到一个前所未有的境界。

到时候就算是面对那些神兽,也不用担心!

“武道创者,来到了兽神殿,那么,你就已经没有其他路可走了,接受我的提议吧。”兽神殿主道。

秦无涯微笑道:“若我说不呢?”

“武道创者,看看你的四周吧,包括我在内,一共六十一个神魔!你,没有资格说不!”

兽神殿主道。

“呵,我偏偏要说……不行!!”

秦无涯轻笑一声。

但语气却是斩钉截铁,“以天下苍生为资粮,你们是什么档次,也敢学我用一样的方案?”

此言一出。

宣告谈判破裂!

兽神殿主的眼神逐渐变得冰冷起来,道:“既然如此,那在我等主宰的世界内容不下你这么一个异数!”

“早就该出手了!!”

那绿袍男子大声说道。

再一次召唤出了玄武元神兽朝着秦无涯杀去。

元神兽咆哮,寒气充斥而出。

在这兽神殿内,竟是肆无忌惮的出手!

不过这兽神殿似乎是用某种特殊的材料打造而成,坚韧无比,就算是神魔之力也难以损害其分毫!

面对席卷而来的寒气,秦无涯抬手施展炼铁手。

炎流汹涌而出!

将四周寒气消融殆尽!

那绿袍男子受到强烈冲击,脸色微变,倒退而出。

而其他神魔看到这一幕,也一一出手。

“哦,武道的力量,就让我来见识一下吧!”

“不错,让我们见识一下,武道之力,到底是有多么的玄奥,能够遍布天下!”

“今天,元神兽与武道,将真正分个高低!”

伴随着火光冲天,朱雀腾空而出!

杀气震慑四方,白虎随之浮现。

还有各种各样的元神兽,一一从这些神魔的体内飞了出来,每一个都达到了神魔级别!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