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笔趣猫 > 古典架空 > 原道修仙 > 第281章 后宅2

原道修仙 第281章 后宅2

作者:白初一 分类:古典架空 更新时间:2025-07-28 00:35:56

穆香爬进屋,屋内只一层禁制,穆香轻松入了禁制,就听到两人肆无顾忌畅聊:

萧疏影半躺在床上,神色萎靡,哼道:“我决不能死在这肮脏的后宅!我该去红楼里寻两个美少男...做鬼也要风流风流!”

路十银歪坐在木椅上,翘着腿,摇头道:“我打听了,那少男价更高!一个就一百!你只能找一个!”

萧疏影疑惑:“我不是有两百积蓄?...”

路十银理所当然道:“我不能干看呀!你一个!我一个呀!”

萧疏影急道:“我都快不行了!你还要跟我争!...”

路十银轻松道:“放心吧!萧乙不会让你死!他肯定会派人帮你解毒!...”

萧疏影哼道:“萧乙那个无情爹!不会是想着,等我死了,再找人替我...”

穆香幻出青蛙本体模样,开口道:“是哒!你那爹!让我来接替你!”

萧疏影、路十银俱是一怔...看向形态奇特地直立六脚蛙,绿皮绿眼,四手两脚,脚底板宽大厚实,整体偏瘦弱,皮质偏硬,腰间是绿油油地葡萄藤...

“噗嗤——哈哈哈”两人都没见过这么臭美的蛙!

路十银笑道:“你看她!还在腰间系个葡萄藤...!”

萧疏影哈哈:“这不显腰身嘛!”

...

穆香等两人笑够了才道:“我可以解你魂毒!两百块!”

萧疏影气道:“你这不是趁火打劫嘛!先偷听我们说话!再坐地起价!...呸!黑心肝!”

路十银也道:“不过顺带的事!还要收钱!要我说!你该帮忙解了毒,再将我们送走!”

穆香点头:“两百块!包解毒!包送走!”

萧疏影与路十银对视一眼,路十银取出二百块上品仙石,让穆香看了一眼,便又收回去,得意道:“看到了吧!闪瞎你的蛤蟆眼...哼!咱们先小人后君子,待我们出去了,再把钱给你!”

穆香...兜里四十万都觉得穷!三千万也只够一日花...

穆香解魂毒很简单,贴近萧疏影本体,伸出四只蛙手,搓搓搓...搓搓搓!灰点搓成灰粉!全部消散!

萧疏影浑身舒爽,当即下床走路,步态轻盈,不可思议道:“原来解毒如此简单!只需搓搓...”

穆香摇头道:“非也非也...我神魂强横,才可如此,若是普通神魂,这般做反而会被魂毒侵蚀!”

说罢,穆香化作萧疏影模样,只是...绿发,绿瞳,绿指甲!穆香自适应,笑道:“我现在送你们离开!”

萧疏影见此啧啧称奇,看向路十银笑道:“我终于不用做妾了!...我要做回谭疏影!待我出了府!便去找师尊金海成!”

路十银摇头道:“依我看,我们先去祭拜穆香!毕竟相识一场,听说她竟然被一只大蛙给裁了!也不知死的多凄惨...哎!!...哎?大蛙”

两人看向穆香,满眼不可置信...杀人大蛙,近在眼前!

穆香坦然道:“不错!就是我裁了穆香!你们要报仇嘛!?”

两人摇头...穆香已故,活着的人还要好好活下去...

...

当日午后,路十银走到柳府后门,舍了十块仙石,出了府,远远的离开四柳城,到了城外柳林!

穆香和谭疏影在路十银口袋中,仅有芝麻大小,待确认四周无人,穆香设好禁制,恢复谭疏影原身,随后,用阵旗,幻化了两人样貌!

路十银与谭疏影对望一眼,以为老死后宅,没想到...这般轻松,就恢复自由身,一时间,恍然若梦...

穆香是真心想让两人自由,又认真检查了神魂,发现两人本体内有追踪印记,便都帮忙抹除了...

路十银只剩一百九十块仙石,全给了穆香,谭疏影在旁笑道:“城主柳云堂!他的宠爱七分给了蓝小玉,三分给了春颜颜,萧疏影失宠!你可莫要争宠做傻事!”

穆香点头,接了仙石,又偷偷的丢在地上!转身急速离去...

谭疏影抬头送人,低头就见钱,不由怔了半晌,看向路十银,问道:“你说有没有可能,那大蛙裁穆香,穆香变大蛙呀!”

路十银将钱捡起来,摇头道:“她本是城主,为了大丹,一脚将南宫玲踹下雷渊!不仅断送了前程!还没了命!...要我说,她就算不死,也必然要躲十年、百年!怎可能现身于此!”

说罢,路十银一愣...躲在后宅?!

...

柳府后院,小妾园

穆香先将本体大蛙藏进乾坤芝麻,只余一棵葡萄,先幻化本体,又幻化套皮,再幻化肉身...穆香自创五层幻化,层层都是萧疏影!如此,确保万无一失,安心躺床上称病...

穆香病的不分昼夜...安然自得

喜欢原道修仙请大家收藏:(ixmao)原道修仙笔趣猫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