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笔趣猫 > 历史 > 一人:我携国家律法,镇压异人界 > 第103章 搞自己人多没意思,要杀,咱就杀外人

不知道为什么。

明明莫麟的语气平和,从容不迫却又震撼人心。

以至于让风莎燕,张灵玉,极云和兴业四人都呼吸一紧,心神震动。

“国家...会整顿异人界?”

风莎燕轻声呢喃,有些不敢置信。

真的会有这种可能吗?

他们异人界传承了千百年来的规矩,国家真的有可能打破吗?

张灵玉也是嘴巴微张,相比起风莎燕的不愿相信,他在细想之后,却觉得莫麟说的有几分道理。

他本身也是性格温和谦逊之人。

可以的话,他只想好好练功,修行,让师父骄傲。

每次得知山下的全性又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时,他都在想,为什么全性这帮妖人无法无天,为什么就没人阻止或者管管?

哪怕是哪都通这样的官方部门。

张灵玉也只听说对方只抓捕那些犯事太过严重的全性,而且能抓到的人也很有限。

毕竟全性的人都很能藏。

哪都通也不是什么人都能找到。

既然如此,为什么大家不集结力量,直接铲除全性?

明晃晃的异人界黑恶势力就在这,为什么不动手?

张灵玉想不通。

所以在听到莫麟所说之后,张灵玉内心是赞同的,用法律来约束异人或许真能改变如今的异人界。

而且风莎燕所说,张灵玉也不是很赞同。

为所欲为就是顺应内心,全性保真?

不是吧?

他们天师府一脉,只要在山上潜修,时不时去前山露面兼职打工。

修为照样可以增进。

需要实战较量的话就和自家师兄弟切磋,在山上切磋亦可印证所学。

因此,那些需要触犯法律来让念头通达的异人。

说白了就是三观不正。

与全性妖人无异。

莫警官,我觉得你说得对!

张灵玉此刻想这么说,不过因为风莎燕在这,他不好直接出声反驳对方,毕竟风莎燕也载他们来京城,帮了小忙,而且当面反对驳人面子让人难看,不是张灵玉的性格。

风莎燕丝毫没注意到,自己身边的天师府天师弟子已经‘叛变’。

投入了莫麟理念的怀抱。

她不服输,试图做出最后的挣扎:“异人之间的事,不让外人管自然有它的道理。”

“你就没想过,万一不让异人争斗了,那异人们怎么找到自身缺点,怎么变强?不变强进步,门派衰落,他们肯定不愿意!”

“而异人不够强了,咱们国家异人界衰落,说不定外国异人势力就会盯上咱们,趁机做坏事的话,你负得起这个责任吗?”

风莎燕说完,顿时觉得自己格局老大了。

知道那外国的势力来回怼莫麟。

她忽然发现与莫麟辩证也不是没好处。

掐灭风莎燕觉得自己的思想似乎得到了提高。

同时嘴角微微弯起一抹弧度,看莫麟怎么办。

下一秒,她就听莫麟说。

“风小姐,你格局小了。”

“什么?我格局小?”

风莎燕不可思议的看着莫麟。

莫麟则是平静道:“你把法律的约束看的太过,只是异人的切磋交手,普通人中尚且有拳击,自由搏击等比赛,异人自然也可以在规定下擂台比斗,如此一样可以发现自身缺点,从而进步。”

“第二,遵守法律不会让异人组织衰落。”

不等风莎燕想开口,莫麟就道:“你们异人大多数的争斗都是为了出心中恶气,下手没轻没重,然后结仇结怨,这种无意义的厮杀只会白白消耗异人界的力量。”

“如果有法律约束,异人争斗和厮杀得到控制,在不伤人性命前提化解矛盾。”

“如此,不比你们平白消耗自身来得强?”

“我知道你想说,不见血怎么成为高手,不成高手怎么抵御外国的邪恶分子。”

被抢先一步的风莎燕噎住,有种说不上的难受感。

莫麟笑了笑,“谁说见血就必须见自己人的血,争斗就只能跟自己人争?”

“咱们搞自己人多没意思,要搞,就搞外人。”

“见血,也得见外人的血呀。”

风莎燕脸色一变,旁边的张灵玉,极云和兴业也是心神震动。

这个理念他们还真没想过。

搞外人?

见外人的血?

莫麟张开手说道:“这个世界并不安全,安全的只是龙国,而这个世界,多的是厮杀和战斗的地方。”

“想见血,想成高手?好办!”

“去国外,去对付那些入侵他人国家和领土的侵略者!弄死他们,既能让手里见血,印证自身所学,还能救下那些遭受战火的无辜民众,这不两全其美吗?”

莫麟的话,宛如洪钟振聋发聩。

让在场四人脑袋嗡嗡作响。

啊!

还能这样办?

对抗外国那些侵略他国领土的入侵者,帮助那些无辜民众?

这个办法...的确比自己人干自己人强得多啊!

这一刻,就算是不服输的风莎燕,也彻底没了脾气。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