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笔趣猫 > 其他 > 高武:都说我开挂,没关就是开了 > 第111章 境界压制

高武:都说我开挂,没关就是开了 第111章 境界压制

作者:快跑毒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5-08-25 08:43:44

而季楚仁闻言过后,心里也有了一个打算。′鑫!丸`夲\榊`栈* ,已¨发′布?罪·辛¢章`踕?

既然韩晨学长的战斗经验很丰富,那自己为什么不借助这个机会提升提升战斗经验呢?

如果效果真的很好的话,那以后把韩晨学长当成一个固定沙...........额,固定陪练也是挺不错的。

几人一路走,走到了一个房间过后停了下来。

韩晨将自己的手环对准了房间外的识别器,随后只听“叮”的一声,房门便被打开了。

季楚仁一进私人擂台室,便看到了一片依旧和足球场大小差不多的空地,以及门口两侧的各式各样的战器和机械人偶。

同时,季楚仁还看到了天花板上的一个漆黑色的漂浮在空中的圆球。

诸葛书望着天空的漆黑色圆球,笑眯眯的为季楚仁解释道:

“那个球是保护球。”

“保护球?”季楚仁疑惑道。

“是的,保护球。”诸葛书解释道:“这个保护球里蕴含着「查询」「分析」「钢铁之躯」「治疗」等异能。”

“是由学校的老师们结合新时代科技共同研发出来,可以让同学们放心比试的保护道具。”

“一旦出现了扛不住的伤害,保护球就会发力保护,并且在保护的过程中还会进行治疗。′鸿¨特?晓-税`惘′ ~罪′薪_漳·结?埂¨新?快-”

“不过保护球有点贵,一个保护球就要两万积分,用掉一个过后就需要自行花费两万积分补充,所以很多同学还是受着力打的,毕竟太贵了。”

“可是季学弟不用担心,这个保护球晨会帮你出的。”

季楚仁闻言轻轻点了点头。

看来诸葛学长还是有点不相信我啊。

不过也对,毕竟诸葛学长和韩晨学长待的时间久,再加上韩晨学长比自己高了一个大境界,不相信自己是正常的。

毕竟一般人越一个小境界杀敌都算是天才了,更何况一整个大境界了。

“准备吧。”韩晨冷酷的开口说道,随后从门口的一众战器中拔出了一把长枪,慢慢的走到了场地的中央等待季楚仁。

季楚仁见状,也扭头看了看,从一众战器中拿出了一副拳套戴在了手上。

“你其实可以用你自己的战器的。”韩晨轻轻摸了摸长枪,冷酷的说道:“我是因为我的战器拿去保养了而己,迫不得己才会使用擂台自带的D级战器。”

季楚仁闻言,略微思考了一下。

不过最后他依然选择戴上了私人擂台室里挂着的拳套。

韩晨见状也不再多说,静静地等待季楚仁上场。′如^蚊.王\ ,埂/辛~醉_筷\

可是,让他没想到的是,季楚仁在戴上拳套过后,又从众多战器之中拿出了一杆长枪握在了手中。

“嗯?!”韩晨诧异的说道:“你会玩枪?”

季楚仁笑而不语,只是单手持枪,轻松地舞了一个枪花。

“略懂。”

其实,季楚仁拿枪并不是一时兴起,而是他真的会玩枪。

毕竟前身都是死在枪上,自己会玩枪也是正常的。

准确的说,季楚仁的体质有些特殊。

他之前在训练的时候,发现自己无论使用什么战器,都会觉得很得心应手,仿佛天生就会一般。

这就导致季楚仁在之前训练的时候,将一些常规的战器都练了一会。

但是练得最久的只有三种战器,拳套,枪,以及剑。

毕竟拳套肘击,枪杀敌,剑帅啊!

既然自己有天赋,那多练一点又有啥问题呢。

韩晨眉头一紧,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作为用枪之人,韩晨很清楚的感觉到了季楚仁身上那股从容。

他绝对会用枪!

想到这,韩晨的心里就越发的兴奋了起来。

用枪好啊,用枪就加入我的社团啊!

我的社团就缺你这样的人才啊!

韩晨此时己经决定了,等他把季楚仁打败之后,就首接邀请季楚仁加入自己的社团。

只要季楚仁加入自己的社团,那自己就算是每天教导他都可以的啊!

季楚仁同样提着长枪来到了场地之中,和韩晨面对面站立。

两人的目光在空中交汇了起来,仿佛无形的火花正在西射一般。

场外的诸葛书轻轻地摇晃着自己的羽扇,随便找了个安全位置盘膝坐了下来,开始观望。

场上。

韩晨气势盎然,手持长枪,朗声道:

“请指教。”

季楚仁右手握住长枪,使其枪尖点地,整个人锋芒毕露。

“请指教!”

砰!

霎那间,韩晨选择了率先进攻。

他手持长枪,丝毫不掩饰自己的修为,一身巅峰元能境的实力毫不留情的释放开来,并且朝着季楚仁压去。

战斗中,境界高的人就是有这样的优势,可是释放自己的境界对境界低的人产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