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笔趣猫 > 奇幻 > 洪荒地脉:夭寿!女娲竟要灭人族 > 第二百一十一章 屠巫剑

三十三天外,妖族天庭。

凌霄宝殿内,妖帝帝俊高坐于宝座之上。

他手中把玩着一枚闪烁着幽光的玉简,这是曾经与女娲交易的收获。

玉简之内,记载着一种名为“屠巫剑”的绝世凶兵的部分炼制之法,可专门克制巫族肉身。

帝俊嘴角勾起一抹冰冷的弧度。

“太一,白泽。”

他威严的声音在大殿中响起。

东皇太一身披金甲,手持混沌钟,踏前一步,眼中战意昂扬。

妖圣白泽羽扇轻摇,神情恭敬。

“兄长。”

“陛下。”

帝俊将玉简内容简略告知二人。

“女娲圣人传下此法,欲助我妖族炼制一种专门克制巫族肉身元神的绝世凶兵。”

他声音中带着一丝兴奋:“此剑若成,巫族蛮子,不足为惧!”

东皇太一闻言,金色的瞳孔中爆发出骇人的杀机。

“善!”

他冰冷地吐出一个字。

白泽眉头微蹙,随即舒展:“陛下,炼制此等凶兵,恐需海量生魂怨气为引。”

帝俊冷笑一声,眼中闪过残忍的光芒。

“洪荒之中,何处生灵最多?”

太一接口道:“人族。”

“正是人族!”帝俊声音陡然拔高,“而且人族乃是女娲用先天息壤所创造,内蕴先天之灵,效果最好。”

“传朕旨意,妖族各部,即刻出动,于洪荒四处猎杀人族!收集其魂魄精血,不得有误!”

“遵旨!”

妖族高层齐声应诺,眼中闪烁着嗜血的光芒。

一时间,妖风滚滚,杀气冲天。

无数妖族大军从天庭出发,如同蝗虫过境,扑向洪荒大地各处偏远的人族聚居地。

凄厉的惨叫声,绝望的哭嚎声,在洪荒大地上此起彼伏。

一座座人族部落被血洗,化为废墟。

老人、妇孺、孩童,尽皆成为妖族爪下的亡魂。

他们的魂魄被妖族以秘法拘走,精血被收集起来,汇聚成一条条血色溪流,流向妖族天庭。

人族,再次陷入了水深火热的绝境。

东海之滨,燧人氏等人族高层得知消息,睚眦欲裂。

他们立刻组织起人族残存的力量进行反抗。

然而,面对如狼似虎、数量庞大的妖族大军,人族的反抗显得那般苍白无力。

大地祖脉之中,秦宇周身杀意沸腾,几乎要凝成实质。

无数人族临死前的绝望哀嚎,通过地脉的联系,清晰地传入他的识海。

他双拳紧握,指节因过度用力而泛白。

"妖族...找死!"

秦宇猛然睁眼,双目中射出两道实质般的杀意。

他的神念瞬间覆盖整个洪荒,感知着各处正在发生的屠杀。.

"轰!"

秦宇体内的混沌元窍齐齐震动,滔天的杀意直冲云霄,连带着整个大地祖脉都在颤抖。

方圆千里的山川大地,都在他的愤怒下战栗不已。

他很清楚,妖族此举绝不仅仅是为了削弱人族那么简单。

从他们精确地收集魂魄和精血的手法来看,这分明是在为炼制某种特殊的法宝做准备!

"屠巫剑...原来如此。"秦宇咬牙切齿,眼中寒光闪烁,"帝俊,你们要为此付出代价!"

秦宇立于大地祖脉之上,地道法则疯狂运转,一道道玄黄光幕拔地而起,如同大地伸出的巨手,试图庇护那些在妖族铁蹄下瑟瑟发抖的人族部落。

他竭尽所能,将一个个濒临灭绝的人族部落挪移,或藏于深山,或隐于地底。

然而,妖族势大,屠戮范围太广,他能做的,终究有限。

无尽的怒火与悲凉,在他胸中激荡。

妖族天庭,凌霄宝殿之内,却是另一番景象。

血色的煞气几乎凝成实质,一柄散发着无尽凶戾与怨毒的剑胚,正悬浮于血池上方,贪婪地吸收着下方亿万人族的魂魄精血。剑身之上,隐约可见无数扭曲哀嚎的面孔,令人不寒而栗。

帝俊高踞于九龙宝座之上,神情间带着一丝睥睨天下的傲慢。

祝融、共工身陨,后土化轮回,在他看来,巫族已是强弩之末,不足为虑。

妖族一统洪荒,似乎只在旦夕之间。

他目光扫过殿下群妖,声音威严而冷酷:

“为加速炼制屠巫剑,亦为彰显我妖族天庭无上神威,震慑洪荒万族。”

“着吾十子,代天巡狩,巡察洪荒四方!”

“父皇,孩儿们愿为父皇分忧,代天巡狩,扬我妖族神威!”十只羽翼金光灿烂的三足金乌,异口同声地请命,声音稚嫩却充满了高傲。

帝俊闻言,龙颜大悦。

既能彰显妖族威严,又能以十子至阳之气加速屠巫剑的炼制,一举两得。

下一瞬,十道璀璨夺目的金光从汤谷扶桑神树上升腾而起,化作十轮煌煌大日,浩浩荡荡,横贯天际。

下一刻,洪荒众生只觉天穹猛地一亮,紧接着,便是难以言喻的灼热!

十轮煌煌大日,如同十颗燃烧的星辰,撕裂云层,并列于天穹之上!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