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笔趣猫 > 仙侠 > 凡人修仙之灵药铺 > 第356章 忽悠炼器宗

凡人修仙之灵药铺 第356章 忽悠炼器宗

作者:碰花碰草别碰情 分类:仙侠 更新时间:2025-08-05 20:29:59

第 356章 忽悠炼器宗

(义父们,给个五星好评,支持一下,后面每天加更)

不一会,徐子明匆匆赶来,一进入大厅,看到刘峰后,他眼睛一亮,快步走上前,恭敬地说道:“刘前辈!”

刘峰笑着摆摆手,亲切地说道:“徐老弟,咱们之间无需这般拘谨,你我交情,继续叫我刘大哥就行。”

徐子明挠挠头,脸上露出笑容:“好嘞,刘大哥!我一听说您来了,高兴得不得了,放下手头的事就赶紧赶过来了。”

凤凰副宗主在一旁笑着打趣道:“子明啊,你对刘大哥这情谊,可真是深厚。平日里就数你念叨刘大哥最多。”

炼器宗宗主看着两人交谈甚欢,心中暗自思忖,或许可以借助徐子明与刘峰的这层关系,更好地处理此次灵器的棘手之事。于是,他笑着说道:“子明啊,刘前辈难得来咱们炼器宗,你可要好好陪陪刘前辈,让刘前辈感受到咱们炼器宗的热情。”

徐子明连忙应道:“宗主放心,我肯定会陪好刘大哥的。刘大哥,我敬你一杯。”

酒到三巡,众人都已有了几分醉意,气氛正酣。刘峰放下手中的酒杯,目光缓缓扫过在场的炼器宗众人,清了清嗓子,说道:“今日,看在之前徐老弟与凤道友的交情,我决定给炼器宗一个天大的机遇。”

众人听闻,顿时来了精神,纷纷放下手中的杯盏,目光聚焦在刘峰身上。凤凰副宗主好奇地问道:“刘前辈,不知是何等机遇,还请前辈明示。”

刘峰微微笑着,从储物袋中缓缓拿出一块温润的子玉牌。这块玉牌晶莹剔透,上面刻满了神秘而古朴的符文,符文流转间,隐隐有微光闪烁,散发出一股独特而强大的气息。

他轻轻举起玉牌,对着众人说道:“此物为天道商盟令牌。持有此令牌,在天道商盟旗下的所有令牌商铺中,皆可以自由兑换物品。无论是珍稀的灵材、强大的功法秘籍,还是威力惊人的法宝,只要你有足够的筹码,都能兑换得到。”

众人听闻,不禁倒吸一口凉气,眼中满是惊叹与艳羡之色。凤凰副宗主忍不住问道:“刘前辈,这天道商门如此神秘,不知这令牌又是何等珍贵,竟能有如此神通?”

刘峰轻轻一笑,解释道:“这天道商盟的令牌要有足够的实力与贡献。而持有此令牌的好处还不止于此,甚至可以在其指定的虚拟区域内开辟商铺,自由进行交易,免受一些不必要的纷争干扰。”

说到此处,刘峰顿了顿,继续说道:“我便是在此物所属的商铺体系中,机缘巧合之下,获得了化神果,才得以突破化神期。”

炼器宗宗主端起酒杯,双手微微颤抖,眼中满是热切与激动,对着刘峰说道:“刘前辈,这天道商盟当真会出售化神果?”他的声音因为兴奋而微微有些变调,毕竟化神果对于炼器宗乃至整个修仙界来说,都是可遇而不可求的至宝,若能得到,自己便有了冲击化神期的希望。

刘峰神色平静地点点头,说道:“不错,据我所知,天道商盟每隔5年便会有化神果出现一次。我上次购买到如今,应该还有一年左右,便又会有人出手。”

炼器宗宗主听闻此言,激动得手颤抖得更加厉害,仿佛看到了炼器宗未来强者辈出的辉煌景象,口中喃喃自语:“天助我也,天助我也……”若能借助刘峰的关系,在天道商盟下次出售化神果时购得,炼器宗极有可能诞生新的化神期强者,宗门地位必将在修仙界大幅提升。

凤凰副宗主在一旁也是满脸惊喜,说道:“刘前辈,若我宗能有幸借助此次机遇,购得化神果,他日定当重谢!”

刘峰接着说:“但条件是,这购买玉牌所需的10万块灵石,必须由贵宗自行拿出。毕竟,这既是对贵宗诚意与实力的考验,也是贵宗未来发展所需付出。另外。你们必须在三个月内,为我紫月山在打造出一批定制的制式灵器,且品质要比之前商议的更上一层楼。同时,待郡主那边回复同意售卖后,你们要优先满足我紫月山的需求。”

炼器宗宗主赶忙说道:“刘前辈放心,我这就回去安排,挑选宗内最得力的炼器师,日夜赶工,务必在三个月内完成任务。灵石之事我宗会想办法筹措。”说罢,他像是生怕错过一分一秒,匆匆向刘峰告辞,转身便要离开去筹备炼器之事。

刘峰看着他急切的背影,喊道:“宗主莫急,宴还未散,稍后再商议不迟。”炼器宗宗主这才回过神来,略显尴尬地停下脚步,转身回到座位。此时的他,虽然强自镇定,但内心的兴奋与急切还是难以完全掩饰。

喜欢凡人修仙之灵药铺请大家收藏:(ixmao)凡人修仙之灵药铺笔趣猫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