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笔趣猫 > 都市现言 > 重生归来,真千金团灭户口本 > 第271章 制服慕丽莎,秦肆被秦寒带走了!

秦音提着裙摆自扶梯处款款而下,少女典型的东方美人长相与大半个宴会厅的来宾都有所不同,美得十分别具一格。

少女肤如凝脂,娇唇红润,眉似柳叶,一双含着水光一般的杏眸流转,清纯与妩媚在一瞬间交汇,一袭紫色公主裙更是明艳夺华,璀璨耀目。

秦音出现的一瞬间,周遭直接静了下来,众人仰望的视线顺着少女下扶梯的动作缓缓而下,眼中的欣赏与惊艳几乎无法掩饰。

毫无疑问,秦音是美的,她的美更像是一弯冷月,一汪冷泉,沁彻人心。

不是火热的,但却能刹那将人的神魂浇透。

慕丽莎的动作也是一顿,她敢堂而皇之坐上法赫曼为秦音准备的位置,拎着本该属于秦音的皇冠,就足以彰显她身份的不简单。

她不信一个来自东方的20岁普通小姑娘,真有胆量与自己较量。

漂亮又如何?

不过是只瓷娃娃,她随时可以捏碎。

会放大话而已,她可不信一个小小的外籍少女,还能真要她的命。

这种狂悖之言,出自蝼蚁之口,只会让人觉得好笑。

果然,在秦音说出那句话后。

慕丽莎端坐在皇座上的动作更是不堪移动半分,手里把玩着本该属于秦音的粉钻皇冠,指尖漫不经心地点在那一颗偌大的粉钻之上。

真想,把她捏碎呢。

可,这样价值连城的大粉钻,除了它本身的价值,更是根本捏不碎的存在。

她眸光稍顿,抬眸看向秦音,嗤笑:“你就是法赫曼在华国领养的小孤女?”

“自称本殿,你够格?”

“小孤女,你该清楚你现在站的这个位置是你这辈子都企及不了的高度,你一个外籍贱民,怎么配得上这尊贵的荣耀。”

“你,不过是法赫曼手里一颗与我对弈的棋子而已。”

“棋子,就要有棋子的自觉,否则只能得到弃子的命运!”

慕丽莎目光难掩敌意,这样明目张胆地针对秦音,实则就是在故意打法赫曼的脸。

秦音不动声色看着这一幕。

瞬间就明白了。

看慕丽莎这态度,也昭示着现在父亲在沙特A国的处境并不算好。

最重要的是,父亲目前身后无所依,一个国主,没有继承人便足以成为一个致命的死穴。

曾经,秦爸爸带着秦肆回A国。

两人怕是更大的侮辱,都受过。

思及此,秦音皱眉,她这辈子最厌恶的就是自己最亲的人受到伤害。

特别是秦家。

那是她的软肋,也更是她的盔甲!

秦音至始至终保持着优雅的姿态提着裙摆走向慕丽莎所在的方向。

一边走,一边缓缓启唇:

“很遗憾,本殿从不是孤女,法赫曼是我的父亲!”

“我是秦音,法赫曼唯一的女儿。”

她更担得起秦爸爸的宠爱。

法赫曼给她的,她从来都接的住。

秦音声音铿锵,带着一股子倔犟坚定的劲儿。

最后一个字落下,她已经站在了慕丽莎的面前。

清冷淡漠的少女低眸直视慕丽莎的眼睛,不知为何慕丽莎居然忍不住收敛了几分,但还是故作姿态地没有起身相让。

她不会让。

秦音不配,一个外籍贱民,凭什么与她平起平坐呢?

年岁那样小,看起来就很好欺负。

慕丽莎挑眉,手中依旧把玩着粉钻皇冠,挑衅地看着秦音,轻蔑道:“呵,小孤女,别逞强了。”

“戴不上这一尊粉钻皇冠,你觉得你的身份也配得到我们一众皇亲贵胄的认可吗?”

“当然,你真想要这一尊皇冠,我倒是可以施舍给你。”

“你规规矩矩给我行个大礼,这就是你的了。”

粉钻皇冠依旧被慕丽莎玩味一般地攥在手指间轻晃。

这是属于秦音的礼物。

是法赫曼为她精心准备的礼物。

众人调侃轻蔑看热闹的视线环伺着秦音,在这里,没有人认识原本的秦音,只知她只是一个平平无奇的华国平民,能得法赫曼亲睐真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了。

能被高高在上的慕丽莎公主挑衅挑刺。

也是她的荣幸。

只是给慕丽莎公主行个大礼,磕个头而已,秦音凭什么不愿意?

她没有理由不愿意。

也没资格撂挑子。

要想享有A国尊贵的公主地位,不付出代价怎么行。

而现在,他们首先要看的。

就是秦音为他们的皇权体系折腰,即便她即将坐上的位置尊贵荣耀。

但,要她跪,就是要她永远记得自己曾经的低微身份。

法赫曼可以把她捧到最高处。

而他们这些皇室贵胄,也能将她践踏进尘埃。

秦音冷萃的一双眸只是淡淡睨着慕丽莎的动作,薄唇轻启:“哦,这顶粉钻皇冠我本来就不要。”

“慕丽莎小姐喜欢,那就拿去随便戴好了。”

“就当我送你的第一份见面礼哦。”

秦音的话音一落,在场不少人纷纷向她投去难以置信的目光。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