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笔趣猫 > 玄幻 > 全宗降智逼我死,直接发疯杀到底 > 第253章 又一个送人头

另一边,伤势刚有所恢复的沈炼,一路向万里龙城赶去,探寻第三颗本源的力量。

幽冥马车疾驰飞奔,而坐在车厢内的沈炼,则闭目全神贯注思索跟虞汐颜的战斗。

“冰凰血脉,融合悟道巅峰的根基,却又能比肩极道境的修为,传统的招式对她无用,想要败她,就必须在根基上先达到同一线上。”

“功体属性属寒,却又能融合真焰之威,这种奇特的修炼方式,倒是极其罕见。”

“现在思索这些无用,先找齐所有本源之力,希望万里龙城之行,能顺利寻回属于自己的力量。”

可就在这时,天际忽然殃云笼罩。

“嗯?杀气!”

一声冷哼,沈炼面色一变。

如今已是破限巅峰的他,神识一扫之间,就能感受这股巨大压力的确切位置,就是冲自己来的。

下一瞬,一阵惊雷坠地,硬生生逼停幽冥马车。

“敢挡沈炼的去路,你做好承受代价的觉悟没?”

来人周身雷光闪烁,手持一条紫色长枪,一袭帝品战袍格外显眼。

尤其他的神情,是狰狞又狂暴,充满的不屑。

“天机阁破军,在此问阁下一个问题。”

沈炼步出车厢,抬手一指:“那就当是遗言吧,你要说什么?”

破军长枪一扫,登时引起一阵地势惊爆。

“嗯?”

沈炼眉头一皱间,就听破军说道。

“开阳是你所杀?”

“你是指守在葬神深渊外的那个废物么?”

“看来你是承认了,既然如此,那就做好偿命觉悟吧。”

破军话音一落,直接抬枪一击。

沈炼果断纵身一跃,回旋之间,双手转化阴阳二气,直接一招“阴阳并流”给予凶猛还击。

轰——

两股气流对冲之际,周遭山地瞬间化为焦土。

但激烈的冲突却并没有因为地形骤变而停止,反而走向更加不可调和的极端。

破军挥洒手中紫帝,脚下步伐如风,一招长驱直入,欲取对手咽喉。

沈炼神色冷傲,纵使赤手空拳 同样的毫无惧色挺身相迎。

轰——

掌枪交接,声响震寰宇。

破军面对近在咫尺的狂人,忍不住开口道:“开阳是我同门,更是我多年好友,你岂能杀了他。”

“哈哈哈,你的好友,又与我何干?想为你朋友复仇,就看你的实力是否足够了!”

撤掌一瞬,再度一击,掌心狠狠撞在枪身上。

沈炼硬是逼退破军后,直接扬手起招。

“神魔一念·混沌……呃……”

就在他要使出极招决胜负之际,顿时感觉体内经络一滞,凝聚的道威瞬间崩散。

这是虞汐颜的极道冰意余劲残留体内,引发了真元不济。

“紫极雷光!”

破军见此,怎么可能会错过这种机会,直接枪势一扫,顿时天地灵元疯狂凝聚紫帝枪身,欲要当场将沈炼击毙。

但……

狂人又岂会因为伤势而束手就擒?

旋身刹那,果断变招。

“虚空藏·幻梦星辰。”

紫极雷光汹涌而来,直冲沈炼要害。

但就在极招靠近沈炼时,却见沈炼转化方圆,双手扬抬化两仪。

只一瞬,幻梦星辰尽数吸纳极招灵力。

“嗯?不妙!”

破军顿时瞳孔一缩,一股强烈危机迎面袭来。

下一刻,他果断挥动手中紫帝,在身前化作枪盾。

然而,幻梦星辰加持下,吸收对手极招气流后,还击之际竟是超过自身两倍速度和威力。

就在破军挡招一瞬。

轰——

天地惊雷齐落,犹如末日来临。

“啊~”

再伴随一声凄厉惨叫,破军竟是直接被震飞数十丈开外。

“呃……噗……”

极招过后,牵引沈炼体内伤势,当即吐出一口鲜血。

而另一边的破军,虽有帝袍护身,但在面对双倍极招气流的回击下,也是口吐朱红。

“开阳死在你手里,一点都不冤枉,你带着这如此一身重伤,还能将我伤到这种地步,果然师尊视你为太古大陆的祸患,影响天道运行的异数。”

“哈哈哈。”

沈炼笑声再起,抬手擦拭掉嘴角血迹后,眼神变得愈发犀利。

“如果你能活着回去,就替我告诉天机老登,不久后我会亲自去天机阁,将这神棍撕扯成碎片。”

“胆敢侮辱我师尊,沈炼,今日我必留你不得!”

就在破军想要继续动手时,就听沈炼说道:“知道我为什么要杀开阳么?”

破军一怔。

“因为他没用,机会给他都把握不住,跟你一样,都是不折不扣废废物!”

“我,一定要把你的身心全部都震碎!”

这番挑衅,彻底惹怒了破军。

只见他纵身而起,紫帝枪头对天。

刹那间,天际紫雷轰鸣,迅速在破军周身凝聚成四颗篮球大小的电芒。

“沈炼,这一招,是我最新领悟的绝招,名为九霄雷动,今日就以你为实验,来为我的新招铺路。”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