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笔趣猫 > 玄幻 > 系统:肝出个全能修仙者 > 第284章 三天魂锁血玉大阵

那道通天螺旋光柱之下,大阵笼罩之处,飞舟,楼阁林立。

相比起三宗联盟那仓皇而建的营地,这里就好上太多了。

一处阁楼上,赵咏红,遥看天边那道光柱,久久不语。

末了,才叹息道:“三天魂锁血玉大阵...世间怎会有如此强大、诡异的阵法啊......”

即使提前已经知道了此阵部分信息,但当真正看到,还是忍不住惊奇。

传说,世界有三重天地,此阵将此作为头名,便意味着,此阵的范围,就连空间都无法阻隔!

而魂锁,便是它生效的手段。

此阵并非如所有人想的那般,是通过某种手段给猎物做好标记,再实施其他......

而是,反其道行之,将猎物的灵魂,摄取一缕残片,锁于阵法之内。

通过灵魂间的联系,将被锁者的生命勾引至阵法中。

这也是江岚使用‘白龙净水’无法祛除此状态的原因!

想要破解,必须攻破阵法,释放其内的灵魂残片!

而‘血玉’,则是此阵的真正用处,汲取生命之力,凝聚‘血玉’,其用途广泛,炼丹、施法,都极为不错。

甚至用来精进修为,疗伤延寿也是易事......

“然而,如此强大的阵法,却只是区区‘残阵’,但即便如此,此阵规格也达到了三阶极品之列。”

“也不知,其完整阵法,会是何等的强大。”

暗影自阴影中走出,“最近一直盯着那光柱,怎么?迫不及待的想要使用‘血玉’?”

“不过,你接受得了?要知道,那里面,也有你的家族亲人、宗门同足......”

赵咏红并未回头,淡淡道:“你最近挺闲么...不好好去巡逻,多表现表现,反而关注起我来了?”

“呵,东海域,就连炼体之道都稀有无比,更别提更加神秘莫测的‘神魂凝念’之道了,他们是破不了‘魂锁’的......”

“而我等兵力更强,又有阵法守护,他们想要强攻都难。”

“要不是对方出了个结丹真人,说不得,此刻他们已经坐以待毙了......”

暗影靠于墙壁,一把匕首在其手上飞舞,神态轻松惬意,毫无压力。

赵咏红刚想开口说些什么,一声巨响打断了他的话。

随后就是各种爆破之声,地动山摇,喊打喊杀之声紧随其后。

两人一愣,赶忙从阳台望去,只见后方,突然冒出一堆修士与妖兽,正在冲击破坏!

而后方,大多是新兵或者后勤,他们的战斗力不突出。

也未进行过结阵对敌等训练。

因此,完全起不到阻拦的作用。

战火纷飞,一路推进,竟然已经极为接近那道光柱,也是阵法核心的所在!

暗影大惊失色:“怎么可能,阵法还好好的,他们是怎么进来的?”

“莫非是空间挪移类的道具或符箓?”

“不可能啊,为了防止意外,阵法内还布置了不少的空间干扰法器,就算他们有,也不可能轻易突破阵法的!”

赵咏红虽然也很惊讶,但很快回过神来,朝着一旁的暗影吼道。

“现在说这个有何用,赶紧通知大部队,一定要阻止他们!”

暗影被当头一棒,收起了闲散之意,凝重的点了点头,一个跃升,消失在阴影之中。

而赵咏红,也召出飞剑,一跃而上,朝着那方战区赶去。

庞虎飞于空中,朝着对面且战且退的黑衣修士,就是一顿火海招呼,随后,朝着身后的火焰门弟子喊道:

“杀!杀光这群狗娘养的,为你们的同门师兄复仇,重振我火焰门荣光!”

“杀!”

苏婉清面如冰霜,眼含杀意,也带领着一众弟子冲杀!

“姑娘们,宗门被灭之仇不可不报,虽然我等不善杀伐,但此战绝不后退!”

“是!”

除了他们之外,还有散修,家族势力,跟随众人开始冲锋。

虽然从天望去,除了三宗弟子,都是各自为战,毫无章法,但胜在声势浩大,修为碾压,再加上出其不意,竟也打出了不弱的优势!

此次参战人员,俱是练气后期及以上的境界。

至于其余人,则都在江岚的‘万灵绘卷’之中,并未出来。

此战可谓倾巢而出,外面的营地已经空无一人......

所有参战者,都明白,此战唯有破坏那处阵法才能换来家人亲朋的安全。

这是他们经过讨论得出的共识,虽然他们并不清楚‘三天魂锁血玉大阵’的效用,但既然没有手段解除自身状况,那便毁了那源头阵法!

这是他们唯一想到的解决方法,却不想歪打正着了。

因此其战意汹涌,死战不退,面对的,又是新兵蛋子,早已被这气势吓破胆。

被三宗联军一路狂推,很快打到的对面核心区域。

就在火焰门弟子,冲锋在前之际,突然,一道灵光自天边而来,化为锋利剑刃,朝着众人撒去。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