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笔趣猫 > 玄幻 > 氪金仙尊:首先6元即赠绝色剑仙 > 第402章 伴君如伴虎

昆仑仙宫。

华锦猛得睁开眼睛,目光扫向香案。

只听“咔嚓”一声。

香案上一盏魂灯破碎。

这突如其来的一幕让她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地站起身来走到香案边,“李不义的魂灯碎了……他被人杀了?怎么可能?!”

李不义金丹后期的修为,只要不是和锁妖塔守护天井的妖怪对上目前基本可以横着走。

最重要的是,李不义不应该在此刻死亡。

像王守一、李不义这样的弟子,之所以被她收为亲传,不仅是因为天赋不错,还因为他们命格很硬,活个上千年绝对没问题,能帮她处理很多事情。

可现在,李不义死了。

李不义绝对不该在这个时候死。

华锦心头涌现出一抹寒意。

她将李不义破碎的魂灯拿起一片,又拿出阵盘将两者放在一起,随后默念咒语施展法门。

星斗偏移,一丝天机泄露。

李不义死前零碎的画面出现在脑海中。

“在下剑阁苏祈年!李不义,你的事儿发了,乖乖受死吧!”

“啧,真要被你把神请下来还真是个麻烦,不过可惜……还是老祖想得周到~”

画面中有两个黑衣蒙面人。

一男一女,皆使用重剑,自称来自剑阁。

李不义就是被这俩杀死。

“手持重剑的剑修……剑阁……”华锦皱起眉头思索片刻,突然回过神来——上次蛟龙湖各大宗门宗主被杀,杀人者就有手持重剑的剑修。

昆仑仙宫也有重剑剑法。

目前也只有昆仑宫有这种剑法。

但不管是杀各宗宗主还是杀李不义的剑修使用的重剑剑法都和崩山剑法完全不同。

今天杀李不义的和之前在蛟龙湖捣乱的很有可能是同一批人,而且这些人都用剑,并且各个剑法高明,也和‘剑阁’这宗门名字非常符合。

“可是,隐世宗门里根本没有剑阁。”华锦皱起眉头,不仅现在没有剑阁,以前也不存在剑阁。

那么这剑阁从哪来的?

“总不可能是别的世界的宗门跑来了吧?”

她自嘲一笑。

这种想法只是一闪而逝。

就算真有别的世界的宗门那也是无冤无仇,为何非要有目的性的在蛟龙湖捣乱?又为何非要把李不义杀了呢?

事情已经彻底脱离她的掌控和理解范围了。

华锦沉默了一会儿,最终还是拿着李不义的魂灯打开密道进入一个隐蔽的房间。

房间的中心供台上有一尊雕像,供奉的并不是昆仑仙宫历代祖先,也不是漫天神佛中的某一位。

这雕像看不出男女,身材枯瘦脊背微坨,双手笔直垂放在两边。

最引人注目的是它的头,共有三面,其中一面一片空白没有任何五官:第二面狰狞恐怖似地狱罗刹;第三面宝相庄严温和亲切,只是看着就仿佛如沐春风,却是似仙非仙,似佛非佛给人一种古怪的拼凑感。

华锦低着头走过雕像的无面,转过罗刹面,直到面对仙佛面的时候才抬起头来。

雕像脚边有个蒲团,华锦上了一炷香,跪在蒲团上三叩首。

“启禀主上,奴婢有重要情况汇报。”

话音落下,她一直保持叩首的姿态,直到那柱香冒出来的烟突然笔直往上。

原本不动的雕像突然有了动静。

那雕像头颅微微低垂,眯着的眼里有微弱的瞳光绽现。

同时某种男声和女声伴随着兽吼鬼嚎混响的声音在华锦脑海中响起。

“何事上报?”

“回主上。”华锦恭恭敬敬地说:“原定开启天井的钥匙之一死了,他叫李不义,是奴的亲传弟子。”

“命定之物不可更改,这些钥匙全部都有千岁以上的寿元,会不会是你搞错了?”

那声音里带着质疑和压迫让华锦瑟瑟发抖。

这位在昆仑仙宫中位高权重的尊上跪在蒲团上嘴唇哆嗦,颤着声音道:“没有,奴婢确定他已经死了,魂灯粉碎,甚至一点儿残魂都没留下。对方手段狠辣,没给李不义残魂逃脱的机会。”

“你的意思是,这是变数?!”

那声音陡然拔高。

华锦没敢说话,算是默认了。

她以为这位会勃然大怒,不曾想,短暂的沉默后却听到雕像里传来一声尖锐的笑。

就像钢丝在玻璃上摩擦,刺得人耳朵生疼,含着狡诈和贪婪。

“变数!哈哈哈哈!又是变数!”

“是谁,他们是谁!快说快说!!!”

一股巨力从四面八方袭来将华锦一把提起,撕裂感从周身各处传来。

眼前光影变幻,周围环境陡然转变。

群星点缀的无尽寰宇中,几簇幽蓝的光晕在星空深处闪烁。

那几簇光晕陡然靠近,有宏伟的身影站起身笼罩过来。

它们背负着群星宇宙,让银河宛如飘带在身上倾泻而下。

华锦吓傻了,哪怕破虚大圆满面对这股力量却依然没有一点反抗的余地。

她有种预感,如果回答稍微慢一点,她的肉身真有可能被撕成碎片。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