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双纤纤玉手,沈初梨微微垂首,刺目的日光令她不自觉地眯了眯眼睛。
“好热啊。”
这个年代防晒霜并不普及,她轻抚颈间肌肤,有些担心自己会被晒黑。
当村民们真正见到沈初梨本人时,皆忍不住倒抽一口凉气
女人五官精致,骨相极佳,皮肤白皙到在阳光下都有些曝光。
乌黑顺亮的长发被白色花边发圈束起,身穿无袖浅蓝白竖条纹长裙。腰间系了条细白皮腰带,勾勒出盈盈一握的腰身,脚踩白色圆头平底皮鞋,显得既时髦又美观。
饶是走在海市街头都足够吸睛,更何况矿山村的村民们了。第一眼的惊艳程度,丝毫不亚于初次看到春晚女主持人时的心情。
尽管早已见过沈初梨穿裙子的模样,每当顾北霄的视线落在她身上,心跳节奏依旧会失控。
未等众人回过神,沈初梨忽然转身朝身后伸出手。
顾父的中药见效很快,宋清欢喝完药后,沉沉地睡了一晚上,如今已经退烧,笑着跳过来牵住她的指尖。
村民们又看向两个小孩,小姑娘被养的很好,头发扎成俏皮地小揪揪,几枚花发夹在阳光下闪烁着亮光。
最后走出来的宋逸安更是腰背笔直,他身形发育的比同龄孩子更壮实,只是经常在海岛嬉水,皮肤比沈初梨和妹妹足足黑了几个度。
两个小孩的打扮也颇为讲究,穿着跟沈初梨同色系的套装,浅蓝边短袖衬衫,分别搭配背带短裤跟背带短裙。瞧着就像是要手拉手参加联欢会,煞是惹人喜爱。
惊叹声中,村民们交头接耳起来:
“模样真俊,一点也看不出是两个孩子的妈妈。”
“看她身上穿的裙子,好别致啊,我去市里百货大楼都没见过类似的款式。”
“还得是人长得水灵儿,再普通的衣服穿她身上都显贵。”
“两个小孩瞧着跟金童玉女似的,多好啊。”
迎着众多夸赞,宋清欢有些不好意思地躲在沈初梨身后,引来一阵善意的哄笑。
沈初梨抬手抵住额头遮挡阳光,秀眉不虞地颦起。
恰在此时,顾北霄寻来一顶草帽,轻轻戴在她头上。
再普通的草帽也需要人来衬托,沈初梨戴上后非但不违和,竟还增添了几分温柔气质。
又找出扇子给她扇风,顾北霄眼底满是疼惜,柔声询问:
“这样有好些吗。”
“好点了。”沈初梨轻抿唇角,“可还是热,想喝水。”
一听这话,顾母立马回屋端了两杯水。
“刚打上来的井水,喝了凉快。”
沈初梨享受着‘人形风扇’为自己扇风,浅喝一口井水,正如顾母所说,像冰镇过一样,口感很是甘甜沁脾。
她喝一杯,两个小孩喝另一杯,这才觉着舒服些。
瞧见这一幕后,村民们又开始交换眼神。
“看来顾家还真认准这个儿媳妇了。”
“什么叫认准,我看分明是怕漂亮儿媳妇跑了,瞧她气质打扮,家世应该不错,没准是大城市出来的呢。”
听到这话,刘婶终于忍不住出言呛声,“谁说长得好看家里就有钱了,大城市的姑娘还能被拐来山沟里,怕不是个傻的。”
她一开口说话,朱婶的战斗力就瞬间拉满,“小沈家里怎么样咱们不知道,反正你家人是又丑又穷,成天就知道贪小便宜。”
“之前还说顾家小儿子看不上她,仔细看清楚,人家对小沈多体贴照顾。这有些人啊,就是见不得别人过的好,思想一点都不健康,龌龊!”
村民们纷纷附和,刘婶恼羞成怒,“谁知道她用哪种手段勾搭上的顾北霄,反正都二婚了,什么不要脸的事都能做出来!”
话音未落,顾母已如母虎般扑上前,指着她的鼻尖怒骂。
“又在这满嘴喷*!看我今天不撕烂你的嘴!”
*
顾母本就是村里的厉害角色,加上朱婶从旁助攻,两人配合默契,不多时便将刘婶骂得狼狈不堪,头发一扯一大把,只得抱头逃窜。
沈初梨昨天落水又受伤,加上天气炎热,不想弄得一身汗,便站在树荫处观赏顾母暴揍刘婶,甚至有种再喝一杯冰镇井水的惬意。
然而其他人不这么想,宋逸安脸色紧绷,攥紧的拳头几乎要嵌进掌心。死死盯着刘婶,仿佛要将她的脸牢记于心。
以前在海岛时,没有人敢当着坏女人的面这么说她,哪里会像刘婶这般张口闭口不要脸。
当他望见沈初梨小腿上的伤,心中更是翻涌着怒气。
坏女人作威作福惯了,平时削水果不小心划破手,都得飙泪赶紧去医院处理。自此之后,家里的水果都是他跟父亲削皮。
只不过当时的宋逸安很不乐意就是了。
但现在,他只觉得受到了奇耻大辱。
爸爸去世了,家散了,什么牛鬼蛇神都敢来欺负坏女人了!
见朱婶薅住刘婶的头发,顾母狂扇对方嘴巴子,宋逸安在心里暗暗定下个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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