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律法,其源头还是脱胎于《法经》的《九章律》。
但随着之后各式各样新的问题出现,《九章律》显然已经不足以支撑国家以及百姓对于律法的需求。
故此,除了《九章律》,日后还增加了叔孙通的《傍章》十八篇,张汤的《越宫律》二十七篇,赵禹的《朝律》七篇,又有《令甲》三百余篇,以及鲍昱关于嫁娶辞讼的《法比都目》,总共九百零六卷。
汉律如今繁琐到了什么地步?
后汉和帝时,廷尉陈宠说当时就有死罪六百一十条,耐罪一千六百九十八条,赎罪以下二千六百八十一条……
如此繁杂的律法,已经堪称恐怖!
而律法既然这般繁琐,那显然也就没有了遵守的必要。
比如如果现在只有针对停车的一条律法,就是不准停在道路中央,那大家当然都会遵守这条法律。
可倘若法律是停车的时候不仅不能停在道路中央,而且还要规定停车时要穿什么衣服,要行什么礼仪,甚至停完车要演奏什么音乐,那自然就无人去遵守。
而无人遵守的法律,自然就丧失了其功效。
最可怕的是,因为道德与法治的相互融合,以及官吏都熟悉了《春秋决狱比》中的判刑方式,所以大部分地区的刑法其实都是地方官员有着对法律的全部解释权!
比如“穷恶尽逆,绝弃人理”这样的律令。
可“人理”究竟是个什么东西,谁也说不清。
毕竟大汉以忠孝治国。父母便是将孩子给埋了,那也不能算违背人理;反之,孩子若是敢辱骂殴打父母,那可是妥妥的大逆!
这些,都是现存于《汉律》中的问题,同时也是刘邈不得不面对,甚至不得不妥协的问题。
但显然,刘邈不想一个人面对如此纠结复杂的问题。
一如高祖将制订《九章律》的任务交给了萧何;刘邈也是叫来了如今大汉帝国绝对的精英商讨此事。
众人一听到刘邈要他们修订法律,自然知道这是一件麻烦事。
不提什么“法律”与“道德”之间的高深关系,单单是整理廷尉刘宠口中那“死罪六百一十条,耐罪一千六百九十八条,赎罪以下二千六百八十一条”就是一个极为浩瀚的工程!
但群臣也知道,这个苦,他们不吃不行……
庞统甚至抱怨道:“当陛下的官,可是真累啊!”
看看后汉时的官吏多轻松?
每日到衙门,接待接待客人,读些先圣经典,附庸风雅一番,过的要多滋润有多滋润!
怎么到了刘邈这里,还能真让他们干活呢?
而当刘邈听到此事后,据说直接提着剑朝庞统砍去,将庞统从殿首追到了殿尾,最后还是陈瑀抱住刘邈,在刘邈耳边一个劲说:“蒜鸟!蒜鸟!”,这才让刘邈没有砍到庞统。
事后,庞统也乖乖过来和刘邈道歉。
刘邈本来是真的想砍了庞统的,但是随即很快就冷静下来。
“是朕搞错了。”
相信官吏,相信士大夫们都是理想主义者?相信他们都能为了大汉,为了百姓去死?相信他们将圣人之言奉为圭臬?
刘邈要是信了,那刘邈才是真的傻子!
刘邈不排除官吏中有诸葛亮这样的楷模。
但楷模之所以是楷模,就是其存量优异且罕见。
如果真将其视作官员的常态,那要么是刘邈读书读傻了,要么是被这些人给蒙骗了。
但好在……
一来,刘邈不读书!
二来,天天去女闾听那帮人吹牛,这帮官吏什么尿性他还能不知道?
“是得想个法子!”
刘邈将自己的想法告知群臣的时候,群臣第一个反应就是——
陛下疯了!
“可于律法上规定,凡年满六十者及仕龄达到三十者,每月可领钱一百。”
“……”
便是身为三公的王朗都谏言道:“陛下,此虽仁政,然何以钱为?”
王朗相信,这条律令一旦真的发布,会让底层小吏都对刘邈感恩戴德。
而供养六十岁以上老者这一条,也会极大减轻百姓负担。
但是!但是!
何以钱为?
钱呢???
不打仗了?不北伐了?不统一了?
大汉如今的府库固然充裕,但那也不是经不住刘邈这么折腾!
而刘邈对群臣的反应则有些奇怪。
只因此时参与修订律令的官吏中,有大部分都是可以享受这项政策的。
明明是给他们发钱,刘邈身为天子都还没来得及心疼,怎么他们反而还心疼上了?
刘邈也是颇为无奈。
“朕当年说过,使老者有所养。”
“可陛下没说过是这样养啊!”
“可朕已经说了,你让朕怎么办?”
眼看刘邈又要耍流氓,便是张昭也忍不住劝阻起来:“陛下,此事,其实可以暂且缓缓。”
“如今天下尚未平定,北方尚有逆贼。若是骤然施行这样的政令,恐怕会有大祸!”
