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笔趣猫 > 灵异 > 赌徒悖论:当命运开始作弊 > 第324章 狼爷的报复

无名山。

这是逍遥公隐居之地,狼爷也跟着他来到了这里。

一处山洞中,狼爷愤怒的摔着东西。

现在,那边的自证大会应该开始了,何北特意把地点选在这,不就是打他的脸?

他虽没有去,可也有一些消息从那边传来。

余烬起舞?

幸亏狼爷不在那,不然看到毁灭了狼帮山门的余烬在那起舞,不得气死?

而且,何北越出风头,狼爷就越恐慌。

如此天骄,哪怕他能得到师父的灵性,依旧有些没底。

“如此天骄,按理应该早早灭掉,可我杀不了!”

别说斩杀对方,被打破山门,被金钱城主打得像狗一样的是他自己!

恨!

一番发泄后,狼爷冷静下来,想到了另一件事。

“兵解现灵纹?”

“我看,这小子是抱着进惩罚游戏救他同伴的心思吧。”

狼爷其实当时不清楚前因后果,他先前一直在狼首山呆着,抓捕戏命师一事是青首和胡长老负责的。

“胡长老那个废物东西。”

后来知道了所有前因后果,狼爷也有些愤怒:胡长老但凡当时做的温和些,双方也至于结这么大仇?

我让你去抓人,谁让你屠人家满门了?

不过狼爷也不想想,他手下都是随的谁?

若不是狼爷骄横怪了,手下能这么跋扈?

“那小子重义,一定不会放视不管的。”

金钱城主能算出来的东西,逍遥公也能算出来。

实际上刚知道的时候,狼爷就已经求逍遥公:“师尊莫不出手,直接抹杀了他的同伙?”

可惜,逍遥公拒绝了他。

到了他这个阶段,的确能强行插手杀戮游戏,杀人救人。

但其实,并不是杀戮游戏怕了他们,而是杀戮空间也敬重他们这些强者,给的一些特权。

但本质上,还是挑衅规则的事。

寻常时候也就罢了,这时候那金钱城主肯定盯着,有他破坏,你觉得我能成?

逍遥公呵斥道:“而且就为了那几个不重要的人?”

他没多久好活了,能不出手就不出手。

他已经看出,这位徒弟已经被愤怒冲昏了头脑,隐隐有自取灭亡的意图了。

这时候不想着平息,还要把事情闹大?

“最近,你就待着我这吧。”

“别老想着这些,多想想怎么提升自己。”

逍遥公有些恨铁不成钢。

“可提升,我要怎么提升?”

狼爷有些头疼,身为窃盗者,他的路已经几乎断绝。

而且,一想到那小子当众打他的脸,让他颜面扫地,他就无比愤怒。

“不行。”

他唤来了一位手下。

这是他离去的时候顺便收纳的。

“应该还有不少狼帮之人投奔你吧?”

狼爷冷冷说道:“寻一些学徒中最优秀最逆天的,然后自杀。”

自杀?

手下有些发懵:就算是不灭,也不能让人说自杀就自杀啊!

狼爷继续说道:“放心,我有道具赐下,保他们不死。”

“但有另外的奖励,只让他们做一件事。”

“就是杀了...”

狼爷本想说那位戏命师,可想了想也觉得可能不太大。

哪怕对方带不进去余烬,单靠一些学徒带些道具,弄死的希望也不大。

“杀了对方同伙,如果有可能,不惜一切代价杀他!”

狼爷脸上浮现出一丝狰狞:“哪怕杀不了你,我也要恶心死你!”

......

何北不知道另一边的狼爷被气个半死。

三头余烬,已经将现场的气氛点燃,达到了**。

不过余烬起舞了没有多久,就在大家惋惜的目光之中,回归到了余烬之巢。

但大家也知道,重头戏在后面呢。

何北看着沸腾的看台,淡淡开口了。

“很多人不认识我,我叫双相。”

“我是一位赌徒,进入杀戮空间不到两个月。

不到两个月?

很多玩家两个月的时候可能还没进阶试炼,可人家已经杀行者对抗不灭了?

“或许是因为我太妖孽了,狼帮觉得我一定是那位戏命师,可天下之大,难不成就只有戏命师配的上天才二字?”

这句话,引发了许多人的共鸣。

是啊,凭什么天才就一定是戏命师?凭什么天才就要被盯上?

“我与狼帮往日无怨,就因为一个戏命师,杀我同伴,毁我居所。”

“也就我有些实力,有些骨气,若真的一个普通学徒,哪怕家破人亡又有何道理可言?”

人群中有人叫好,在虚空中有不满的声音。

“话,有些多了。”

不过,好歹他还要些脸面,声音只在何北心中响起,没有公开。

何北心中叹了口气:“诸位等待的时候也够久了,我也不继续卖关子了。”

“不过开始之前,我还有最后两句话要说。”

“戏命师一事重大,小子知道深浅,也愿意自证清白。”

“但兵解之术后,小子也定去惩罚游戏走一遭。想来不灭也不会白看着我付出这么大代价吧?”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