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笔趣猫 > 其他 > 据说秦始皇是个女儿控来着 > 第三百五十七章 我不是他

远在江南,战场血肉横飞。

淮阴茅屋之中,光线昏暗,一豆一灯,她与自己对影成双。

秦国有着百分之百的赢面,许栀对自己的未来只有百分之一的把握。

卢衡带回阿鹦与韩信的回信,他们对她的安排没有异议,许栀总算心里踏实了一点儿。

“公主若无其他吩咐,属下告退。”卢衡道。

许栀没有想到卢衡会很快从哀牢谷回来。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与张良是如此相似。

燕月是燕国人,他自己的老师是范增——是个楚国人。

卢衡为什么要回来?他凭什么要选择回到秦国的阵营。

这个问题困扰着她,于是隔着一面门,许栀问卢衡。

“舍得吗?”

嬴荷华一连问了他很多问题,她的言辞中透出问话的危险。

“陈平一天到晚都怕我,他怕我不顺心就杀了他。”

卢衡颔首,“公主威仪有度,属臣恭敬之心不敢有减。”他在范增身边听了不少对嬴荷华的分析,便又直言道:“……不是秦人,都有理由害怕公主。”

她果然笑了起来。

她撑开复杂的窗柩,让月光流淌进来,她不喜欢任何拐弯抹角,“卢衡。你舍得回到秦国吗?”

卢衡一怔,跪立于窗台下。

“属下忠心日月可鉴。”

“我不是来质问你什么。我想问你一个问题。”她将手肘撑在台上,“我听张良说过,范增便是鸿至子,也是哀牢谷的谷主,哀牢山藏有的神剑巨鹿天下闻名,我父王多年求之不得。你为什么放着鸿至子的大弟子不做,选择回到秦国做一个暗卫?”

他银色的面具泛着冷光。

当年李贤威胁与青睐兼备,卢衡担心李贤找他最初的原因,其实是因为那把巨鹿剑。

此刻嬴荷华提及,他不由得紧张起来。

“公主殿下也想要巨鹿剑?”

她看着他,几秒钟后,“不想要。”

“属下不敢有瞒。巨鹿剑之所以被世人熟知,被称为王者之剑,乃是因为铸剑所用的材料。”

她没想到问到了关于巨鹿剑所铸的事。

“此剑要何所需?”

卢衡道:“连翘山的矿铁,淮阴的水,城父的天降陨石,还要汗血宝马的血为之祭剑,几十年前这些材料分散在楚韩魏,更有西戎,得之十分不易。”

许栀道:“若天下归一,此便不是万难。”她默了默,“只可惜铸剑大师欧冶子已不在,纵有万金也难成。”

卢衡抬起头,他的声音从面具下传来,理智从容不带任何立场,“公主殿下。您知道的,天下将定,那么所有的宝剑最后都会被称为秦剑。”

许栀的目光落到他身上,企图从卢衡这里找到一点张良的答案。

“秦剑之利恐会伤及无辜。”

而卢衡不同于燕月,他脱离国别偏见;也不同荆轲,超脱于恩义。

李贤在不远处也听到了这一番话。

他天资聪颖,也不愧为范增看中的第一个学生。

卢衡说:“剑如果不利如何能成绝世之名?传闻干将莫邪以身铸剑,终成绝唱之法。铸剑之人在打造这一把剑的时候,不会不明白这个道理。所有的铸剑师自然以断木削泥为期。”

微风拂过,卢衡的眼睛冷寂沁凉,如是秋天,在最炽热的夏日与寒冷的冬天之间,说着他所笃行的信条。

许栀把卢衡当成范增的学生,很快把话里的意思想了个七八分。

“你相信这样一把剑?”

嬴荷华让他起身,他也依旧半跪在窗台之下。卢衡并没有说了那些话而觉得与从前不同。

他颔首道:“属下还在寻找巨鹿的答案。”

他们都明白,铸秦剑之人便是嬴政。

许栀担心是范增教给卢衡说这些话,转口道:“你明明明白很多事。你看得比很多人都要透彻,为什么甘心回来做一个暗卫?”

卢衡不言。

许栀又扬高了声调,他才继续说话:“公主请恕属下妄语。”

“你站起来说吧。”许栀道。

卢衡垂着头,目光不偏移分毫。

“公主殿下。鲜少有人在寻找答案。您和李监察就在其中。”

他昂首。

“这就是属下回到秦国的原因。”

许栀没有想到,这样敞亮的言谈,从秦国一腔热血说到思考疑惑,发自同频的思索,是她同一个暗卫说的。

“属下明白,属下想要知道的答案只有秦国可以回答。”

许栀道:“留在秦国只有一个条件。”

“如果公主想要那把巨鹿剑,属下愿为您取回。”

许栀看着他,令她感觉到了古人那种执拗。

如果一个人有了他既定的价值观,别人妄想能通过其他途径改变。

除非他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摧毁式拆除,再到重构。

但这样的重新塑造所付出的代价,有可能是一生。

许栀在酒精的麻痹之下,有些发懵。

她这才反应过来卢衡已经收到了她不算默许的暗示,卢衡真的离开去取那把巨鹿剑。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