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笔趣猫 > 都市 > 我一个道士,会点法术怎么了 > 第670章 大能遗府,套娃空间

大能遗府打开的瞬间,门口火德宗和金衍宗的两队人马就立马飞了进去。

叶泽看着门后被迷雾半遮半掩的小世界,神色恍惚了一下,便也跟着闯进了门中。

而他进入门中的同时,陈仙的身影也在门口消失了。

洞府的主人不过一个三花境而已,这具化身随随便便都能打十个,更何况他入道境的底蕴是实打实的。

入侵的瞬间,顷刻炼化阵灵不过尔尔。

叶泽回头看了一眼,发现陈仙紧紧跟在身后便松了口气,毕竟这里高他一个大境界的人比比皆是,若是没有陈仙这只金大腿在,那他就得夹着尾巴做人了。

而他并不知道,整个洞府空间已经完全被陈仙掌控了。

当然,在洞府最深处沉睡等待夺舍的原主人也不知道自己的控制权已经变成二手的了。

整个洞府空间就像八百里洞庭,以泽地为主,非常辽阔。

进入之后众人便是在一片云蒸雾绕的丛山之中,丛山之间水流如飘带。

火德宗和金衍宗的人虽然最先进来,却看着周围的环境一时有些迷糊了。

“奇怪,怎么看不到大能居住的府邸?”

“可能隐藏在哪里吧…”

“等等,这云雾居然是浓郁的灵气!!”

“嘶!在这里修炼,岂不是比外面快好几倍!”

“蠢货,这样的环境下,不知道生长了多少灵草!再加上这里最少上万年没人来过,肯定隐藏着很多上万年份的天材地宝!”

“咕噜…”

不少人忍不住咽了咽口水,万年灵草,那可是家主都不一定吃得上的极品。

火德宗领队的三个五行境对视了一眼,便立马做出了安排。

“我们去找府邸,你们两人一组分开搜寻天材地宝,遇到危险便总传讯玉求救。”

“是!!”

火德宗的人立马散开分头行动了。

而金衍宗和后面来的其他势力,也都学他们分头行动了。

只是有些家族比较谨慎,选择三个人一组。

叶泽并没有急着行动,而是等所有人散开后,就拿出了一个罗盘。

“这是千机罗盘,能帮我找到阵法核心,而这里的阵法核心一定就在大能居住的府邸之中或者附近。”

陈仙点了点头,笑道:“思路不错,请开始你的表演吧。”

而当叶泽掐诀激活天机罗盘便愣了一下。

“嗯?怎么转的这么厉害?”

他刚说完就看向了下方,有些惊讶地道:“等等,我们已经在阵法核心方位了?”

陈仙笑着道:“把罗盘侧过来试试。”

其实就算陈仙不说,叶泽也会侧过来看,毕竟这千机罗盘没人比他更熟悉怎么用。

而当把罗盘转了九十度侧立起来,就看着安静下来的指针傻眼了。

“卧槽!原来不是在下面,是在上面啊?!”

他惊愕地抬头看着天空,谁能想到看起来啥也没有的天上,便是那大能府邸所在。

当然也不能说什么都没有,太阳和云这两种东西,太容易让人忽视了。

阵法空间里的天空其实就是外面的天空,只是处于不同空间维度而已。

只是没人想到中间还夹着一片隐藏的空间,就跟套娃一样。

“这个大能绝对是阵法高手…”

叶泽说着给自己施加了一个隐身咒,然后快速朝天上飞去。

毕竟直冲云霄太显眼了,不隐身的话容易让别人发现他的踪迹。

陈仙则是直接使用飞身托迹来到了云上隐藏的空间中。

隐藏空间里,三座通体雪白的菱形宫殿漂浮在其中,三座宫殿周围还有一圈云桥环绕。

视频群聊室里,众人忍不住惊叹了起来。

【朝露:哇塞!这府邸也太帅了吧!】

【孙小小:原来宫殿还能是这样的…】

【法明:飞在空中,还是独立空间,不受重力和风力影响,所以完全不用考虑结构问题…】

【李自然:等我以后这么厉害了,也要建一个属于自己的漂亮洞府。】

【易清尘:感觉太浪费精力了,建这个固定的洞府还不如像帝君一样搞一艘飞船四处游走。】

【秦朗:如果是我,估计也会建个洞府传给后人。】

【葛空:嘿嘿我也是,不过我的府邸估计会是全世界藏美酒最多的~】

【雷浩:我是流浪党,洞府能住就行,最好能带在身上,如空舟一般。】

【孙小小:哈哈哈,宅家党和流浪党是吧?我觉得我应该也是流浪党,毕竟洞府再漂亮,待久了也会很无趣。】

【石惊天:话说…叶泽道友是不是迷路了?怎么还没到?】

此时,天空中的叶泽有些懵逼,飞了几百里地了,居然还没找到府邸所在隐藏空间。

而且罗盘的指针依旧向着上方。

“这个洞府空间不可能那么大,所以我这是陷入迷阵之中了…”

迷阵有多种多样,让一百米距离变成无限循环的空间便是最经典的一种。

“千机罗盘都没反应过来,这个迷阵不简单…”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