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嘉心领神会,立刻接着汇报起来:“还有,前几天在郊区野湖边抓的那个黄某,自从进了看守所,就一首不肯吃饭,己经绝食两天了。!狐*恋·雯_学_ ~免?肺_越′独,”
提到那天野湖边的事情,俞嘉的脸微微泛红。
他原本以为跟老板出去执行任务能逮住条大鱼,没想到只是一对小情侣在玩一次**情游戏,真是让他哭笑不得。
原本以为这只是一起简单的事件,没想到转来转去,黄翠翠的事情还真复杂。
真是曲折不断啊!
“嗯?她在绝食?她有什么要求吗?”
“黄翠翠想见自己的女儿,如果见不到女儿,她既什么都不说,还会坚持绝食到底。”
“哼。”陈磊看向俞嘉,“你觉得,该不该让黄翠翠见她的女儿?”
“嗯……从一个母亲的角度看,想见自己的孩子,这个要求似乎也不算过分吧。”俞嘉小心翼翼地回答。
“正常情况下是这样没错。”
但陈磊话锋一转,冷笑一声:“不过,黄翠翠用这种方式对抗组织审查,她把自己当成什么人了?把我们警察又当成什么了?可以让她见女儿,但她不能随心所欲。
这口子绝对不能开!她不是喜欢绝食吗?那就再让她饿两天试试!”
俞嘉惭愧地低下头。!看!书_屋-小*税*惘 `勉.费\岳-黩/
之前她觉得,虽然黄翠翠的表达方式有点极端,但从人道主义出发,满足她见孩子的愿望,好像也无伤大雅。
但听了领导的话后才明白,自己代表的是警察,怎么能被罪犯一胁迫就妥协呢?
要是开了这个先例,以后的工作还怎么开展?
看来以后得多跟着领导学习,多观察、多领悟。
处理完几件事情后,到了饭点。
陈磊带着俞嘉来到食堂。
“陈局,您是局长,怎么能亲自排队打饭呢?您还是到那边坐着吧,我帮您盛饭。”俞嘉劝说道。
“哎,你这话就不对了。”陈磊端着餐盘站在队伍最后,故意大声说道:“俞嘉同志,局长怎么了?局长就可以搞特殊吗?如果一个局长连打饭这种小事都要搞特权,那还怎么做好工作?”
他声音洪亮,一番掷地有声的话迅速传遍整个食堂。
“好!”
人群中不知谁喊了一声“好”,然后带头鼓掌。
瞬间,食堂里响起雷鸣般的掌声。
“陈局长不搞特权,真是咱们的好领导!”
“有陈局这样的领导,光明分局的工作一定越来越出色。-三·叶,屋_ -罪?欣`璋¨結/埂¢鑫?哙.”
“陈局长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与此同时,在不远处,陈磊的秘书金辉正陪着一位像记者的人。
这位女记者身后,还跟着一位扛着摄像机的大哥,刚才的一幕己经被完整拍摄下来。
“唉,孟记者你看,我们局长什么都好,就是太较真,连打饭这种事都要亲自排队。”金辉叹气道,“我就怕局长累坏了身体。”
而跟随金辉的那位省报记者孟钰,则来自《狂飙》的剧情设定。
听到金秘书的话,孟钰硬是压下了翻白眼的念头。
这安排,还真是有点让人哭笑不得啊。
不过作为省报的记者,孟钰也清楚,宣传工作本来就是这样。
陈局长愿意配合表演,总比那些自视甚高、到哪儿都摆架子的领导强多了。
而且……这位陈局长长得还真不错。
他的照片要是登在报纸上,估计全省机关里的单身女同志都要心动了。
一边想着,孟钰一边看着陈磊装模作样地打完饭,找个位置坐下。
“局……局长?”
刚坐下没多久,一个小姑娘跑过来,手里还拿着一支马克笔和一本笔记本:“局长,您能给我签个名吗?”
“一年,别胡闹!”俞嘉赶紧瞪了她一眼。
“一年?”陈磊听明白了,这是《民警老林的幸福生活》里那个跟俞嘉关系像闺蜜又像母女的林一年。
嗯,这小姑娘确实跟剧里挺像的。
“好啊,没问题。”陈磊接过马克笔,在林一年的笔记本上龙飞凤舞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还特意写上了“赠林一年留念”几个字。
后面这几个字是有意加上的,这样签名就不会被滥用或者挪作他用。
“谢谢局长!您现在在我们分局己经是大明星了,好多人都想要您的签名呢!”林一年拿到局长亲笔签名后兴奋得不行。
“你就是林一年?”陈磊喝了口茶水,问道,“我记得俞主任好像提过你,你不是在宝山路派出所吗?”
俞嘉连忙解释:“她原来是在宝山路的,陈局,你不是把林大鲁同志调去当宝山路派出所所长了吗?林一年是林大鲁的女儿,所以不适合在待在宝山路,就写了申请调到了分局。”
“哦,原来是这样。”陈磊也想起来了,前两天自己确实把林大鲁从光明区另一个派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