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笔趣猫 > 科幻 > 末世:从第6次生物大灭绝开始 > 第108章 俘虏!一个人的俘虏!

白米饭,熊肉,榨菜,浓汤!

照常的四样伙食,有菜有肉有汤,分量都足足的,李仙的伙食也不过如此!

第一天陈潇吃的狼吞虎咽!

第二天同样的饭菜陈潇就吃的味同嚼蜡!

今天是第三天,陈潇看都没看那让人口水直流的美味佳肴!

他朝着送饭的人大喊,他要见首领!

眼泪,鼻涕横流,嘴里一直念叨着他听话了,最听话了!

陈美玲没有理会陈潇的叫喊,反而加快了离去的脚步!

这个人疯了!

虽然有些可惜那些饭菜,可那是李仙亲自吩咐的,没人敢动一丝一毫!

何况断头饭也没人想动,不吉利!

营地内存不住秘密,一件事只要有两个人知道了,也就不叫秘密了!

经过几天的发酵,都知道陈潇是犯了首领的忌讳,哪有人还敢和他搭话!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烦恼,相对于其他人的事,陈美玲更加苦恼的是如何接近李仙!

营地人越来越多了,女人也越来越多,竞争也就越激烈,那个叫张月的,有人传是首领的青梅竹马,她也配!和个火柴棍似的。

首领怎么可能看的上她!让人倒胃口,

得找个机会给她上上手段,要让她知道什么叫大小,什么叫尊卑!

可以让宋美媛两姐妹下手,别成天姐妹长,姐妹短的套近乎!

以为说几句好话就能进后厨?想进的人多了,但也只是想想!

不给自己交投名状的,就是叫妈都没用!

还有刘荣华那小蹄子,终于是让她爬上了首领的床,整天一瘸一拐的在自己眼前晃悠,也不知道在炫耀个什么劲!

炫耀自己不堪男人折腾嘛?

废物一个,也不知道老太太喜欢她什么,没老太太帮忙,就她那脑子累死她也爬不上去!

人与人的苦恼并不相通,所以不要轻易对他人诉苦,因为你的苦恼在别人耳中,只会显得吵闹!

三天,整整三天!李仙除了日常修炼,就是在测试合刺扎的各种数据,以合刺扎自己讲述,自己在母巢的普通猎兵中实力算中上等的了,不然也不会有余力去兑换卡皮!

有些东西只要开了口子,再想缝上可就难于登天了。

落到李仙手里,合刺扎在几天内,该说的不该说了,都交代个底掉!

你要说不交代,请返回上一章仔细阅读关于刑训的书籍!

以李仙的推算,普通人如果单人要与合刺扎进行抗衡,简易进化法三十六式至少需要练到一半。

如果从次法入门,十二式次法也需要炼成前三式!

但这前三式的难度,是要远超简易法练成一半的难度的!

毕竟天赋与时间,你总得付出一样!

至于正法,那是李仙练的,短时间不会有人能涉及到这个层次。

同李仙一个级别的天才,不能说没有,但绝对是凤毛麟角,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存在!

那么同为天才,又何必走李仙的路?世间的路途千千万,李仙不会自傲到,以为自己练的就是唯一!

那么就只能从娃娃开始培养,找到一个天赋异禀的孩子,传他一身绝学,但现在这个环境谁会选择生宝宝?

生下来让宝宝感受一下世界的痛苦?

那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也是对宝宝的不负责!

连李仙都不敢有这种荒谬至极的想法,就别提其他人了!

当然李仙这种推算不绝对,战斗就是战斗,硬实力固然重要,但胆色,勇气,打法,战斗才情也不能完全忽略!

有的人可能练到第十五动作时,就可以与合刺扎抗衡了,而有的人即便练的第二十个动作,与合刺扎战斗也是以失败告终。

都很正常!

但不能形成代差,一旦硬实力形成代差,那啥都没用了!

而李仙要做的即是无限制的缩短彼此的代差数!

那么第一步李仙就打算让所有幸存者重温一下被盾座族支配的恐惧。

幸存者都养了一段时间了,该恢复元气的应该恢复的差不多了,恢复不了的,算他自己命不好!

“饿了嘛?我给你准备了一份大餐!

吃饱了就干活吧!按我的要求来,剩余的你自己把握!”

李仙淡淡的向合刺扎吩咐道。

合刺扎当然饿,但它不敢说,它怕李仙怕到了骨子里!

这三天如噩梦一般,心服不服,谁也不知道,但它的身体绝对服了!

此刻听到李仙为他准备了大餐,莫名的还感觉李仙这个人不错!

“是!大人!我已经准备好了!”

合刺扎低下头颅向李仙表示臣服,其它人类是两脚羊,是食物,但李仙是大人。

甚至合刺扎都怀疑,李仙身上是不是流淌着盾座族的血脉,因为李仙给的感觉与其它的人类截然不同,但它不敢问!

陈潇终于被带出了他一直想出的牢房,也终于见到了李仙,甚至整个营地的人,当然还有那狰狞的独眼怪物!

他又想回去了,也许是想念自己的两菜一汤了!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