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笔趣猫 > 历史 > 龙族:我懒得和你说,你不配听! > 第180章 你当年也不行!

夏弥见叶惊尘进了客厅,再也不好意思坐在沙发上了。

她默默地站了起来,双手交叉在围裙兜前,微微低着头。

一副家政女的姿态,黑长的睫毛翩翩地扇动着,楚楚可怜。

“老板好!”

叶惊尘淡淡地点了点头,看着陈墨瞳道:

“不是源稚生,是弃族之主。”

叶惊尘一边回复着陈墨瞳,一边走向了夏弥的位置。

一屁股坐在了沙发上,坐垫上还残留着夏弥的体温。

诺顿听到“弃族之主”这四个字眼,不觉抱紧了小金蛋,神情不悦,只觉得叶惊尘像是在用鞋子。

诺顿一向是在弟弟康斯坦丁面前,自诩为弃族一员的。

外人可能不知道弃族之主是谁,但诺顿与夏弥可知道,所谓的弃族之主,就是叶惊尘!

夏弥听到叶惊尘说这话,双腿不觉并拢了下,内心独白:

“完蛋了,诺顿这莽夫,绝对是被老板给吃绝户了!”

“我的尼伯龙根,可千万不能被老板给发现!”

“夏弥,小心,再小心!”

陈墨瞳眉头微微皱了起来,脑袋凑近了叶惊尘,好奇地问道:

“弃族之主是谁啊?

叫什么名字啊?

我们以前有见过么?

是东瀛的么?”

“他说他叫嬴正。”叶惊尘道,翘起来二郎腿,松了松自己衬衫衣领上的红色领结。

陈墨瞳用她那修长的美甲,挠了挠鼻尖,“姓嬴的?

是秦始皇的那个嬴么?

如果是这个姓的话,就不太可能是东瀛的了。

看来弃族之主,是一个龙国人,搞不好还是皇族后裔呢!

哎,说起来,这些历史上有名的大世家,有不少都是混血种组成的集团呢!

像移民漂亮国的陈家,虽然远离了龙国,却也还有对一定的地区的控制力。

欧洲的加图索家族,也是本土上最强的家族。

阿三国的婆罗门种姓里,也有不少。

弃族之主至少也是一个S级血统的人物吧?

作为一个春秋时期就扬名的龙国远古大姓,他们崇拜的图腾。

向来都是那种长长的、没有翅膀的、却又能够兴云布雨的神龙呢。

想不到你居然能和这样神秘的人搭上关系,还不错嘛!”

陈墨瞳说着,对着叶惊尘竖了个大拇指!

夏弥对于龙国的姓氏也是颇有研究的,顺势搭上了话道:

“墨瞳学姐懂的真多!羡慕啦!”

“我还知道,以前古时候,龙国的姓与氏都是分开的呢!”

“像 赢姜姬姚,这样带有女字的,称作姓。”

“而 赵钱孙李,这样没有女字的,称作氏。”

“我假期预习大学课程的时候,在《龙族·混血种家族史》里,就发现了。

在龙国的远古姓里面,就有不少带女字的大姓家族,都有着混血种与龙类的影子。”

“哇!夏弥学妹学习真认真呢,不愧是保送生!”陈墨瞳对着夏弥拍了拍手掌,一脸的欣赏。

“你们话有点密了。”叶惊尘瞥了眼陈墨瞳与夏弥,淡淡地道:

“夏弥,送客。”

“收到,老板!”夏弥立正道,右腿靠在了左腿上,发出啪的一声。

夏弥目光在诺顿、酒德亚纪与陈墨瞳三人的脸上,一扫而过,用手捂住嘴巴大声密谋道:

“老板,是把他们三个都送出去么?”

“诺顿留下,其他人出去。”

叶惊尘淡淡地道,又补充了一句,“我有机密的话要讲。”

“好的,老板!”夏弥朝着酒德亚纪与陈墨瞳二人走了过去。

酒德亚纪闻言,不等夏弥过来,便立即从沙发上站了起来,面无表情。

陈墨瞳则是抬手指着叶惊尘的脸,满脸不解地道:

“叶惊尘,是什么机密?居然要把我和亚纪学姐给赶出去?

你不要忘了,我们两个才是你最忠心的队员!”

“并不见得。”叶惊尘淡淡地道,连眼皮子都懒得抬起来。

夏弥走到了陈墨瞳的跟前,微笑着说:

“墨瞳学姐,配合一下工作嘛!

我也是奉命行事。”

“哼!”陈墨瞳转身拉住了酒德亚纪的手,悻悻离去。

夏弥跟着二人下楼,目送她们离开,只见陈墨瞳开着红色的玛莎拉蒂,消失在了道路上……

客厅里,趁着夏弥下楼的空隙,叶惊尘左眼对准了诺顿!

诺顿意识到了不对劲,霎时间站了起来,抬手挡在自己的面前!

只见,叶惊尘的左眼,化作了黑色的空间旋涡,瞬间将诺顿、金蛋、叶惊尘,通通卷了进去……

夏弥送走陈墨瞳与酒德亚纪,转身一路小跑上楼梯,回到了客厅里。

见客厅里叶惊尘与诺顿都不见了踪影。

夏弥纳闷地挠了挠头,“咦?

人都去哪了呢?

不是说有重要机密要说嘛?

难道是诺顿卖屁股了?

不应该啊,我记得他挺刚猛的呀!”

叶惊尘的亚空间内。

一座青铜城——“魔方”,坐落在虚无的土地上。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