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笔趣猫 > 游戏 > 超威峰客栈 > 第九十四章:威少的秘密

超威峰客栈 第九十四章:威少的秘密

作者:熊猫魔王 分类:游戏 更新时间:2025-08-26 17:57:05

第九十四章:威少的秘密

挑酒剑看着骑马而来的人,仔细打量之后大笑道:“我还以为是谁呢,还戴个面具神神秘秘的。这不是威少吗,难道县城的店铺生意不好,关门了?怎么跑来这里凑热闹?”

“今天有稀客来访,作为主人家,自然要好好招待招待。”骑马赶来的人自然是威少。

“既然如此,那就下马一战吧。”挑酒剑用剑指着威少,一脸不屑。

威少翻身下马。

两人相隔五米,互相盯着对方,突然,一个直径10米的战斗圈出现在两个人的身下。

战斗圈的出现,预示着第三场决赛的正式开始。

挑酒剑率先发起了进攻,拿着剑直刺而来。

威少也不示弱,他并未采取防守反击的打法,而是选择和对方硬碰硬,似乎要和对方在攻击方面一较高下。

胖哥三人看见威少前来,心里虽然一喜,但还是十分的担忧。

他们三个对威少的战斗力了解的并不深,因为自从县城的商铺开张之后,威少就很少来客栈,也从来没有参加过猎杀野怪的集体活动。

在他们三人的印象中,威少也是32强,但是在32强的小组赛第一局就被淘汰,估计实力应该和胖哥在伯仲之间。

但胖哥都没有信心能赢挑酒剑,所以心里十分的担忧。

峰看着战场的战斗,说不担忧是假的,但是心里面更多的是期待,因为就在不久前,威少告诉了他一个秘密。

战斗已经进行了2分钟,本来信心满满的挑酒剑却越打越疑惑。根据他得到的信息,整个超威峰客栈已经加入门派的玩家应该只有峰一个人。

其余的玩家,比如胖哥、小超,甚至是现在对面的威少,应该都没有加入门派。

但是自己和威少对战的过程中,在双方比拼力量的时候,自己根本没有任何优势。

这完全不合理,要知道挑酒剑可是一个身经百战的人,和上百个没有加入门派的玩家战斗过,同时还和类似砍菜刀这些加入中级门派以及加入低级门派的玩家都战斗过。

结果都无一例外,在纯力量的比拼上,这些玩家没有一个是他挑酒剑的对手。

但是现在和威少战斗的感觉,十分的奇怪。

这种奇怪,挑酒剑也遇到过,就是和地藏战斗的时候,双方力量不相伯仲,但是地藏和他一样,是已经加入了高等门派的玩家,难道....

挑酒剑退后两步,拉开双方的距离,然后拱手对威少询问道:“能否回答我一个问题?”

“说”

“你是不是也加入了高级门派?”

“你猜。”威少一脸坏笑。

正如挑酒剑猜测的一样,威少确实已经加入了高级门派,这个是威少心里的一个大秘密,今天之前,整个游戏里面也只有华少一个人知道。

峰也是在刚刚才知道这个秘密。

“不要太嚣张,就算你加入高级门派又如何,想赢我,没这么容易。”挑酒剑

“哪来这么多废话,

(本章未完,请翻页)

看枪,”威少并不和他诸多口水,再次主攻进攻。

相比于挑酒剑,威少有一个优势,他身上所有的防具都是九品,武器也是九品,这样的高配置,在整个游戏的现阶段,可以说是屈指可数。

于是,接下来是威少表演的时间,他的招式一招比一招凌厉,毫无顾忌,可谓越战越勇。

反观挑酒剑,九品防具只有两件,用的武器也只是仿九品;而且更重要的是心里有一个落差:从战斗最开始的必胜,到现在的不相伯仲,胜负难料。

此时的挑酒剑愁上心头,已经没有了最初的胜券在握。

战场的攻防状态已经渐渐发生了转变,从最开始双方都是主动进攻,到现在主动进攻的人只有威少。

挑酒剑已经改变了打法,选择了防守,似乎在求稳,企图防守反击。

这是一场势均力敌的战斗,双方游戏角色的体力和操作本人的精力和体力都在一步步消耗,以至于在战斗过程中还出现了一个长达几分钟的中场休息,用于补充游戏角色的体力。

在比赛的最后阶段,不知道是巧合,还是双方商量好,挑酒剑和威少同时启动内力,同时祭出最强一招。

只见战场上枪、剑相碰,在巨大的撞击之下,火花四溅。

双方在这次攻击之后,很默契的拉开距离,遥遥相望。

最强一招既然已经使出,胜负已定。

双方相视10秒后,挑酒剑转身离开战斗圆圈,骑上马匹,带着四大护法离开了超威峰。

五龙山道士看着离去的四大护法,再看看官方的骑兵,对着资源和金币长谈一声后,带着一百号人也离开了超威峰。

看着这些人离开,客栈的人自然欢呼雀跃,围着赢来的资源和金币群魔乱舞。

峰第一时间走到威少身边,问到:“发生何事?”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