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笔趣猫 > 游戏 > 捉鬼天师之人间历劫 > 第435章 找尸体的生魂 二

我伸手,摊开掌心亮出龟壳法宝:“进这里吧!我带你进去。”

『好!』男孩没有丝毫犹豫应了一声。

“这么痛快,你就不怕我收了你,就不放你出来了?”

『我相信阁主的为人!』

“你就那么确定,我就是阁主,你就不怕我是个骗子?”

『不怕,我相信我的直觉!』

“好!”我将男孩收入法宝,转身朝店门走去。

进店时,唐伊伊正帮一个客人整理衣服,听到门上的风铃响,习惯性的

“欢迎光临,请……!”当她转身看向门口时,后半句话硬生生的卡了回去。

“阁主,你可来了!”她还往门外看了看!

“怎么,想我了?”

“嗯!”

“伊伊,最近有什么事吗?”

“阁主,你先上楼,等我忙完了,我上去找你!”

“好,你先忙!”说完我直接上了楼,将男孩放了出来。

“坐吧,有什么事坐下慢慢说!”

男孩没有立刻坐下,左右看了看『原来灵曦阁是这样的,古风好符合灵曦阁这个名字。

这里好漂亮!阁主,我可以到处看看吗?』

“嗯!”我点了下头应道,“屏风后不要乱动,小心碰到不该碰的伤了你。”我提醒道

『嗯!』他应了一声,开始到处看。

我看着男孩无奈的摇摇头:“自己生死未卜,竟还有这样心情,这心态也太好了!”

我没有管他,坐在了会客区的坐垫上,泡了壶茶,拿了些零食吃了起来。

『阁主有所不知』男孩边看边道『我虽然家境不好,但自小就很乐观。

练就了一颗强大的内心,所以不管遇到什么事,我都能坦然面对!』

“哪怕是生死?”

『以前生死倒没想过,但当我醒来时,发现自己已经死了时,最初我是很崩溃。

觉得这世道不公,我已经比普通人惨了,为何还要这样对我。

但很快我就释然了,换个角度想,这样离开人世也不错。

最起码不用活得那么辛苦了,也算一种解脱。

唯一放不下的是我妈,她一个人辛苦把我拉扯大,很不容易。』

“你是单亲家庭?”

『嗯!在我五岁时,我爸有了新欢,就抛弃了年幼的我和妈妈就走了。

离婚后,我妈也没有要我爸爸一分钱,而是一个人打零工,将我抚养成人。

我考上大学后,就利用业余时间做兼职,我妈才轻松了些。』

“看来,你是个懂事的孩子!”

『我不想我妈再那么辛苦,可好景不长,我就这样离开了她。』

“现在说离开还有点早,毕竟你还没死透。

只要你的肉身没出意外,你还有机会尽孝!

想找到肉身,就把事情的前后说清楚吧!不然我也帮不了你。

若不尽快找到,七天以后,不对!现在只剩四天了,四天以后……”

他立刻飘到我对面,坐在了垫子上『四天以后我就真的死了?再也回不去了?』

“嗯!怎么?看够了?”

『嗯,突然没心情看了!』

“那就说说你到底是什么情况?怎么会连自己身体去哪了,都不知道!”

『我……』男孩沉默片刻后继续道『我记得那天下班很晚,拖着疲惫的身体,走在回家的路上。』

“你是本市人?”

『不是,但我妈为了我上学,把家里的房子卖了,也随我来到了这个城市。

我妈在学院附近租了间房,我就没有住宿舍,每天都回家,这样住宿费也省了。』

“那你母亲不知道你出事吗?”

『知道,她已经崩溃了,这几天四处找我。』

“报警了没?”

『报了,出事当天晚我没有回家,我妈联系不上我,就报了警!

警察按失踪人口立了案,但线索太少,找个人就如大海捞针。

我妈去过学校,去过我打工的地方,都没有我的消息!

我自己也努力的回忆,事发时的一切,可我只记得,我被一辆银白色面包车撞了。

醒来后,就发现自己已经是现在这个状态,我就以为我已经死了!

我飘回家,才发现我的尸体并没有被运回家,也没有在某个医院的太平间!

因为,我看到了我妈无助的四处找我!』

“所以你就来找我帮忙?”

『嗯!白天我守在这等你,晚上我就去我出事的地方找线索。』

“有什么发现吗?”

男孩摇了摇头『没有!』

“那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杨莫凡』

“莫烦,很符合你的性格,凡事莫烦!”

『阁主,我是平凡的凡,不是烦恼的烦。』

“哦!既然你没有什么线索,那把事发地点告诉我,事发时间也说一下!

章撞你的车,等等,你记得的都说一遍,越详细越好。说不定我能发现点什么!”

『好!那个......』男孩低下头,双手扯弄着衣角。

“有什么就直说,你一个大男孩,怎么跟个小姑娘似的!”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