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笔趣猫 > 科幻 > 开局扮演云缨,震惊全球! > 第二十三章 破妄之眸显神威,异种气息

系统界面上,那枚碧眼方瞳的虚影缓缓旋转。

表面金焰如流萤般明灭。

苏清婉指尖划过投影,关于眼眸的系统提示音在眼前浮现。

【物品名称:破妄之眸(残缺)】

【物品等级:史诗级(残缺)】

【基础能力:可看穿自身10米范围内的虚妄表象,识破能量伪装、幻术陷阱及规则类隐藏。】

【特殊效果:凝视目标三秒,可解析其当前状态下的‘能量流动轨迹’(对异种、诡异种效果翻倍)。】

【残缺缺陷:每次使用后将消耗 60%精神力,且会触发‘视觉紊乱’副作用(持续 10分钟,表现为色彩颠倒、物体重影)。

【注:开启后能力持续时间为十分钟,每日最多可使用 3次,超过次数会陷入24小时失明时间,不可恢复,不可逆转!】

苏清婉盯着“视觉紊乱”的副作用,指尖轻轻敲击着桌面。

相比于生死之战,事后扣除的60%精神力消耗不算致命。

但色彩颠倒的视觉紊乱足以让她在战斗中陷入被动。

最后的超过三次后,会陷入24小时的致盲时间,更是足以让她在战斗中,彻底丧失主动权……

好比‘直播魅影’这个事件,倘如她看不见的话,别说找到破绽了,即便是能保持不死都堪称奇迹发生。

不过……

要真到了开启超过三次的时间,会不会失明也就不那么重要了,因为到时候肯定是生死之战……不失明片刻,便是死!

而且,这个可是史诗级物品!

并且还仅是残缺形态!

倘若真正获得了完整的‘破妄之眸’,那这些缺陷必然也会消失,而具备了看穿一切规则本质的能力之眸……

或许,还并非只是如此。

那对于她而言,绝对不是战力叠加那么简单。

“能看穿能量流动轨迹……”

她低声自语,脑海中浮现出当初遇到炼狱魔狼的时候,对方身上所产生的气场……而这,还是一阶段异种!

“要是遇到了超越了一阶,到达了启源境的异种后。”

“或许能直接锁定能量节点。”

“先发制人,总是好的。”

一念至此,苏清婉便是选择融合。

刹那间。

眼眸便是传来阵阵凉意,让她不由得短暂闭上了眼。

三息后。

苏清婉再度睁开眼,那冷若寒霜的眼眸中,划过一道金色之芒,转瞬即逝。

【检测已融合破妄之眸,可自行选择是否开启!】

系统的提示声回荡在耳畔。

也不用系统提示,苏清婉已经感觉到自己的眼睛已经产生了变化,最为明显的,是世界变得清晰了数倍不止!

比如说,正常人眼睛一般能看清50米左右的距离。

超过五十米,视野就会模糊起来。

而在融合了破妄之眸后,即便是不开启,苏清婉就算是观看三公里开外的事物都是清晰无比,一览无遗!

“意外之喜,倒是不错。”

确定完自身的增幅后,并且没有遗漏的奖励后。

苏清婉就将系统界面收起,缓步走到窗边。

午后的阳光透过老旧的玻璃,在地板上投下斑驳的光纹。

客厅里传来姨妈收拾碗筷的声音。

杨晋正趴在隔壁的床上摆弄手机。

关于介绍“火凰枪仙”的新闻报导,在整个小屋内响彻。

“那就,先试试能力吧。”

苏清婉深吸一口气,集中精神,尝试催动眉心处刚刚凝聚的破妄之眸。

一股微弱的热流涌向双眼,眼前的世界瞬间发生变化。

她的房间内,隐隐透出暗红色的能量纹路。

能量极其黯淡。

这是属于‘魅影直播’的诡异种气息。

若非它曾是无限接近一阶的诡异种,仅凭它现在的战力,连这一缕气息都不会被苏清婉看在眼里。

随后,是隔开了墙壁。

她看到了姨妈系着的洗得发白的围裙。

在破妄之眸的视野中。

布料纤维间竟缠绕着几缕极淡的黑色气息,如同墨滴入清水般缓缓扩散,与此同时,就连杨晋手中的手机,外壳下也流淌着蓝色的数据流光,形成复杂的流动轨迹。

“嗯?”

“这是……异种的气息!?”

“怎么可能!?”

苏清婉瞳孔微缩,将视线聚焦在姨妈的围裙上。

那些黑色气息极其微弱。

若非破妄之眸的解析,根本无法察觉。

她眉头缓缓皱起,随后从屋内走出,不动声色地走近厨房。

假装帮忙收拾,目光却紧锁着姨妈全身。

时间缓缓流逝。

直至姨妈因收拾完东西而弯腰时,围裙下摆露出的一截小腿,苏清婉才清楚看到,那里缠着一圈白色绷带!

绷带边缘渗透出极淡的血渍。

而绷带表面,正有丝丝缕缕的黑色气息渗出。

与围裙上的黑气同源!

有问题!!

“姨妈,您腿怎么了?”

苏清婉的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凝重。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