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笔趣猫 > 其他 > 明尊 > 第三百零一章 万古情劫广寒仙,最弱灵宝道尘珠

莉莉丝双脚离地,身后八臂犹如莲花般展开,托着她的身躯。

她微微昂首,下巴朝着钱晨,眼神蔑视不带任何慈悲道:“钱晨!我已得道,再非昨日之我……”

“万年遗恨,如何偿还?”

她一脚在前方猛然踏下,长刀扯动。

九幽黑暗骤然裂开虚空,涌动着笼罩了这一片空间,一瞬间所有的东西都被牵扯的坠向毁灭道果。

身后的灭世黑莲,骤然绽放,一瞬间囊括了一切!

所有物质和元炁都面临崩毁。

它们化为毁灭本身,这一刻无数种濒临毁灭的劫波向着四面八方扫荡。

那些跌落元神的真仙们只能勉力以手中灵光溃散的灵宝阻挡。

一道长长的,黑色的波浪翻卷,万里关中大地陷入毁灭之中。

而大毁灭魔刀朝着钱晨当头劈下,带着十足的私怨!

钱晨捻着的那颗混沌色的灵珠微动。

他的身形扭曲,毁灭魔刀透体而过。

颠倒真幻,钱晨真身所在乃是莉莉丝一辈子也触及不到的真实!

这让莉莉丝越发暴怒:“你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

纵横交错的毁灭刀气贯穿了钱晨的身影,却依旧只能透过幻相斩在了空处。

在城楼上,和曹皇叔极力稳住长安大阵,又目睹了一切的广寒宫宫主面色古怪,回头看了宁青宸一眼。

她压低声音:“现在我信了,他就是广寒仙子!”

“为何?”阳神境界的嬷嬷转过头来,吃惊道:“宁仙子不是说了吗?此刀是她暂借给那位楼观掌教的吗?”

“纵然他也练了一点冰魄神光,但历代广寒仙子哪有没修过《太阴斩情刀经》的?刚刚宫主也感应过了,宁仙子当是修成了《太阴斩情刀经》,而那楼观道掌教所练的刀法,乃是太白剑宗的《斩情御剑术》。”

“两者同出一源,故而造成如此误会!”

“你信了?”广寒宫主微微皱眉。

嬷嬷拳法出众:“他终究是个男子……”

“本代广寒仙子,并不在宫中诞生,这已经是破例了!故而之前的一切经验,都有所不准,但有一件事不会改变。广寒仙子,可以是男的,也可以不会《太阴斩情刀经》……”

嬷嬷忍不住打断道:“宫主,不会《太阴斩情刀经》算什么广寒仙子?”

“本宫历代广寒仙子不都是因为这邪门的……”

“住口!”

广寒宫主冷冷道:“《太阴斩情刀经》乃是本门至高无上的传承,广寒仙子,亦是一种尊贵无上的身份。是男是女不重要,会不会《太阴斩情刀经》也不重要,只要他能掀起万古情劫,那就一定是广寒仙子!”

此言一出,嬷嬷都无言以对,只能愣愣的看向在莉莉丝大毁灭魔刀下白衣胜雪,衣不沾灰的钱晨。

再看看被莉莉丝屠戮一空的元神和坠入尘埃的无数灵宝。

以及如今这一幕,地仙界万古魔劫来临前,末日一般的预兆。

她竟然有些被说服了!

广寒宫主看着钱晨:“即便在历代广寒仙子之中,也少见如此恐怖的万古情劫,亦少见如此纯粹的情孽纠葛……”

“这一次,地仙界的万古魔劫,起之无因,慕容垂重来时,我本以为是大天魔开劫;”

“中土南北朝分裂,我以为是兵戈魔道再来;”

“始皇陵出世,我又以为是仙秦余孽重回,天庭欲要灭世。”

“但直到现在,直到那堕落魔君出世,我才知道,原来万古魔劫就是万古情劫!”

“这一任广寒仙子,乃是万年前楼观道的一位仙人转世,其在万年前封印了一尊即将证道魔君,成就堕落道果,威胁整个地仙界的存在,并于广陵地窍之中,将其分尸镇压。”

“他引出那尊魔君的诱饵,应当是楼观道福地中镇压的那朵黑莲。”

“而两人之间,又有一种莫名的情愫!”

广寒宫主感叹道:“如此情孽纠葛,相爱相杀,定是万古情劫无疑了!”

广寒宫的一众弟子纷纷点头,这么一说,味道就对了!

定是万古情劫无疑……

“楼观道那尊道君转世为李家子李尔,其与楼观道既有前缘,自当拜入门下,然而与他有夙世因缘的堕落魔君,亦在轮回之地有一尊分身。”

广寒宫主越说越兴奋!

一众广寒宫的弟子面对毁天灭地的魔劫临头,亦不改本色,听闻本代宫主拼凑本代广寒仙子出世的始末,纷纷簇拥上来。

有人小声问道:“什么是轮回之地啊?”

“此事你们无需多问!”

广寒宫主继续道:“堕落魔君有心算无心,派遣轮回者覆灭了楼观道,掠走李尔。但也是因此,让李尔宿慧觉醒,记起了轮回中的前世,故而请动楼观镇教灵宝道尘珠,脱劫而出。”

“由此他身赴广陵,同雷、辛等诸多世家同入楼观镇魔之地,查探堕落魔君被镇压的残骸有无异动。”

“然后又赶赴海外,开启归墟秘境,查探楼观道的另一宗封印。”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