即便是张昭,也不同意施行这样的“仁政”。
诚然,如此规定,能够缓解官吏的贪污,缓解百姓的养老难题,使得青壮没有后顾之忧,可以更加轻松的投入到生产当中去……
但如今与袁绍之间的战役,以及与其余诸侯之间的纷争,才是如今最要紧的事情!
不过刘邈这次,同样态度坚决。
无非同意将每月将支出的钱改为八十,或者七十!为了赌气,刘邈甚至直接是将自己关在宫殿中不愿意出去!
群臣都是着急,唯有诸葛亮、司马懿神色有异。
“仲达想必也猜测到天子的意思吧?”
“在制订律法的间隙弄出这样的事情,陛下的用意未免太过明显了。”
诸葛亮和司马懿相聚一处,仿佛洞若观火。
“新律令施行与否并不是关键,关键的是陛下在提醒群臣,制订律法的时候,要偏向谁。”
刘邈,要的是群臣的一个态度。
不是群臣对天子的态度。
而是群臣对律法,对百姓的态度。
以往律法的制订者,屁股都是坐在自己这边的。
即便是如今,从王朗、张昭的反应来看,其支持的依旧不是处于弱势地位的百姓。
也正因为如此,刘邈才和大家忽然开始闹脾气。
“民受”这一观念,显然还并没有深入人心。
而既然没有深入人心,那刘邈这个天子之位,其根基便会受到动摇。
“陛下,是真的相信,自己的帝位,是来自于民受,而非天受。”
诸葛亮、司马懿不仅拥有着站在当世几乎堪称顶尖的智谋,同时也因为年轻,并且一出生就是在战乱之中,使其对新鲜东西的理解要远远超过一些老年人,所以很快便都明白了刘邈闹别扭的真正原因。
“孔明既然都知道了,那为何不想办法为百官理清思绪?”
诸葛亮为难的摇着羽扇:“非我不愿尽心尽力。”
“只是陛下还予以我重任,实在力不从心。”
“哦?”
司马懿好奇:“陛下委以孔明什么重任?”
“战马、冬衣。”
诸葛亮将之前刘邈交代给自己的任务告诉司马懿。
“战马一事,已经解决,但冬衣之事,却一直找不到好的方法。”
司马懿听闻此事后,顿时双眼一亮。
“若不然,孔明解决律法一事,我为孔明解决冬衣一事,如何?”
诸葛亮闻言,也是心中一喜:“仲达之言当真?”
“自然当真!”
“好!既然如此,冬衣一事,便彻底交予仲达了!”
没有冬衣之事牵扯诸葛亮的精力,诸葛亮很快全身心投入到了律法的制订上。
而一旦诸葛亮这样的天才全身心投入到一件事,其效率质量往往都异常惊人!
诸葛亮先是与刘邈上书,奉上大汉一年的赋税,用数据和事实说话,证明了以如今大汉的财政确实是不足以支撑刘邈这么快就施行“养老仁政”。
但同时诸葛亮在研究了近几年大汉的赋税财政后,也是做出判断,那就是大汉每年的财政确实是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充盈。
只要能够一直保证这样的增长速度,诸葛亮断言在十年之后就能够施行这条政策。
所以诸葛亮的建议是,入仕的官吏都以章武元年算起仕龄,在二十年后予以供养。
至于老人,倒是可以先以每月十钱的数目供奉,之后再逐年递增,以求财政的盈余。
天子听闻此议,大悦!赏天下六十以上老人赐一斛米、二十斤肉、五斗酒,八十岁以上再加赐帛两匹、肉十斤。
随着此事的发生,制订律令的官吏便是再怎么愚钝,也明白了天子的用意,所以在制订律法的时候每一条都开始仔细推敲,认真商榷。
最终。
随着数月的商讨,以及结合了如今大汉各个郡、县大量的讼诉、案件,还有到各处亲身实地的考量以及询问百姓的意见,一部崭新的律法也出现在了刘邈的桌案前。
《章武律》。
以刘邈年号命名之律法。
一开篇,并不像传统汉律那样,直接就进入具体条文律令,而是设置《名例律》,规定了刑罚制度和基本原则,尽可能的避免抽象导致法律条文的解释权被有心之人利用而导致赏罚不公。
之后,便是《卫禁律》、《职制律》、《户婚律》、《厩库律》、《擅兴律》、《贼盗律》、《斗讼律》、《诈伪律》、《杂律》、《捕亡律》、《断狱律》十一篇,总计十二篇六百四十九条。
如此便大幅删减了两汉以来繁杂的律法条例,使得秩序可以稳定,政治可以清明,百姓可以安居。
虽然其中不可避免的依旧有许多关于德治的内容,但总归是有了相当大的进步。
而且最让刘邈满意的,便是在《杂律》中明确写着一条律法:“国有其土,民有其田。国征民田,必有其钱。”
虽然这几个字不过存在于数万字律法中的一个小角落里,但也确实是真正于律法层面首次承认了百姓拥有私产的合法性。
虽然距离“风可进,雨可进,天子不能进”还差的很远,可它确实是有史以来第一次维护了百姓的尊严并保护了百姓的财产!
“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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