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笔趣猫 > 灵异 > 表白警花后,我带老丈人进部! > 第440章 前往案发现场!

林航闻言微微一愣,这难道是霸凌引发的悲剧?

林航看向了唐云承,问道:

“你们有调查过另外三个孩子吗?”

唐云承立马点了点头,道:

“查过,经过我们的调查,案发时三个孩子都没有不在场证明,他们也没有回家,他们三个和被害的两个孩子分开后又去了村子南边的小溪边玩,他们是十点多才回的家,所以案发时他们并没有不在场证明,他们三个也是最后见过两个受害者的人!”

林航闻言陷入了沉思,这三个孩子既没有不在场证明,也是最后见过两个受害者的人,这样看来嫌疑的确很大。

但是林航总觉得这案子没那么简单,据唐云承所说,现场没有留下任何有用的线索,就连脚印也被清理的一干二净。

如果真的是三个孩子对另外两个下的手,那么现场或多或少都会留下一些线索,小孩子不可能想的那么周全。

林航再次看向了唐云承,问道:

“那三个孩子多大?遇害的两个孩子又是多大?”

“遇害的两个孩子都是上四年级,今年9岁,另外三个则是初一,今年都是12岁!”

林航闻言点了点头,唐云承也在这时说道:

“林总,咱们快到了!”

林航看了一眼窗外,果然看到了不远处的市局大楼。

他们的车缓缓驶入了市局大楼,车停下之后刘泽他们也从后面的车上走了下来。

唐云承也在这时看了一眼众人,道:

“林总,你们跟我来!”

林航见状跟上了唐云承的步伐,后者也是不得不感慨,这重案组果然是人才济济。

组员的年龄一个比一个年轻,而且还有三个二级警督,警衔最低的也是两个一级警司,距离他也只有一步之遥。

要知道,利东嵘他们三个二级警督,如果放在市局最低也是副支队长起步,有的市局支队长也才只是二级警督!

林航他们跟着唐云承上了楼,途中遇到的警察全都纷纷驻足敬礼。

唐云承他们认识,但是后面跟着的三级警监他们可不认识,而且还是这么年轻的三级警监。

在唐云承的带领下,林航他们很快就来到了局长办公室。

“林总,这就是我们熊局的办公室!”

林航点了点头,随后扭头对着身后的刘泽他们说道:

“你们在这等我!”

刘泽他们点了点头,唐云承也在这时敲响了办公室门。

门刚被敲响,里面就传来了一个掷地有声的中年女人声音。

“进来!”

唐云承推开门走了进去,刚进门林航就看到了一位肩膀上扛着橄榄枝和两颗四角星花的中年女人。

唐云承立马立正敬礼,道:

“报告熊局,林总到了!”

熊莹闻言立马看了过来,林航也在这时上前敬礼,道:

“熊局!”

熊莹上前回了一个礼,道:

“林航同志,你好,我是洱城市局局长,熊莹!”

礼毕之后,熊莹又伸出了手,林航也伸手握了握,道:

“熊局好!”

熊莹指了指一旁的沙发,道:“林航同志,请坐!”

林航看了一眼一旁的沙发,笑道:

“熊局,事态紧急,我还是先去看一下案子吧!”

熊莹微微一愣,没想到这位年轻的刑侦副总队长这么雷厉风行,人刚到,水都还没喝一杯,竟然就问起了案子的事情。

熊莹尴尬的笑了笑,随后指了指一旁的唐云承,道:

“也好,我们的刑侦支队现在正在商讨案情,小唐,你把林总带过去吧!”

“是!”

唐云承应了一声,林航也和熊莹简单打了个招呼,随后就跟着唐云承来到了刑侦支队的办公室。

来到办公室后,林航一眼就看到了一位年龄和陈维寒相仿,身着警服的一级警督。

不出意外的话,这位就是洱城市局刑侦支队的支队长。

果然,下一秒唐云承就上前来到了那位一级警督的面前,介绍道:

“向支,省厅的林总到了!”

听到这话,向戬立马看向了门口,他径直来到了林航的面前,立正敬礼说道:

“林总好,我是洱城市局刑侦支队长,向戬!”

林航回了一个礼,笑道:

“向支,麻烦你给我们介绍一下案件详情吧!”

向戬闻言看了一眼林航,随后又看了看身后的刘泽他们,道:

“好,大家都过来坐吧!”

坐下后,向戬让人拿来了案件卷宗,林航大致看了一遍,随后把卷宗递给了刘泽他们。

两个受害者分别叫邹鸿和张逸俊,而嫌疑人,也就是案发前和他们俩在一起玩的三个孩子分别叫王自明、钱杰、李辰东。

大致的案情就是唐云承说的那样,林航此时也陷入了沉思,一时不知道该从何查起。

想了半天,林航最终还是决定先去一趟案发地点。

刘泽他们也很快看了一遍卷宗,注意到他们都看完之后,林航看向了向戬,道: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