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笔趣猫 > 武侠 > 修仙:我在现代留过学 > 第66章 吸取教训

修仙:我在现代留过学 第66章 吸取教训

作者:脑袋大又秃 分类:武侠 更新时间:2025-08-26 14:58:36

大小姐呆呆地看着自己的母亲,似乎在问母亲是不是说错了。

“你没听错,让他入赘,和你结亲。”夫人却肯定道。

“娘,这郑法有何过人之处?仅仅是因为他被章师姐夸了一句符道天赋?”大小姐语气中满是不解。

比起自己母亲让她成婚这件事,她更不明白为何夫人如此看重郑法。

她的赘婿和赵家庶女的赘婿有天壤之别。

她不仅仅是赵府嫡女,更重要的是她已经是青木宗的内门弟子,筑基修士。

夫人叹了一口气:“太快了。”

“太快?”

“我第一次听到郑法这个名字,他还是个没爹的庄农,我甚至根本记不住他是谁。”夫人回忆道。

“后来他成了你弟弟的书童,你弟弟待他不同于旁人,我就想着替你弟弟调教一下他。”

大小姐仔细听着母亲的回忆,归家这些日子,若是谁让她印象最深刻,那必然是郑法。

“我让徐教头传他《灵鹤身》,本想着磋磨他,结果他短短时间又练成了,我这才知道,他有元婴真人指点。”

“这……”大小姐皱起眉头:“他确实有些机缘。”

夫人摇头:“我当时想着,不管那元婴真人要做什么,也不会真看重他,不然他为何还留在我赵家当一个小小的书童,他有这份天赋,日后成为你和你弟的臂助也不错。”

“结果,他现在又被章真人看重,说他符法天赋不弱于自己。”夫人看向大小姐:“你知道他从一个庄户走到现在,用了多久?”

“多久?”

“四个月不到,若气运之说为真,那他便是了。”

“……”

“我有意培养他,但此人不够顺服,我原想压住他为我赵家所用……但章真人在符道上什么天赋你也知道,她对郑法的评价才让我知道此人潜力竟超乎我的预估,这不是我们赵家能掌控的,只能着力拉拢,这才有利于我赵家。”夫人看着自己的女儿说道。

“娘,弟弟不是和他情谊深厚么?”

夫人脸上显出一阵嫌弃:“那傻子,你和他结亲,我顶多赔个女儿,靠你弟弟,赵家都得赔进去。”

“……”

“你弟弟和他关系再好,也比不得姻亲。更何况,入赘了才能算是我赵家人。”夫人正色解释了一句。

“那……何必是女儿我?”大小姐皱起眉头:“他现在身契还在我赵家,能够当任何一个庶妹的赘婿,对他来说都是恩典。”

“你还是不懂我说太快了的意思。”夫人叹气道:“如今我让他入赘还算是施恩,再晚点说不得就成了侮辱,而且我真心觉得他是你的良配,给你那些庶妹是亏了,更何况,他现在觉得是恩典,日后呢?”

大小姐不说话,表情中却写着不情愿。

“我并非是哄着你想拿你当拉拢他的工具,如今灵气衰落,我赵家虽然说是代代有仙门弟子,但自从老祖坐化就没有成器的,给不了你多大帮助,你在青木宗的艰难娘知道。”夫人满眼都是自己女儿:“你弟弟的性格你也了解,他去了仙门不仅帮不到你,还要你照顾。一想到你有这么多压力,我都心疼。”

“郑法天赋过人心性成熟,只是出身低一点,如今趁他还身处微末让你俩成亲,我赵家再助他成为符师,他心中自会感念几分,日后对你不会差,一个成长起来的天才符师能够给你极多的修炼资源,让你再不用那么辛苦。”

夫人语气苦口婆心,大小姐依旧在沉默。

“我知道,他现在还是个书童,让他和你成亲是有点委屈你了,但你得看日后,你在信中也说过,如今的百仙盟天赋比身份重要。”

良久之后,大小姐才低声道:“娘,我知道你在为我打算,可女儿虽比不上一心向道的章师姐,但也并无男女之思。”

夫人见她如此坚决,只能摇头。

大小姐想了想说道:“若是娘真如此看重他,又怕来不及,不如趁早提出让他入赘,找个适龄的妹妹许配给他。”

夫人无奈道:“也只能如此,只望你莫后悔就是。”

……

章师姐拿着一本装订好的习题集翻看着,脸上挂着满意的笑容。

郑法神色萎靡地看着这本册子,心中想起来这几天背题默题暗无天日的生活,心中竟又涌起几分辛酸。

章师姐瞧了他一眼,似乎看出了他的情绪,一招手,拿出了那枚仙品令,递到郑法面前。

郑法接过令牌,玉石温润的触感让他精神一振。

他手指不由微微用力。

“这是我九山宗的仙品令,你通过仙品会后,就有拜入我九山宗的资格。”

章师姐看着他的表情也不意外,继续道:“有一点我要提醒你。”

“什么?”

“从拿到这块令牌开始,你就不要再藏。”

郑法看着章师姐。

“如今的百仙盟,每一种资源都要争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