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笔趣猫 > 玄幻 > 洪荒:爷爷,我抓了条蛇精叫女娲 > 第102章 【催更300加更】我只能说无敌!!

‘时间之血’和‘混乱之掌’,让三娃从一个粗鄙武夫,蜕变成了一个拥有诡异能力的‘不那么粗鄙武夫’!

日后,和他对上的敌人,那可真是遭老罪了……

打,打不过,就算打得过,三娃也能规避伤害;

跑,往哪跑?

三娃一巴掌呼过去,你前后左右都分不明白!

‘混乱之掌’的混乱状态,可不是单挑某一种负面状态给敌人,而是全方位的混乱!

所以。

与其说是‘混乱之掌’,不如说是——混乱智障!

三娃一巴掌拍过去,敌人就都成智障了。

……

三娃的收获,十分离谱!

可即便如此。

作死三人组,其实也就踏平了不到半数的海眼禁区罢了!

至于那幽深无底,时刻喷涌着恐怖乱流的‘海眼’本身……

就算是三娃,也没敢真冲进去。

三人动用了所有手段,最后勉强算是堵上了十分之一左右的东海海眼。

他们约好了,日后有机会的话,还得再来龙族一趟!

必须把海眼给彻底堵上!!

而就这……

便让三娃、祝融、共工三人回到龙族祖地时,好悬没被狂热的龙族族人淹死!

尤其是敖天……

这货甚至亲自上台,给‘作死三人组’跳了一场热舞!

当然了……

敖天这个死肥宅跳的热舞,那肯定是没眼看的!

总之。

如今,在无数龙族族人心目中,作死三人组,已经成了救苦救难的龙族救世主!

因为他们踏平无数禁区、绝地的壮举……

龙族起码少受几十万年罪,因此而活下来的龙族战士,又何止亿万?

三娃还被龙族族人们亲昵地称为‘平海圣子’!

与四娃这个‘丹道圣女’一样,可谓受万人敬仰、尊重!

说起四娃。

这个古灵精怪的小魔女,在龙族之中,却罕见地没有搞任何骚操作。

从始至终。

她都一直在给龙族族人们炼丹!

可这并不意味着,四娃的收获少……

恰恰相反,这万载以来,四娃在‘丹道’之上的进展,堪称日新月异、突飞猛进!

原因很简单——

龙族,即便落幕了,那也是曾经制霸了洪荒天地无尽岁月的霸主族群!

如今活下来的每一个龙族族人,都有着常人难以想象的灵材储备!

有很多灵材,那都已经是早已灭绝的珍稀炼丹材料!

一个炼丹师,最重要的是什么?

丹方?

成丹率?

成丹品质?

都不是!

对于炼丹师而言,最重要的,是见识!!

尤其是对各种珍贵炼丹材料的见识!

只有积累了无数的炼丹知识,对无数珍稀材料的性质了如指掌,炼丹师才能在丹道之上,真正的‘厚积薄发’!

毫无疑问。

龙族的炼丹材料储备,那放眼整座洪荒,也肯定是最丰富的!

而这万载之中,四娃几乎没怎么休息过,每天都在疯狂的炼丹。

她到底经手过多少种珍稀材料,又了解了多少种世人难知的灵材性质……

无法统计!

时至今日,四娃早已不限于用什么炼丹炉炼丹了。

而是随手轻弹,便可将每一种材料中有用的部分瞬间分离,而后再以天地灵气为手,将所有有用物质捏合,即能成丹!

并且……

她也不再仅限于用寻常的灵根、天地宝物为材料炼丹。

而是——

入目所及的一切,无论是什么,哪怕是气运、因果、机缘造化等等虚无事物!

四娃都能将其捕获,炼入丹药之中。

她之前修行的那几种源自女帝的功法,譬如《大道厨具》、《万化食诀》、《吞天魔功》、《一念花开、君临天下》等等……

也都相应地更进一层!

这些功法,将不再只是四娃做饭的手段,更是她用来炼丹的手段!

可话又说回来……

四娃能以天地万物为材,炼无数虚无事物为丹,那这成丹之后,还是传统意义上的‘丹药’吗?

这事儿……

除了四娃之外,大概没人知道了!

正如之前所说,娃娃们在各自的道途上,都已经走出了独属于自己的‘特色道路’!

莫说寻常修士,就是祖巫们,也都有点看不懂这几个葫芦娃了。

龙族一行,唯一比较遗憾的是……

四娃最终也没尝到龙肉的味道!

没办法,大家太熟了,下不去手啊!

……

五娃的收获,自不用提。

他现在都数不清楚自己那广袤的体内空间中,到底存放着多少具龙族傀儡!

反正实力最差的,也是金仙巅峰。

最强的几具,甚至有大罗金仙之境的实力!!

要知道……

这些傀儡,在五娃精妙的傀儡之法下,那可是保留了龙族的体魄与神通道法啊!!!

大罗金仙之境的龙族,哪怕敖天手下,如今也没多少啊!

在龙汉初劫的时候,都死的差不多了!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