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笔趣猫 > 奇幻 > 女帝别矜持,我无敌全靠你努力! > 第136章 仙凰魂晶,不死圣药!

昏暗山洞内,每一道闪烁的赤红色光芒,都代表着一枚涅盘魂晶,弥漫出灼炽气息。

见到山洞内有这么多涅盘魂晶,姬逍遥也是脸色一喜。

他还怕这里的涅盘魂晶数量不够呢,没想到竟是有这么多。

他目光扫过,大致数了一下,至少得有六百多枚。

如此多的数量,给璃凰圣人重塑肉身肯定是够了!

并且,除了这些涅盘魂晶外,他们还有意外发现!

“这是…涅盘圣果?”

满地的涅盘魂晶就像是流淌在山洞内的赤红河流,在这条赤红河流后方,也就是山洞深处,还有一株株缭绕淡淡灵辉的灵药扎根在岩石之中。

这些灵药的根茎自岩石中穿梭,最终的去向便是在满地涅盘魂晶的下方。

随着这些灵药散发着芳香,一枚枚涅盘魂晶也在不断闪烁着微光。

这一看便是这些灵药在汲取涅盘魂晶内的能量,用来蕴养自身,茁壮成长。

幸好姬逍遥他们来得够早,这要是再晚一些年来的话,恐怕至少得有上百块涅盘魂晶被这些灵药吸干了。

不过…这种情况有利也有弊。

虽然涅盘魂晶的数量少了,但是这里的灵药却长势喜人。

特别是其中还有姬逍遥所要找寻的一种灵药:涅盘圣果!

姬逍遥惊喜地走到山洞深处,来到一株藤蔓好似熊熊火焰,枝叶蕴有玄奥纹络,上面挂有丰硕果实的灵药前。

他看得没错,这株灵药便是涅盘圣果,同样是璃凰圣人重塑肉身的材料之一!

璃凰圣人重塑肉身的材料中,只有四种材料是在外界找寻不到的。

涅盘魂晶、涅盘圣果、凤凰神木和凤梧血藤!

如今只是这一处宝地,便直接凑齐了一半材料!

“师尊!徒儿很快便能够帮您重塑肉身了!”

云曦看着满地的涅盘魂晶和这株涅盘圣果,心中也是十分激动。

在她心中,早就将璃凰圣人这位师尊,视作与云母和姬逍遥一样重要的亲人。

话音刚落,她脑海中便传来阵阵悸动。

凰栖秘境有帝道法则压制,在她进入秘境之前,为了防止被秘境内的帝道法则排斥,璃凰圣人便自封于她的灵魂深处。

如今应该是璃凰圣人感知到了云曦的激动情绪,知道自己距离重塑肉身那一日更近了,所以才会传来这股悸动之感。

嗡嗡嗡!

下一刻,姬逍遥大手一挥,便将满地的涅盘魂晶和这株涅盘圣果都收入空间戒指中。

“这些涅盘魂晶和这株涅盘圣果我很需要,我便都拿了!”

“剩下的这些灵药你们分一下,后面再找寻到宝物时,你们可以先选,这样如何?”

将涅盘魂晶和涅盘圣果收入空间戒指后,姬逍遥看向秦瑶和秦骨说道。

他与秦瑶和秦骨的关系虽好,但毕竟是分属于三方不同势力,不像是云曦这个未婚妻。

所以,有些事情他还是需要说一下的。

“好啊!那等后面再遇到宝物时,我们可就不客气了!”

“若不是有逍遥前辈,我们根本就闯不到这里,理应逍遥前辈先选!”

秦瑶玉手一挥,便将一半灵药收入空间戒指,笑意盈盈的说道。

秦骨也是猛猛点头,旋即将剩下的一半灵药收入空间戒指。

其实他们二人最开始都没有想要这些灵药,但看姬逍遥的样子,他们若是不要的话,姬逍遥也不好意思独占,便纷纷收下了。

见到二人收下后,姬逍遥笑了笑。

旋即,他便将手中空间戒指,塞入到云曦的手中。

“曦儿,好好保管,这可是你师尊重塑肉身的希望!”

将空间戒指塞入云曦手中后,姬逍遥开口说道。

“好!”

云曦点了点头,双手紧握这枚空间戒指。

【叮!宿主赠予云曦涅盘魂晶六百五十三枚,获得三十倍赐福返还:仙凰魂晶六百五十三枚!】

【叮!宿主赠予云曦涅盘圣果,获得三十倍赐福返还:不灭血髓!】

将这枚空间戒指送出后,姬逍遥脑海中响彻系统提示音,系统空间内也浮现出返还奖励。

他之所以先将这些涅盘魂晶和涅盘圣果收入自己的空间戒指,随后再送给云曦,就是为了系统的返还奖励。

返还过后,六百多块涅盘魂晶都变成了仙凰魂晶。

当这些仙凰魂晶出现在系统空间内,姬逍遥能够清楚的感知到,自己体内的仙凰骨流露出一股浓浓的渴望。

若是能够将这些仙凰魂晶炼化,彻底吸收,想必他体内的仙凰骨一定会获得巨大提升。

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等到出秘境之后再炼化试试。

除了这些仙凰魂晶外,还有一块不灭血髓!

这块不灭血髓乃是一种极为珍稀的不死圣药,其药效强大,甚至能够帮助大限将至,肉身衰败的圣人强者续命,价值连城,珍贵至极。

不愧是系统出品,必属精品!

“走吧!出去看看凰山处理得怎么样了!”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