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笔趣猫 > 都市 > 山野村色 > 第四百四十七章欣然同意

山野村色 第四百四十七章欣然同意

作者:黄金水饺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5-08-24 05:34:06

季凡脸上满是认真的对赵红霞说道:“霞姐,事关重大,咱们还是进屋里说吧!”

赵红霞愣愣的看了看季凡,随后轻轻点头对季凡说道:“那好,你们跟我进来。”

说罢,她打开门闪开身子让季凡和穆冷霜进来。

季凡和穆冷霜对视了一眼,他们陆续走进了赵红霞的院中。

赵红霞将大门关上,她带着他们进到了屋中。

众人进屋后,赵红霞做到了炕上挑了挑眉头向季凡说道:“说吧,到底什么事大惊小怪的?”

季凡不客气的拉着穆冷霜坐到赵红霞的身边,他沉声对赵红霞说道:“是这样的,霜儿是阴阳宗的火门门主,而我是阴阳宗宗主!”

赵红霞脸色突变,她腾的一下从炕上站起了身,双眼直视着季凡不可置信的说道:

“你说什么?你是阴阳宗宗主?根本不可能!”

季凡一愣,他疑惑的向赵红霞说道:“不是,我怎么不可能是阴阳宗宗主?”

赵红霞一脸严肃的对季凡说道:“咱们在深山老林中遇到的那座坟茔,我说过是阴阳宗宗主的墓穴,可当时你并没有反应!”

季凡嘴角露出一抹微笑,他拿出阴阳灵针置于两指之中,运行全身灵气使出太玄阳针的功法。

刹那间,灵针上顿时散发出四色光芒,整间房子都被这光芒所普照。

赵红霞顿时瞪大了双眼,嘴巴张的都能吞下颗鸡蛋。

这不就是传说中历任阴阳宗宗主所使用的五色阴阳灵针吗?

阴阳灵针可是阴阳宗宗主的信物,只有宗主才能使用,而季凡是怎么能用的呢?

历任阴阳宗宗主都姓季,这季凡说的很有可能是真的!

赵红霞双眼紧盯着季凡手中的阴阳灵针,十分惊喜的对季凡说道:“弟弟,这女人还真是我的同事,你还真是宗主啊!”

季凡收起了阴阳灵针,嘿嘿笑着对赵红霞说道:“真的,我还能骗我霞姐不成?”

赵红霞不舍得看着季凡收起了阴阳灵针,她不解的向季凡问道:“可……可你在深山老林中怎么不跟我说?”

季凡如实向赵红霞说道:“当时我不想透露我是阴阳宗宗主的身份,所以才有所隐瞒。”

随后,他将姜春雷怎么知道他是阴阳宗宗主,以及他在巽风山山顶的遭遇告诉了赵红霞。

闻言,赵红霞脸上满是吃惊。

合着她一直寻找的阴阳宗宗主就在她的身边。

赵红霞在她母亲临终前继承了阴阳宗土门门主的衣钵,还让她找到新任宗主重整衰落三百多年的阴阳宗。

也就是因为这个,她才违抗家族命令脱离了家族。

赵红霞走南闯北多年,她都没有找到关于阴阳宗宗主的下落,还不小心身中青木咒,生命岌岌可危!

她也是为了解除青木咒才和季凡相知、相识,直到相互熟络。

可即便如此,季凡还是隐藏的这么深!

赵红霞眯着眼睛对季凡说道:“弟弟,我对阴阳宗没有那么多感情,我只是好奇你现在突然宣布你是阴阳宗宗主是有什么企图?”

季凡抿了抿嘴角,他轻声对赵红霞说道:“霞姐,你找你主要是为了帮霜儿废除门规!”

赵红霞眨了眨双眼,眼中满含不解的向季凡问道:“废除门规?你不是宗主么?废除门规找我一个土门门主干什么?”

一旁的穆冷霜连忙解释道:“霞姐,阴阳宗废除门规需要三个以上的门主同意才行!”

赵红霞一下子明白了,她转头看向穆冷霜轻声笑道:“还有这种事,看来我的土门门主身份还挺主要的呢!”

季凡微笑着对赵红霞说道:“那是,霞姐你在龙运村生活了这么久,咱们也接触的比较深,这个忙也就你一句话的事,你就帮个忙吧!”

赵红霞眯眼笑着看了看季凡,“既然弟弟都这么说了,那我还怎么说不同意呢?”

季凡和穆冷霜相互看了一眼,他们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了喜悦。

存续上千年的阴阳宗只有废除错误的旧门规才有希望重振往日的荣光。

而且他们之间也就不会被门规所束缚。

不然季凡和穆冷霜走到了一起,他们都不知道是门规在作祟,还是他们互相吸引。

穆冷霜更是眼中满含深意的看着季凡,她没想到这违背宗门的事还真让季凡给实现了。

最重要的是,季凡这么做完全是为了她!

从此刻起,穆冷霜眼中的季凡和宗主已经合为一体,而且以前她最崇敬的宗主变得十分模糊,逐渐变成只有季凡的样子。

一旁的赵红霞眯着眼睛看着季凡和穆冷霜,她从刚才季凡告诉她的内容中大致猜出了什么。

她为这一对金童玉女做嫁衣,她却一点好处都没有,这可不行!

赵红霞抿了抿双唇微笑着对季凡说道:“好了,我答应是答应,不过深山老林中的那座坟茔我以后想多去看看!”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