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笔趣猫 > 古典架空 > 逆天道,召异兽,弃女她虐渣成瘾 > 第712章 他自始至终都爱着她

阮玉尴尬的扯了扯嘴角:“问我干嘛?”

夜冷问话夜澜,和她一个局外人有何关系?

“二师兄你自己决定就好。”

闻言,夜澜的神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失落了下来。

夜冷一下子就明白了自家弟弟的心意。

想不到他们兄弟两个,居然都栽在同一个女人的手中。

罢了,弟弟喜欢,他这个做哥哥的还能与之争抢不成?

夜冷默默地放下了自己的心思。

“小师妹,等我。”夜澜沉默许久,望向阮玉的眼睛里,闪耀着莹莹光辉。

音落,他和夜冷的身影一起消失在了阮玉眼前。

“呃……”阮玉有些无语。

说实话,她真的没搞懂夜澜是什么意思。醒了之后就一直怪怪的,说的话也是她听不懂的,难不成这是诅咒后遗症?

算了算了,不细究这些了,夜澜如今平安苏醒,是再大的喜事不过了。

“小师妹,二师兄呢?”龙济安排好楚阳和白磬的住处,急匆匆地跑了过来,他的额头上还挂着细小的汗水。

阮玉刚好从屋子里走出来,房门没关,屋内哪还有夜澜的身影?

与此同时,太上长老一行人走进了院内。就连正在闭关的绝尘,得知夜澜醒来的消息,都提前出关了。

一双双眼睛,全都聚集在阮玉身上。

阮玉扯开嘴角,挤出一丝笑容:“那个……”

她该怎么向大家解释,夜澜已经回到魁灵界了?

其实这件事本身没什么问题,关键是夜澜刚醒那会,她信誓旦旦地和大家说,等夜澜夜冷兄弟二人说完话,众人可以进去探望的。

现在倒好,大家伙一句话还没来得及同夜澜说,夜澜就跟着夜冷跑了。

“师弟已经离开了吗?”绝尘怅然若失地盯着空空如也的床位,“无妨,日后再见也不迟。”

说完,他向众人道别后就又回去闭关了。

“你小子要是有绝尘一半努力就好了。”太上长老满意地摸着胡须,目光落到龙济身上时,直摇头叹气。

哎!

都是徒弟,怎么差距就这么大呢?!

绝尘本就是天生剑体,一直刻苦努力,已经触碰到了剑仙的门槛。假以时日,定能突破皇者境!

夜澜虽然懒散,但是诅咒解除后,实力大涨,一跃成为皇者境高手。比他这个做师尊的还要厉害!

至于阮玉,那就更不用说了,这丫头聪明伶俐,天赋极强。称之为神冀大陆空前绝后的绝世天才也不为过!

唯独龙济……龙族血脉本就强于常人,又有天生神力傍身,可惜龙济始终不懂得如何掌控这股力量。

这就导致了,这么多年过去,龙济的年纪在长,修为却一直原地踏步的原因。

“师尊,我会努力的。”在场这么多人,龙济被说的脸都红了。

他再三保证,待会就去闭关,不突破尊者境绝不出来。

太上长老这才放过他。

“行了,既然没什么事了,我就回去了。”药圣在召唤师宗门待了好几个月了,再不回去,炼药师宗门的人就要来寻他了。

临走前,他语重心长地叮嘱阮玉:“乖徒儿,提升修为的时候,可别忘记勤加炼药啊!”

阮玉笑着点头:“徒儿谨记。”

无名也来凑热闹:“还有符咒之术,也不能懈怠了!”

“徒儿会的。”阮玉一一应下。

她的修为提升的已经够快了,短时间内不必再为修为的事情烦心。也能趁此机会,多炼制一些丹药和符咒,以备不时之需。

“别听这两个老东西的,你又没有分身,怎么可能同时做那么多的事?”药圣和无名走了,太上长老一脸怨怼地走过来。

“听为师的,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必有负担。日后就算他们二人找上门来,为师也能帮你应付过去。”

阮玉听了心中一阵感动,大师尊这是想让她多休息休息呢!

不过……

大师尊的一句话,倒是提醒了她。

她没有分身,确实不能同时完成那么多的事。那如果有了呢?是不是就可以事半功倍了?

栩涟和千浔都有分身,当初她就被这两人骗了好几次,每次都以为彻底杀死了二人,不料却是她们的分身。

关键时刻,分身也能作为保命的底牌。

她也要修炼几个出来!

“大师尊,你有几个分身?”阮玉短暂的愣了会神,回过神来后好奇地问太上长老。

太上长老一愣,“我没有分身啊。”

他不明白阮玉为什么要这么问,但还是解答了:“分身只有暗影一族的人可以修炼,你怎么会突然问起这个?”

“啊?”阮玉呆住了。

栩涟是暗影一族的人不假,但是千浔,和暗影一族的人八竿子打不着啊!她为什么可以修炼分身?

莫不是,千浔的爹或娘,其中一个是暗影一族的人?

这就说得通了!

她继承了黑暗神力,自然也能修习分身。

“怎么了玉儿?”太上长老关切的问。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